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好《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财政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云建保〔2017〕305号)、《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公共租赁住房(廉租对象)租赁补贴发放标准的通知》(麒区政发〔2022〕22号)、《曲靖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租赁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及精神。曲靖市中心城区申请享受廉租住房和租赁补贴的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由麒麟区住房保障办公室负责受理和审批。通过个人申请,社区街道初审,经区民政局,区、市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审核后,本次共363户符合城镇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保障条件。名单见附件。
附件:
曲靖市(中心城区)第56批2024年7月--2024年9月城镇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累计新增汇总表.xlsx
对以上享受城镇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人员资格存在异议者,请于本公示公布之日起10日内向曲靖市麒麟区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874-3187823。
麒麟区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