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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麟区南宁街道办事处2018年度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 信息来源麒麟区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2020-12-31 08:57
麒麟区南宁街道办事处2018年度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二O二0年十二月31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麒麟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6月26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麒麟区南宁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南宁街道)2018年度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对有关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南宁街道是麒麟区人民政府派出办事机构,地处麒麟城区,主要负责南宁街道辖区社会和经济事务等管理工作,内设党政办、综治办等7个工作部门,下辖9个社区、18个居民小组。2018年末辖区总人口8.77万人。截至2018年12月31日,南宁街道在职人员41人(人员编制38人)、离退休人员14人(离休1人),经费来源主要为财政预算拨款;固定资产账面价值2,096.92万元;核定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6辆(2016年公务用车改革保留2辆、2019年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保留1辆、城管中心借用3辆)。
决算报表反映,2018年度南宁街道总收入1,973.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855.34万元、其他收入118.45万元。总支出2,236.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9.17万元、项目支出1,377.13万元。本年总支出较上年增加187.33万元,增加9.14%,其中: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481.50万元,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668.83万元,2018年度南宁街道厉行节约,压缩基本支出,因文明城创建等原因,增加文明城创建专项经费、基层党组织建设经费、三步两道桥农贸市场建设经费等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结转和结余711.4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48.98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南宁街道提供审计的2018年财务资料基本真实反映了2018年度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财政,国有资产购置、处置认真履行了审批程序。但仍然存在公务接待费报销不规范、超范围超标准表彰奖励、应缴未缴结余资金、往来款长期挂账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公务接待费报销不规范。
(二)超范围超标准表彰奖励。
(三)应缴未缴结余存量资金、未处理长期挂账问题。
(四)其他应收款长期挂账问题。
(五)其他需要关注的问题。
1.外借款项长期未收回。
2.转账支付中存在将资金转入非收款人账户。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麒麟区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作出了处理并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对公务接待费报销不规范问题,责令南宁街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格公务接待费用报销审核,规范会计处理行为;超范围超标准表彰奖励问题,责令南宁街道收回违规发放教师节表彰奖励资金,将资金归还原渠道;应缴未缴结余存量资金、未处理长期挂账问题,对结余存量资金收缴麒麟区财政、对未处理长期挂账资金收缴南宁街道财政;其他应收款长期挂账问题,责令南宁街道对应收款项及时进行清理、收回;其他需要关注的问题,责令南宁街道及时依法收回借款和应收利息,防止造成国有资金严重损失;责令南宁街道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禁公款私存,办理银行转账业务应当将资金直接转入合法、合规的收款人账户。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麒麟区审计局建议:(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规定,完善公务接待的手续,加强对麒麟区差旅费、会议费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加强对公务车辆的运行费用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发放津贴补贴。
(二)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财政资金管理规定,对本单位及其所属单位存量资金要及时清理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上缴麒麟区财政。
(三)加强对往来款的管理,并及时进行清理,避免出现长期挂账的现象;加强依法催收外借款项力度,防止造成国有资金重大损失。
(四)加强社区棚户区改造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严格依法依规使用资金,防止发生违规问题。
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南宁街道办事处对审计报告中的相关问题提出了整改方案。公务接待费报销不规范问题,已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中办发[2013]22号)的相关要求,严格控制接待标准、接待范围,在报销时如实填写接待清单,注明接待对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自审计提出意见后接待费报销均采用银行转账或者公务卡方式结算;超范围超标准表彰奖励问题,相关人员已于2020年6月30日前将违规发放资金退回街道指定账户;应缴未缴结余存量资金、未处理长期挂账问题,街道已于2020年10月26日将结余存量资金上缴到区财政,将“其他应付款-拆旧户押金”资金收缴到街道财政;其他应收款长期挂账问题,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已召开党政联席会研究,责令涉及的相关单位尽快归还欠款,并下发了追款通知;其他需要关注的问题,经过街道党政联席会研究,已下发了催款通知到相关单位;街道已对相关财务人员进行了批评谈话,责令其在今后工作中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禁公款私存,办理银行转账业务应当将资金直接转入合法、合规的收款人账户,严禁将款项转入与相关事项无关的人员的账户中。对审计提出的建议,南宁街道已进行了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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