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相关要求,为切实做好新冠感染疫情的防控工作,预防和控制禽类传染病的发生,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保障禽产品质量安全,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022年3月4日,曲靖市麒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心城区禁止家禽活体交易、宰杀及规范禽产品经营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发布至麒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征求群众意见建议,时间为2022年3月4日至2022年3月12日,征求意见期满,未收到意见建议反馈。
特此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