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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麒麟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 信息来源麒麟规划分局
  • 文  号
  • 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2018-08-16 08:48


曲靖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麒麟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曲靖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麒麟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麒麟分局基本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城乡规划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定具体管理措施。
二、负责组织麒麟区城乡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城市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及村庄规划的编制、报批和实施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城乡近期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工作;参与江河流域规划、区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
三、负责麒麟区中心城区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受理、初审,并上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协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审查建设项目的建设标准及建筑风格;负责麒麟区中心城区范围外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管理。
四、负责麒麟区中心城区范围内门头广告规划审批及大型户外广告的初审,并上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负责中心城区范围外的户外广告审批。
五、负责城乡规划的实施与管理,参与重大建设项目的前期论证和较大工程的规划审核、评审工作;提供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整改意见书、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六、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镇建设行业管理;审批村镇工业、民用建筑设计;对各镇(街道)规划建设管理部门进行业务指导,组织开发、推广村镇建设新技术。
七、负责规划技术管理规定、标准、规范等城乡规划管理业务方面的培训工作。
八、负责规划编制经费测算,安排并监督使用村镇各项规划工作经费。
九、负责城乡规划管理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辖区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云南省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实施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十、负责本辖区内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历史文物古迹保护的规划管理。
十一、承办麒麟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规划分局根据区委、区政府的总体部署安排,紧扣“三区”建设目标(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云南省农旅文融合示范区、珠江源大城市核心区),按照“科学编制规划,依法执行规划”的工作思路,遵循“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统筹兼顾”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方法,加大协调力度,着力完善规划编制,加强规划管理、提升规划服务,充分发挥城乡规划的引领作用。
一、以规划为先导,加快完善规划编制
集中精力,突出重点,加快规划编制步伐,高起点、高标准、科学合理编制城乡规划,做到公共利益优先化,完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完成《麒麟区人居环境提升规划设计导则》《水石公路(温泉大道)项目规划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曲陆高速(麒麟城区段)道路改造专项规划》《麒麟工业园区总体规划》《昆曲高速入城段景观设计工作》《曲靖寥廓山公园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目前在开展《东山新村小集镇总体规划、道路及给排水专项规划》《东山恩洪小集镇总体规划、道路及给排水专项规划》《越州横大路-黄泥堡小集镇总体规划、道路及给排水专项规划》《麒麟区市场专项规划》《文体公园周边城市设计》《麒麟区城乡一体化规划》等工作。
二、以“狠抓落实年”为抓手,积极配合重点工程建设
1. 房地产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2017年麒麟区按计划需要完成房地产固定资产投资35亿元。1-11月份实际统计上报23.05亿元。我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直接到项目建设实地与项目负责人沟通协调,确保项目不遗漏;定期召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推进会、专题研究会等,及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问题;与项目开发主体签订目标责任书,严格落实责任,按时报送投资统计情况;加强跟踪检查,及时查找问题,解决问题,确保项目有序推进。
2. 结合《麒麟区人居环境提升外立面改造导则》,我局积极组织开展建筑外立面改造方案审查:组织专家会11次,组织专家审查了108个外立面改造方案,结合专家意见已全部修改完善上报区人居办。
完成中心城区报刊亭、宣传栏、变电通讯箱体等设施提升改造方案初审,待方案修改完善后将对麒麟南路、文昌街、南宁东西路三条示范街首先启动改造,其他道路逐步改造。
3. 加强规划管理技术指导服务,积极推进寥廓南路延长线、曲陆高速(麒麟城区段)交通规划、水石公路、三江大道东延线、绕城高速沿江连络线等市政道路建设,东西门街、区一中、南宁广场、丝绸厂、印染厂等棚户区改造项目,两江公园,南片区防洪调节库、东湖秋月、麒麟水乡、心香别院、南盘江综合整治、寥廓山公园山顶道路、环山道路建设等重点工作。
4. 制定了《麒麟规划分局“狠抓落实年”活动的实施意见》,根据区“狠抓落实年”的工作台账,认真梳理本局的重点工作台账,做好项目技术服务工作,清楚掌握项目推进情况,加强督促检查,对规划审批办理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及时研究并向上级报告,对规划手续已办结的项目进行销账。
严格落实区重点工作交办制度,今年来涉及我局的重点工作交办事项目前共12件(牵头办理10件、配合办理2件),我局按照办结要求、办结时限,加快办理,已全部按时完成并对进行及时销号。
5. 加强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推进2017年全面深化改革各项任务,进一步理顺区、镇(街道)规划管理体制机制,有序推进“多规合一”,加快编制麒麟区城乡一体化统筹规划,积极配合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完成《曲靖市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办法》及《曲靖中心城区临时建筑管理办法》的制定工作。
三、以服务群众为宗旨,加强规划审批管理
2017年,共参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务会14次,组织召开区规委会6次,市区规划联席会2次,规划专家咨询评审会23次,局务会6次,完成规划审批1768件。具体审批办理情况如下:
1、城市规划区内初审上报及审批办理1670件。
(1)规划区内初审上报市局审批158件。其中:《选址意见书》20件;《修建性规划方案》48件;《规划设计条件》20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9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件;《规划验收合格证》24件;《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7件。
(2)审批办理城区的户外广告门头装修1512件。
2、城市规划区外审批项目办理98件。
其中:《选址意见书》6件;《项目规划方案》审批28件;出具规划设计条件4件;规划验线13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2件;《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件;《规划验收合格证》28件。
四、以新型城镇化为目标,切实推进村镇建设
1. 规范村民建房管理。严格按照《麒麟区村(居)民住房规划建房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中心城区安置房及城郊结合部村(居)民住房建设严格采用 “拆旧建新、商住分离、统规统建、一次建成”的模式;其他集镇和村庄建设采用“新老结合、拆旧建新、统一规划、分期实施”的模式。
2. 新农村规划建设工作。多次召开新村建设研究会及推进会,审查了文华街道桂花社区三、八、九组,珠街街道西海社区三、五、六、八组,珠街社区十、十一组,庄家屯社区八组,堡子村委会一、三、四、五组,涌泉村委会三、五、七组,墩子村委会一、二、三组,三源村委会九组,联合村委会白石岩村;白石江街道长河社区一、二、三、四、六、七、八、九组;沿江街道余家屯社区一、二组,余家圩社区一、二、三、四、五、七、八组,新圩村委会五、六、七、八、九组,新发村委会一、三、七、八、九组,小坝圩村委会七组,鸡街锦程片区,鸡街村委会一、二、三、四、七组,四圩村委会八组,大龙村委会马房二组;三宝街道南部新城拆迁安置(雷家庄社区梨园、翟家山、汤家山、雷家庄、上庄柯,何旗社区田家堡、陈家山、徐家山、何旗村,五联社区大观音山、小观音山、巴家山、王家冲,三宝社区二组四队),三宝社区三组七队,五联社区三百户六队、周家厂、老尹村,雅户社区新发屯村、新发营村、雅户小组,鸡汤村委会白水冲村;潇湘街道红庙社区二组,沙坝村委会马河村;建宁街道麻黄社区五、六组;茨营镇吴官村委会一组;东山镇卑舍村委会阿石堵、卑舍村,高家村村委会高家村的新村选址方案。审批了文华街道桂花社区七组,沿江街道余家圩社区三、四组、大龙村委会马房一组、鸡街锦程片区新村规划设计方案,加快推进新农村规划建设工作。
五、以规范规划建设为目的,积极配合违建查处
根据区委、区政府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麒发〔2015〕3号)及《麒麟区城乡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实施方案》(麒发〔2016〕63号)文件要求,积极配合区执法局、区市容办对违法违章建设行为的认定、督查,依法对违法建设行为进行了纠正,坚持以查促管,不断提升工作效能,促进依法行政,加强部门联动。
六、以“五城联创”为契机,切实改善人居环境
积极配合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成果的保持工作,加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全国平安城市创建及森林城市创建工作,认真安排部署,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在办公场所及职工住宅基地大量张贴文明标语,根据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千人行动、全民参与”集中整治工作要求,按要求安排人员参与整治行动工作,同时在南宁北路段开展志愿服务工作,主要向市民宣传文明礼仪知识,劝导闯红灯、翻越护栏、不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文;加强公园改造提升、生态廊道建设,配合珠街街道做好义务植树,补助珠街街道3万元,用于东面山植被修复,把好绿化审批关等,在项目审批过程中把好规划审批关,做好规划技术服务及规划指导等工作,优化发展环境,共创美好家园。
七、以注重实效为目的,提高议提案办理质量
认真办理人大、政协议案提案。2017年我局共涉及办理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共16件(其中:人大议案5件,主办5件;政协提案11件,主办6件,协办理5件)。为提高办理质量,明确了主要领导总体抓,分管领导主要抓,办理人员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主动与主办及协办单位衔接,共同办理好议题案。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落实,加强调查研究,深入了解情况,亲自上门征求意见,对议案、提案涉及的问题认真分析,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商,不断提高回复质量,目前主办件已全部办结,协办件已配合完成。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麒麟分局部门编制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其他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曲靖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麒麟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麒麟分局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2017年度曲靖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麒麟分局决算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麒麟分局部门2017年决算本年收入1335.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23.89万元,占总收入的61.67%;其他收入512.03万元,占总收入的38.33%;
2017年曲靖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麒麟分局收入为1335.92万元,较2016年908.79万元,增加427.13万元,增幅为31.97%。主要原因为:一是养老保险纳入预算以及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提高,二是曲靖市2017年度前期费(贴息借款)项目经费的增加,其他收入增加512.03万元。导致基本支出增加约291.79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曲靖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麒麟分局部门2017年度决算支出1234.43万元,其中:财政补助基本支出823.89万元,占总支出的66.74%。项目支出181.12万元,占总支出的14.67%,其他收入229.42万元,占总收入的18.59%。与上年对比942.64万元,增加291.79万元。主要原因是城乡规划设计费及集镇基础设施建设较大。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2120199”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961.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77.85%。
“2010599”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10.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0.84%。
“208050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3.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0.25%。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8.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3.13%。
“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0.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0.03%。
“2082703”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0.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0.07%。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7.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1.41%。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0.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0.07%。
“2210201”住房公积金20.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1.66%。
“2210203”公务员医疗补助0.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0.0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曲靖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麒麟分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未安排,主要依靠麒麟规划分局由财政返还的非税收入和上级补助支出。
“2120199”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81.1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结余支出181.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14.6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麒麟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3.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23.89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100%,本级财力823.89万元。与上年942.64万元对比减少118.75万元,减少12.60%,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结余减少及项目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31.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84%。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商品和服务支出、城乡规划设计费、乡镇集镇基础设施建设其他资本性支出、;
2.曲靖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麒麟分局无外交(类)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城乡社区支出、金融支出、资源勘探信息、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债务付息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2%。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2%。主要用于职工医疗、养老、工伤、生育保险费等;
5.住房保障支出20.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5%。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交纳的住房公积金;
6、统计信息事务支出10.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7%。主要用于固定资产统计奖励;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麒麟分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9万元,支出决算为2.03万元,完成预算的10.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03万元,完成预算的10.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规划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与公务接待费都小于年初预算,导致“三公”经费总数未超年初预算。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0.02万元,下降0.0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2万元,增长/下降0.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规划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与公务接待费都小于年初预算,导致“三公”经费总数未超年初预算。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3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未发生。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未发生。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XX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XX辆。主要用于XX(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XX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麒麟分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23.89万元,与上年827.79万元。对比减少3.90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在职人员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曲靖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麒麟分局部门资产总额1267.4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15.57万元,固定资产111.1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40.49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1201.48万元,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5.93万元,同比增长5.20%。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减少)12.8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5项,账面原值9.75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26740687.12  11157224.12  1516843.05    229468    882435.05      40494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8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8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 功能科目:指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http://www.ql.gov.cn/uploadfile/2018/0816/20180816085056550.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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