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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麟区东山镇高家村集中安置点易地扶贫 搬迁项目审计结果公告

  • 信息来源麒麟区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2021-02-17 15:43
麒麟区东山镇高家村集中安置点易地扶贫
搬迁项目审计结果公告
 
2021年第32号
(二O二一年二月十七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麒麟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6月3日至2020年6月23日,对东山镇高家村集中安置点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进行了送达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一)立项及投资批复情况
山镇高家村集中安置点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是麒麟区集中安置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根据麒麟区发展和改革局(麒区发改农经〔2017〕1号)《关于麒麟区东山镇高家村集中安置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立项的批复》立项建设。经麒麟区发展和改革局、麒麟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麒区发改农经〔2017〕28号)《关于曲靖市麒麟区东山镇高家村集镇集中安置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批准,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用地面积4823.9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549.24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建档立卡贫困户安置房99套,建筑面积9076.18平方米;配套用房建筑面积1473.06平方米;绿地面积1440平方米,配置停车位54个;公共基础设施建设5米宽村内道路143米、12米宽村主干道387米、24米宽道路80米,消防水池4座共200立方米、给水管334米,供配电建设到户电网及安装路灯34盏,建设公共绿化带、休闲带、支砌花台113平方米,安装雨污管网1134.8米、50立方米化粪池2座。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231.42万元,项目资金来源由国家补助、政府配套及自筹组成。
(二)项目建设实施情况
东山镇高家村集中安置点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根据东山镇人民政府提供的报审材料,分为三个标段进行招标施工,其中:
1、东山镇高家村集中安置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设计由云南城建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设计,云南锐尔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进行工程施工监理。于2017年12月4日,由云南锦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中标单位为曲靖昱安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价为16016482.69元。2017年12月15日,东山镇人民政府与曲靖昱安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麒麟区东山镇高家村集中安置点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16016482.69元。
2、东山镇易地扶贫搬迁高家村安置点一号道路工程施工设计由云南城建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设计,云南锐尔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进行工程施工监理。于2018年4月17日由东山镇建设项目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代理对该项目进行招标,中标单位为曲靖昱安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价为889106.74元。2018年4月23日,东山镇人民政府与曲靖昱安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东山镇易地扶贫搬迁高家村安置点一号道路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889106.74元。
3、东山镇易地扶贫搬迁高家村安置点二号道路工程施工设计由云南城建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设计,云南锐尔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进行工程施工监理。于2018年4月17日由东山镇建设项目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代理对该项目进行招标,中标单位为曲靖昱安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价为892231.58元。2018年4月23日,东山镇人民政府与曲靖昱安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东山镇易地扶贫搬迁高家村安置点一号道路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892231.58元。
(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情况
经认真分析排查,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未发现存在涉嫌黑恶势力及“保护伞”的线索情况。
(四)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该项目不涉及减税降费事项。
(五)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
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均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不存在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的情况。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基本执行了规定的审批程序;建设管理中基本能够按要求执行了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双方认定的决算价款基本能真实反映该项目全部投资情况,但审计也发现存在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
由于多计、错计等原因导致多计工程价款77379.97元。
该项目双方决算价22638586.74元,其中工程造价21965852.46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72734.28元。经审计审定建设工程决算价22561206.77元,其中工程造价21888472.49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72734.28元。
对多计的工程价款77379.97元的问题,根据审计署、财政部等六部、委、局联发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第105号)第十四条“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调整”的规定,责成东山镇人民政府予以整改。
四、审计建议
(一)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程序,严格按规定支付工程项目前期费用。
(二)督促各施工单位做好维修工作,加强建设项目资料的整理归档,及时办理财产交付使用手续。
(三)应按《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要求,安排专人负责对工程竣工资料进行归集、整理、保存和移交,做好工程竣工验收的工程档案资料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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