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麒麟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麒麟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
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麒麟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曲靖市麒麟区委办公室〈关于曲靖市麒麟区人大常委会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批复》(区办发〔2002〕32号)文件,区人大常委会主要职责为:
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议;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人大主席团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决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罢免和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个别代表;决定副区长、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的个别任免;在区长、区监察委员会主任、法院院长、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并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根据区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副区长和工作部门行政主要领导的任免;按照宪法和组织法的规定,根据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决定任免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根据区人民法院院长提请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根据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根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任免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任免区人大常委会的派出机构--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区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完成区委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根据《中共曲靖市麒麟区委关于批转〈曲靖市麒麟区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意见〉的通知》(麒发〔2017〕4号)文件,区人大常委会2017年度主要工作为:
按照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和新要求,切实在依法监督、科学监督、高效监督上下功夫,切实找准工作重点,抓住不放、跟踪问效,使监督工作真正有威有力有效。一是加强对计划和财政预决算的审查监督。听取和审议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及2016年财政决算、审计工作报告。健全完善预算审查监督办法,建立规范化的预算审查监督程序,按照“全口径预算、全方位参与、全过程监督”的要求,将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政府性债务计划纳入监督,逐步完善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体系,增强公共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听取和审议《2016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专项工作报告》。二是加强对民生保障工作的监督。组织对全区殡葬制度改革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对全区农旅文融合发展、美丽乡村建设、人居环境提升工作及2017年议案和重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视察,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食品安全生产情况专项工作报告,依法对区安监局、区环保局、区科技局进行工作评议。落实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听取区政府办、区发改局主要负责人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并进行履职评议。三是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组织对区法院民间借贷案件审判工作、区检察院反贪工作进行专题调查,听取和审议相关工作报告,促进公正司法。四是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组织代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宗教事务管理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曲靖城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推动执法机关严格执法、全面有效实施法律法规。五是加强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促进依法行政,维护法制统一。六是推动“七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努力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七是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督促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解决,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八是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选举任免的有机统一,把党内工作程序和人大工作程序有机结合起来,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认真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完善任前考核审查和任后监督评价机制,增强选举和任命人员的宪法意识、责任意识和公仆意识。配合做好市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确保换届选举依法有序、风清气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行政单位1各,既麒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麒麟区人大办2017年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工勤人员补助5人。财政实际全供养31人,行政24人,工勤人员7人。
离退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工资今年由社保统一发放,报表反映的经费支出数是年底增加的27个退休人员生活补贴。
实有车辆编制数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麒麟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7年决算总收入951.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51.0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9%,主要原因是2016年人大开展换届工作,专项经费中有换届工作经费,2017年换届工作结束专项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麒麟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7年决算总支出1020.82万元(含上年结转99.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4.04万元,占总支出的54.27%,项目支出466.78万元,占总支出的45.73%。
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15.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项目支出减少31.4%,主要原因是2017年换届工作结束,换届专项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人大常委会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54.0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15.8%,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增加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368.3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6.5%;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8.2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27%;离退休费、遗属补助、基本医疗、公务员医疗支出、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支出167.4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0.2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区人大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66.7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1.4%,主要原因是2016年有换届工作,2017年换届工作结束,专项经费减少。项目支出开支在人大会议支出、人大监督支出、区乡人大代表履职费、乡镇人大补助、人大业务费等开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麒麟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20.82万元(含上年结转99.7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9%,主要原因是换届工作结束,专项工作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53.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6%,主要用于包括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召开区人代会等专门会议支出、人大开展监督工作支出以及区乡代表履职费、人大业务费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主要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主要是区人大常委会机关离退休人员离退休工资、遗属补助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1.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是今年的基本医疗、公务员医疗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38.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是2017年住房公积金32.41万元和2017年职工住房补贴支出5.7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麒麟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3.71万元,完成预算的99.1%。其中因公出国出境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数的0%。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9.94万元,完成预算的99%。公务接待费13.78万元,完成预算的98.4%。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各项支出,厉行节约所致。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7.18万元,减少17.6%。其中因公出国出境支出决算数减少4.95万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02万元,下降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8万元,下降1.3%,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各项支出,厉行节约,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减少所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94万元,占1.9%;公务接待费支出13.78万元,占1.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9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1.98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其中公车改革保留3辆,平台调入5辆。主要用于常委会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7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3.78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9批次接待人次491人。主要用于人大开展正常业务工作、接待上级、接待外地考察团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麒麟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8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62万元,主要原因2017年因财政紧张,对单位的公用经费实行包干使用。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室的日常办公支出,电话费、报刊杂志征订费、办公耗材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麒麟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资产总额556.0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5.03万元,固定资产410.9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1.8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49.63万元,固定资产增加7.75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556.02 | 145.03 | 410.99 | 90 | 309.52 | 11.47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22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http://www.ql.gov.cn/uploadfile/2018/0816/20180816101231576.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