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麒麟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11月29日,对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区住建局)2023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对重点审计内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一)组织机构情况
区住建局是区政府主管的,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工作部门。机关内设8个职能科室,下设10个事业单位。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纳入局机关财务室统一核算,执行《政府会计制度》。核定人员编制172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153人。截至2023年12月31日,在职实有165人,其中:行政人员15人,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49人。离退休人员9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6人。区委编办审核同意使用编外聘用人员75人,现有编外聘用人员55人(不含绿化、保洁、巡保等临时用工)。公务用车车辆编制2辆,实有公务用车2辆,另有5辆未核定编制车(各公园广场管理处用车)。车辆总数7辆。
(二)部门预决算情况
区财政局批复区住建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068.3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3068.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52.39万元,项目支出20016万元。
区住建局2023年度决算草案反映:上年结转结余678.80万元,本年收入21075.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522.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23.02万元,其他收入3530万元,收入合计21754.74万元。本年支出21115.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47.37万元,项目支出18667.93万元。年末滚存结转结余639.43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区住建局2023年度预算执行中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和其他财经法规,财务会计报告在重大方面基本真实地反映了本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核算基本规范。本次审计也发现存在预算编制不完整,超预算、无预算支出,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贯彻落实不规范,票据使用及资金支出不合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未上缴等问题,应引起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纠正。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和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1.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非税收入131.07万元未编入年初预算。
2.超预算支出11.24万元。
3.无预算支出70.08万元。
(二)非税收入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4.非税收入87.03万元未及时缴库。
5.政府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取得的公租房租金收入424.09万元未按规定上缴区级财政。
6.未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坐支政府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取得的公租房租金收入57.19万元。
(三)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贯彻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
7.违规长期租用车辆。
(四)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方面存在的问题
8.区住建局拨入区保投公司的资本金3000万元,区保投公司长期挂其他应付款-企业资本金。
9.被占用土地96.6㎡未取得占用费,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10.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执行不严格,涉及资金1.99万元。
11.未进行政府采购,涉及资金2.49万元。
12.固定资产0.31万元未入账核算。
(五)资金分配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13.借款资金247.29万元连续多年结转未盘活收回,其中,闲置60万元,结余187.29万元。
14.旧城改造办往来款39.65万元长期未结清,影响资金周转。
15.往来款1.8万元未及时调账或冲账,应由个人承担的公益性社保费2.59万元由单位垫付未收回。
16.未及时清退租户押金1.59万元,保证金5.21万元。
(六)票据使用方面存在问题
17.收据和白条报销费用1.3万元。
18.区保投公司用三联收据收取2023年公租房租金126.99万元。
(七)国家重大政策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19.审核不严格,两人既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廉租对象)租赁补贴又享受公租房。
20.部分保障房保障对象条件发生变化,未及时腾退处理。
21.未建立和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
22.国企职工缺申请公租房资料。
23.区保投公司未按市场价格计收承租人承租期内租金。
24.农房抗震改造受益人发放表核对不细致,导致4户农房抗震受益人身份证重复。
(八)抽查旧城改造项目及工会经费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25.未按规定期限完成工程价款结算。
26.扩大老旧小区改造范围改造龙潭公园停车场,涉及金额2.47万元。
27.多计工程价款1.58万元,竣工决算书所用材料与工程签证单所用材料不一致,涉及金额4.18万元。
28.未按时收取工会会费0.39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麒麟区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提出了处理意见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预算编制和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区住建局严格执行预算法的规定,将所有收入编入预算,保证预算编制的完整,科学编制预算并严格执行,做到无预算不列支,有预算不超支,使预算编制与执行情况相符。非税收入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区住建局严格执行非税收入管理的各项规定,确保非税收入在10日内上缴区财政局国库。违规长期租用车辆问题,要求区质安站应当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积极向区住建局报告,妥善解决公务用车编制与工作实际需要的矛盾。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区住建局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及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将资金直接支付至商品或劳务供应者,确保所有采购活动均按法定程序进行,切实维护政府采购工作的严肃性。资金分配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区住建局尽快将资金盘活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往来款项的清理力度。票据使用方面存在问题,要求区住建局加强对原始凭证的审核力度,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严格按照原始凭证进行账务处理,严控财政资金支出。严格执行票据使用的有关规定,收取公租房租金时向承租人开具税务发票。国家重大政策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区保投公司应加强保障对象资格动态审查管理,及时清退不符合保障条件的保障对象。应当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信息系统使用,建立和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按照一人一册要求对租户档案信息进行完善并妥善保管。抽查旧城改造项目及工会经费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项目单位按照相关政策进行结算。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麒麟区审计局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区住建局及下属单位在预算执行中要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和财政制度,严格按照预算用途使用财政资金。
(二)强化公务用车管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区的相关规定,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确保各项支出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三)建立健全资金动态管理机制。区住建局应建立资金动态管理机制,确保资金流动情况透明,避免长期积压资金或滞留资金的发生。优先考虑将闲置资金用于其他急需项目,提升资金利用效率。督促下属单位定期盘点闲置资金,及时调整资金使用计划,避免资金闲置造成资源浪费。
(四)定期开展往来款项清理。区住建局及下属单位要重视对单位往来款项清理工作,按规定对两年以上长期挂账的往来款项认真如实梳理,严格按照财政部门往来款挂账期限要求及时进行清理,不能长期挂账。
(五)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做好产权变更登记工作,定期盘点清查固定资产,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区住建局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整改。根据提供的整改资料,截至2025年6月4日,18个立行立改类及7个分阶段问题已完成整改,2个分阶段整改问题计划2025年12月30日完成整改,1个持续整改问题计划2029年12月30日完成整改。整改情况如下:非税收入类568.31万元,结余资金39.65万元已上缴区级财政。借款资金247.29万元已盘活使用,往来款项及保证金等已经清理完毕。老旧小区改造多计价款等问题项目单位按照相关政策进行了结算。预算编制及执行,票据使用及国家重大政策执行方面问题均已完成整改。分阶段整改类问题违规长期租用车辆及被占用土地96.6㎡未取得占用费,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持续整改类问题区住建局拨入区保投公司的资本金3000万元,区保投公司长期挂其他应付款-企业资本金,上述3个问题正在整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