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麒麟区司法局关于《关于公开征求〈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2023年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共24件)(征求意见稿)〉和〈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2023年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共66件)(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意见建议的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政府系统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函〔2023〕14号)和《曲靖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全市政府系统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2023〕-039)要求,区政府办和区司法局牵头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按照《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政府系统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函〔2023〕14号)和《曲靖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全市政府系统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2023〕-039)要求,麒麟区司法局于2023年8月26日在麒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关于公开征求〈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2023年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共24件)(征求意见稿)〉和〈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2023年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共66件)(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8月26日至2023年9月1日。截至2023年9月1日,未收到任何意见建议。
特此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司法局
2023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