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专版

曲靖市麒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事项清单

  • 信息来源麒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文  号
  • 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2025-06-09 11:46

为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科学配置行政处罚职能,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云政发〔2024〕29号)和《云南省司法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关于公布〈云南省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事项指导目录(2024年)〉的通知》(云司通〔2024〕98号)文件精神,经麒麟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曲靖市麒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事项清单(2025年)》予以公告实施。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曲靖市麒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事项清单》(2025年)内的行政处罚事项,除已赋权乡镇、街道在本行政区域内行使的外,中心城区规划区范围内,由曲靖市麒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集中行使。原行政职能部门应当继续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为曲靖市麒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防止日常管理与行政执法相互脱节。

特此公告

麒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事项清单.doc


CopyRight 2016-2022 版权所有 |  备案号:滇ICP备05005095号-2 滇公网安备53030202000210号 技术支持: 华海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