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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麒麟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实施行政强制有关事项的公示

  • 信息来源麒麟区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2022-11-16 15: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曲靖市麒麟区自然资源局实施行政强制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实施主体:曲靖市麒麟区自然资源局
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
实施条件: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条件。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
行政强制措施执行实施条件:不履行行政决定。
行政强制执行程序:
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且在《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通知书》送达10内后仍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本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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