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夏季,随着气温升高,气候炎热,易产生食品安全隐患。为保障全区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醒大家注意饮食安全,依据《曲靖市麒麟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特发布如下预警公告:
一、慎重采食野菜和野生菌,切勿采摘、采购、食用不明种类的野生菌、野菜和野果。如进食后发生头昏、头痛、腹痛、腹泻或恶心、呕吐等症状时,要及时就近到医疗机构诊治,以免延误病情。
二、冬天腌制的酸菜、咸菜,随着气温升高,亚硝酸盐的含量增加,一次性食用过多容易引发亚硝酸盐中毒,请谨慎食用。
三、豆荚类(四季豆、扁豆等)中含有红细胞凝集素、皂素等天然毒素,这些毒素要加热到100℃并持续一段时间后才能破坏,所以加工豆荚类要烧熟煮透方可食用。
四、食物最好现制现吃。做凉拌菜一定要洗净消毒,最好不吃隔顿凉拌菜。隔顿隔夜食品要妥善保存,食用前要检查是否有异味,且要再次充分加热,必须确保食品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后方可食用,进食过程中如感觉异常,应立即停止食用。
五、采购食品及原料时,应到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商场、超市、市场等地购买。购买生鲜肉类要注意查看有效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购买预包装食品应注意查验是否有SC标志、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包装表面是否整齐光洁,有无破损;真空包装的食品是否出现漏气、胀袋现象,罐头是否出现鼓盖、胖听等;采购时要尽量索要并保留相关票据。
六、加工食品时要切实注意卫生。加工制作用餐具、砧板、容器应生熟分开,且用前消毒,用后洗净;泡发干制原料或培养芽苗类蔬菜,应定期更换用水,避免有害细菌的繁殖;所有食品原料应用流动的洁净水多次清洗,去除细菌和农药残留,避免中毒。
七、储藏食品要做到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做好防蝇、防尘、防虫、防鼠等工作。熟制食品存放在10℃至60℃之间的温度条件时,存放时间应不超过2小时;食物中心温度保持在10℃以下的食品,存放时间应不超过烧熟后24小时;冷藏食物存放时间不宜超过24小时。
八、外出用餐时尽量选择卫生状况好的餐馆,不去卫生状况差、无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摊点就餐。
九、学校幼儿园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红白宴席和大型会议等群体性聚餐场所,严禁加工食用草乌、附片等中药材和野生菌、野菜、发芽马铃薯、豆荚类等食品。
十、如食物中毒反应要及时就医,保存好相应证据并拨打“12315”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麒麟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0 年 5 月 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