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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麒麟区文化和旅游局行政处罚公示

  • 信息来源麒麟区文旅局
  • 文  号
  • 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2024-05-13 14:55

当事人:曲靖市麒麟区逍遥谷网吧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李经国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麒)文综罚字〔2024〕第2号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4月22日14时23分曲靖市麒麟区逍遥谷网吧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

处罚依据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项

处罚内容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仟元(1000元)整

行政处罚机关:曲靖市麒麟区文化和旅游局

处罚决定日期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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