麒麟区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 信息来源麒麟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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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11-23 14:54
麒麟区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2020年第15号
(二O二O年11月23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麒麟区审计局于2020年3月26日至2020年5月15日,对麒麟区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麒麟区农业农村局是麒麟区人民政府下属工作部门,加挂麒麟区畜牧兽医局牌子,内设办公室、组织人事科等12个内设机构,下设麒麟区经作中心、麒麟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等16个二级预算单位。
2019年底,实有人数271人,其中:行政人员30人(人员编制16人),非参公事业人员239人(人员编制238人),离休人员2人,经费来源主要为财政预算拨款。实有车辆29辆,机关2016年公车改革未保留车辆,局属事业单位根据区农业农村局2018年12月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备案报告,申请保留公务用车23辆。
麒麟区财政局下达区农业农村局2019年部门预算总额6928.40万元(含区扶贫办2019年1-4月预算28.09万元),其中:年初批复预算7,961.36万元(不含专项资金),年中增加预算6,988.44元,年末追减预算8,021.40万元,追减额占本年预算总额的53.66%。
决算报表反映区农业农村局2019年部门总收入6,925.31万元(区财政拨入6,900.31万元、其他收入25万元),不含区扶贫2019年1-4月收入28.09万元,其中:人员及工作经费收入4,785.46万元、项目资金收入2,139.85万元;总支出7,716.67万元;年初结转结余1407.1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15.76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区农业农村局提供审计的财务资料能真实反映区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会计核算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
一是区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各项政策措施;二是积极推行财务局管模式,实行财务集中统管、集中核算,进一步强化了各个下属单位预决算和财务管理,完善了区农业农村局财务管理体制,各下属单位财务管理水平较以往年度明显提高。
但审计发现,区农业农村局在差旅费报销、津补贴发放、存量资金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和提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存量资金未缴回财政统筹安排使用1,673,400.00元问题。
(二)超标准、超范围报销差旅费2,288.00元问题。
(三)违规发放津补贴259,815.00元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麒麟区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作出了处理并及时出具了审计决定书。对存量资金1,673,400.00元作收回财政处理;对超标准、超范围报销差旅费2,288.00元,相关单位在审计期间已整改追回,并将资金归还原渠道,责令区农业农村局严格执行差旅费报销相关规定,防止发生违规问题;对违规发放津补贴259,815.00元,作收缴财政处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麒麟区审计局建议:一是区农业农村局应当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相关要求,严禁超范围超标准报销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严禁超范围超标准发放津补贴、表彰奖励等;二是区农业农村局应当加强对农业专项资金的管理,严格依法依规使用专项资金,提高农业专项资金使用的效率、效果,防止农业专项资金的损失和浪费;三是区农业农村局应当加强对往来款项的管理,及时清理往来款项,避免长期挂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麒麟区农业农村局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部署,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就发现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就审计提出的审计建议,得到了采纳和较好地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