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科室、区医保中心:
为了规范麒麟区医疗保障局依法合理行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职权,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障执法水平,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医保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麒麟区医疗保障局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了麒麟区医疗保障首违免罚清单,对初次发生、情节轻微、能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将给予批评教育和责令改正或者依法从轻行政处罚,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首次免罚机制应当同时具备的条件
1.违法违规行为情节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或不良社会影响,没有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
2.能立即整改或限期完成整改的。
二、首违免罚使用程序
第一步:区医疗保障行政执法人员在实施医疗保障执法检查或者医疗保障专项调查时发现协议医药机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依法获取相关的、充分的违法违规证据,属于可以适用首违免罚监管机制情形的,由医疗保障行政执法人员在医疗保障执法报告中向被检查的医药机构指出违法行为和违法行为处理处罚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并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
第二步:被检查的医药机构对医疗保障执法报告中的相关情况确认无误后,书面回复对医疗保障执法报告的意见并承诺进行整改。
第三步:被要求限期整改的医药机构应按时提交整改报告,在限期内按要求做出整改接受检查。如果未按时整改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出处罚。
曲靖市麒麟区医疗保障局
202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