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纵深推进。围绕“完成一批时机成熟的改革、推出一批立竿见影的改革,对接一批上下协同的改革”目标,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一手抓审议具有标志性的重要改革议题,一手抓各领域改革的协调推进,制定了《中共曲靖市麒麟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7年工作要点》、《中共曲靖市麒麟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工作2017年台账》及《区委关于全面加强改革落实工作的意见》等文件。明确369项具体改革举措并分解至8个专项小组和区直有关部门,全区各级各部门主动作为、狠抓落实,各项改革工作呈现出全面发力、多点突破、蹄疾步稳、纵深推进的良好局面。经济体制改革率先突破,采取“产业链金融”封闭运行方式,协调周转资金5.4亿元,推动重点企业复产见效;探索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模式,由央企、区级企业、社会资本合作组建公司,融资162亿元用于金麟湾爱情小镇建设;完善引办、代办、“一站式”办理等服务机制,提高招商引资针对性和时效性;被列为全国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区。民生领域改革步伐加快,出台了《麒麟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推送的舞蹈《女儿歌》、版画《时光赞NO.2》、插图艺术《让伤心的人断肠》进入曲靖市获全国性国际性奖项文艺作品库登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教学服务岗位合同制教师196名,从农村学校公开招考38名教师到城区中小学任教;推进家庭医生签约制度,签约13.89万人;以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为契机,全区96.62%的村卫生室,92.3%社区卫生服务站提供中医药服务;建立四级河长和治理体系,落实“一河一策”措施,建立“一河一档”台账,以“河长制”带动河长治;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契机,组织实施了绿色城市、绿色村镇、绿色通道、绿色屏障“四绿”工程,森林覆盖率达45%,较上轮二调增长2.4个百分点。社会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以安全感满意度“双提升”为抓手,构建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长效机制。上半年,麒麟安全感满意度在全省排名第13名,上升了20个位次;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工作稳步推进,打造了麒麟“2、3、4+X”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模式。党建纪检领域改革全面发力,创新基层党建机制,在农村、在机关、在国企、在学校探索党建工作品牌;制定出台了《麒麟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践“四种形态”的实施办法(试行)》;构建了整体联动、互促互动的主体责任落实网格,做到逐级落实全覆盖;坚持从严从实,统筹开展了第二轮巡察工作,巡察实现全覆盖、无死角,发挥了巡察利剑震慑作用。
三、正风肃纪,作风建设卓有成效
深入开展“勇于担当、奋发有为、追求卓越”主题实践活动,一是坚持以上率下,主体责任压紧压实,班子领导带头示范,细化工作清单,建立工作台账。二是坚持问题导向,任务落实不偏不虚,结合13710工作法,对照目标、问题、责任“三个清单”,建立干部工作台账,做到工作计划有记录、落实责任有台账、检查考核有依据,使“担当不为、履职不为”的现象有力遏制。三是坚持统筹结合,整体工作互促互进,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基层党建年相结合,拧紧党员干部思想行动“总开关”,进一步强化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与深化作风转变相结合,立规矩、转作风、抓落实,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考勤制度、会议制度,切实转变干部乱作为、不作为等问题,为狠抓落实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全室上下牢固树立“守土有责、知责思为”的责任感,强化勤政为民、廉洁奉公的服务意识,始终保持蓬勃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脚踏实地、用心工作,把精力用在谋发展上,心思用在抓落实上。劲头用在干事业上,形成了分工不分家,科室之间、领导之间、干群之间密切配合、团结协作的良好作风。
四、勤政廉洁,廉政建设有所作为
结合全区依法治区工作,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执政,建设法治麒麟”,注重提高依法执政、依法管理水平,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坚持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推动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初,由主要领导分别与各科室负责人签订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个人绩效考评,按照量化的考评标准,通过个别交谈、座谈讨论、民主测评等方式对责任人进行考评。对不落实或没有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者,追究纪律责任。同时,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全体领导干部上好党课,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廉洁自律思想防线。
(二)不断提高依法执政水平。一是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学习。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和省、市、区委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思想素质。二是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采取正面典型和反面警示教育相结合,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用身边的案例警示身边的人,着力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按照“集体讨论、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集体研究决定重要工作部署、重大经费开支、重大活动等,保证了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有效杜绝因违背法律法规造成损失和社会不良影响的现象。
2017年,区委政研室班子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职,扎实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需要切实加以解决的问题,主要是:队伍建设和规范管理需进一步加强,文稿起草质量需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有待提高,特别是主动服务、超前服务不够的问题要切实加以解决;调查研究的深度、广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市、区一系列战略部署,加强队伍建设,突出工作重点,提高服务水平,为全区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区委政研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麒麟区委政策研究室2017年人员编制8名。其中:参公管理编制3人,事业编制5人。
麒麟区委政策研究室2017年在职在编实有参公管理人员1人,事业人员5人。
实有退休人员6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2)
http://www.ql.gov.cn/uploadfile/2018/0815/20180815031953474.xls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区委政研室年度收入合计1398.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98.5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相比,项目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区委政研室年度支出合计890.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59万元,占总支出的11.41%;项目支出789.10万元,占总支出的88.59%。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1.5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89.1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主要原因是美丽乡村宜居建设项目资金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因区委区政府安排美丽乡村宜居建设项目尾款必须等工程验收合格以后才拨付下余款项,因此,美丽乡村宜居建设项目经费结余622.00万元,已在财政进行年终结转。其中包括美丽家居建设剩余资金600万元,云南省城乡统筹工作经费剩余2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区委政研室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0.6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主要原因是美丽乡村宜居建设项目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9.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1%。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主要用于社会医疗保险支出;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764.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8%。主要用于美丽乡村宜居建设项目;
住房保障支出6.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主要用于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区委政研室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0.9万元,完成预算的9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9万元,完成预算的9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9万元,占90%。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区委政研室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价格上调。文印费、维修费等支出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区委政研室部门资产总额788.8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61.39万元,固定资产27.45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90.5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2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2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年资产总额增加主要是因区委区政府安排美丽乡村宜居建设项目尾款必须等工程验收合格以后才拨付下余款项,因此,美丽乡村宜居建设项目经费结余622.00万元,已在财政进行年终结转。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