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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麟区文华街道所辖社区及居民小组2018年财务收支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 信息来源麒麟区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2020-12-29 09:14
麒麟区文华街道所辖社区及居民小组2018年财务收支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二O二O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经麒麟区人民政府批准,麒麟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19年9月至12月,对麒麟区文华街道(以下简称文华街道)6个社区居民委员会2018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并对下辖的30个居民小组“三资”管理情况进行了延伸审计调查,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文华街道地处麒麟区东北部,属城郊结合部,国土面积13.85平方公里,2014年行政区划调整后成立,辖丰登、学苑、凤来、代河、新兴、桂花6个村社区、30个居民小组。目前已实行“村财乡管”,成立了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对社区居委会及居民小组的集体资金统一代管。各社区设置会计、出纳各1名,统一对社区居委会和下属居民小组的财务收支情况分账核算,各居民小组设报账员1名。
2018年各社区居委会、居民小组收入合计4,058.43万元,其中:经营收入179.58万元、发包及上交收入1,508.34万元、补助收入1,560.12万元、其他收入810.39万元。支出合计3,312.38万元,其中:经营支出40.07万元、管理费用993.43万元、其他支出2,278.88万元。财务报表反映,2018年末资产总计53,667.85万元,负债9,611.87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44,055.98万元。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文华街道不断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工作,建立了“三资”管理机构、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各社区居民委员会及居民小组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反映了其2018年度财务收支情况。但审计调查中也发现,文华街道“三资”管理力量较薄弱、对村集体指导监督不够,各社区及居民小组财务核算不规范、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清理、资产账实不符、出借集体资金、部分单位公款私存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核对、在建工程未及时进行结转,长期挂账的问题。
(二)部分社区、居民小组资产账实不符的问题。
(三)出借的集体资金、出租或处置资产资源应取得的收入未及时追缴的问题。
(四)社区工作人员违规从下属集体企业领取报酬的问题。
(五)部分单位收入未实行收支两条线、公款私存的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麒麟区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了处理并出具了审计调查报告和审计决定书。对往来款项和在建工程未及时清理结转、资产账实不符的问题,责令文华街道督促指导各社区进一步清理核对,按规定进行账务调整;出借的集体资金、出租或处置资产资源应取得的收入未及时追缴的问题,责令文华街道指导督促各社区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催收追缴,限期收回有关资金;对社区工作人员违规从下属集体企业领取报酬的问题,责令文华街道自行整改、加强资金管理,强化对集体企业的指导监督;对收入未实行收支两条线、公款私存的问题,对有关单位给予罚款处理,并责令将结余纳入单位预算,加强资金管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麒麟区审计局建议: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财经纪律意识;二是完善管理制度,增强制度约束;增强人员配置,加强队伍建设;加强业务指导,强化监督检查。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文华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究,对审计报告中的相关问题提出了整改方案。目前,账务处理错误、资产账实不符、公款私存等问题已按规定整改,出借的集体资金和租金等未部分已收回,其余已摸清情况、采取有关措施进行进一步追缴。同时对审计提出的建议,文华街道已进行了采纳和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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