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麒麟区工业园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干冲北路临时堆料场项目使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令第35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曲靖市麒麟区工业园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二、使用林地项目名称:曲靖市麒麟区工业园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干冲北路临时堆料场项目。
三、使用林地用途:新建材料堆场及材料加工棚。
四、项目建设地点:曲靖市麒麟区越州镇向桂社区。
五、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该项目使用林地的范围为东经103°56′29″~103°56′41″,北纬25°16′28″~25°16′39″之间;项目使用林地面积3.5857hm2。
六、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建设项目使用林地面积3.5857hm2。地类为乔木林地3.5825hm2,蓄积113.9m3,主要树种为云南松;其他林地面积0.0032hm2,无蓄积。
七、使用林地的权属:林地所有权是曲靖市麒麟区越州镇向桂社区干冲居民小组。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3月17日至2023年3月2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麒麟区行政审批局投资建设科反映。联系电话:0874-3116106,监督电话:0874-3116113。
曲靖市麒麟区行政审批局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