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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宁市场监督管理所:开展“节前检查” 为春节期间市场安全保驾护航

  • 信息来源麒麟区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2021-02-10 14:57
      从2021年1月至今,建宁市场监管所按照区委政府的安排部署,区市场监管局和建宁街道的工作要求,深入辖区农贸市场、商场、药店、加气站等地,围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结合节日价格监管、重点领域市场监管等方面开展专项检查,保障春节期间市场安全平稳运行,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健康安全的春节。
      加强节前食品安全监管,做好市场保供稳价工作。重点检查餐饮单位是否落实门口扫码登记、一米线、戴口罩、公筷公勺使用等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各餐饮单位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确保所经营的食品来源可溯、合法合规。同时对冷链食品,特别是进口冷链产品的出入境检验检疫证明文件进行检查;畅通消费投诉举报渠道,积极受理各类消费维权投诉共36件,不断规范办理流程,提高办结质量,做好反馈答复,确保群众诉求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复,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紧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强化安全监管执法检查。执法人员对各类特种设备重点使用单位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使用单位特种设备是否逾期未检,要求从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事故应急预案,做好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共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8家;对烟花爆竹零售点进行检查,重点查验经营者是否具有烟花爆竹经营资质,购销渠道、台账登记是否合法规范,产品外包装标识是否齐全等。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销售无生产厂家名称、厂址及燃放说明的“三无”产品和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严防非法渠道和假冒伪劣烟花爆竹流入市场。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3人次,检查烟花爆竹零售点3家,对其中1家检查中发现的过期烟花爆竹12件进行查扣并移交应急管理部门销毁处置。
     强化药品经营企业监管,全力服务疫情防控大局。执法人员重点检查各零售药店的证照是否齐全有效;是否存在购进、销售假劣药品,或将非药品冒充药品进行宣传、销售;未严格按照药品的贮藏要求储存、陈列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发热、咳嗽类药品实名登记,要求购买此类药品人员必须扫描药店张贴的云南省“互联网+药品流通”公共服务平台二维码进行实名登记,确保药品使用人员信息可追溯,严把药店防疫关。
      目前,共检查药店13家,检查发现个别药店没有落实张贴温馨提示、进店扫码等措施,已现场要求整改落实,其他绝大部分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总体良好。
      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强化了辖区市场主体各项安全意识。下一步,建宁市场监管所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持续加大疫情防控、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的检查力度,确保春节期间人民群众幸福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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