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曲靖市麒麟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3月18日至6月30日,对麒麟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麒麟区三宝水厂及管网新建工程)建设管理处(以下简称“管理处”)作为项目法人负责的麒麟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麒麟区三宝水厂及管网新建工程)第二标段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被审计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为管线埋设工程,管线工程总长为34.896km。经公开招标,由山西省水利建筑工程局有限公司中标承建,中标金额119,022,300.00元。该项目经“管理处”委托第三方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曲靖分公司进行了工程结算审核并出具了审核报告,审核结算价152,822,700.00元。该项目合同约定管道埋设总长37.26km,实际施工完成33.62km,施工长度减少3.64km。该项目于2019年1月22下达开工指令,2021年6月工程施工完毕,累计已支付工程款140,978,000.00元,未付工程款11,844,700.00元。截至目前,因其他标段未完工,暂未办理竣工验收。
审计结果表明,麒麟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麒麟区三宝水厂及管网新建工程)第二标段工程,基本履行了建设管理程序,基本执行了建设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基本规范。建设施工双方履行了基本结算程序,并聘请了第三方机构对结算进行了审核,双方对审核结果进行了签字认可。但审计也发现该项目存在多计工程款,多支付工程款,投资控制不严,建设单位、监理、结算审核单位履职不到位的情况。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多计工程款24,396,220.60元。
2.多支付工程款12,551,590.02元。
3.监理履职不到位。
4.第三方审核单位履职不到位。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麒麟区审计局已按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作出了处理并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多计工程结算价款24,396,220.60元的问题,“管理处”应当按规定调整相关结算,对造成多计工程款的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已移送麒麟区纪委监委调查处理;对多支付工程款12,551,590.02元的问题,“管理处”应当追回多支付的工程款,对造成多支付工程款的管理处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已移送麒麟区纪委监委调查处理;对监理履职不到位的问题,“管理处”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对曲靖嘉信水利水电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进行追责;对第三方审核单位履职不到位的问题,“管理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对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曲靖分公司进行相应的处罚。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建议一是“管理处”应制定出台相关管理制度,强化工程建设项目的现场监督管理,加强对项目现场管理人员的履职考核和责任追究。二是“管理处”应加强建设项目投资的管控,避免随意变更增加工程投资,尤其在监理单位、结算审核单位的选定上要严格把关、管理上要监督到位。资金拨付上严格按合同执行,坚决杜绝多支付工程款的情况再发生。
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曲靖市麒麟区水利水电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高度重视,积极进行了整改。根据曲靖市麒麟区水利水电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整改资料,整改情况如下:
(一)多计工程结算价款的问题,一是工投集团结合工程实际,正在修订完善《工程管理制度》,完善工程项目台账,加强工程档案管理和痕迹管理,预计12月出台工程管理相关制度。二是水投公司于2024年10月12日向山西省水利建筑工程局有限公司寄发《麒麟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麒麟区三宝水厂及管网新建工程)管线二标段竣工结算审定表》,敦促其与曲靖市麒麟区水利水电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尽快按照128,426,438.72元的结算价重新签订麒麟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麒麟区三宝水厂及管网新建工程)管线二标段竣工结算审定表,将多计的24,396,220.6元扣除。三是加强对现场项目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建立完善现场管理履职考核体系,待法院审理完成该项工程后,对现场管理人员进行相应处罚。
(二)多支付工程款的问题,一是自接到麒麟区审计局首次反馈意见后,水投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向山西省水利建筑工程局有限公司寄送工程款追缴函,接到审计报告后,水投公司于2024年10月12日组织山西省水利建筑工程局有限公司有关工作人员,告知其审计整改要求,并再次寄送工程竣工结算审定表和退款函,要求其尽快归还工程款12,551,590.02元。二是与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沟通,诉讼材料已梳理完成,并已向麒麟区人民法院申请提起诉讼(因临近年关,法院暂时无法正式受理案件),预计于2025年1月份正式立案。三是曲靖市麒麟区水利水电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严格对照《曲靖市麒麟区工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2024〕5号)管理办法,及时梳理工程付款议事决策程序,并尽快重新修订水投公司“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水投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
(三)监理履职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水投公司于2024年10月10日组织曲靖嘉信水利水电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召开审计整改专题会议,告知其审计整改要求,于2024年10月15日向其寄送《监理服务单位违约追责的函》。二是与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沟通,尽快确定损失金额后,曲靖市麒麟区水利水电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对曲靖嘉信水利水电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进行追责。三是工投集团于2024年11月14日印发《工程计量管理办法(试行)》和《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试行)》,水投公司结合工程实际,正在修订完善相关制度,预计12月出台工程管理相关制度。
(四)第三方审核单位履职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水投公司于2024年10月10日组织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曲靖分公司(第三方审核单位)有关负责人召开审计整改专题会议,告知其审计整改要求,于2024年10月15日向其寄送《全过程造价服务单位违约追责的函》。二是与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沟通,尽快确定损失金额后,曲靖市麒麟区水利水电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对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曲靖分公司进行追责。三是工投集团于2024年11月14日印发《工程结算管理办法(试行)》,水投公司结合工程实际,正在修订完善、建立健全相关制度,预计12月出台工程管理相关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