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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麟区交通运输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 信息来源麒麟区交通运输局
  • 文  号
  • 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2018-08-16 17:08

 
麒麟区交通运输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麒麟区交通运输局属政府职能部门,主管公路建设、维护、养护等工作,内设办公室、资产财务科、综合规划科、基本建设管理科、运输管理科、交通战备科、下属一全额拨款副科级事业单位即麒麟区地方公路管理段。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2017年因工作需要调入行政人员1人,事业人员1人,调出行政人员2人,共有人员41人,其中:在职人员29人(行政人员16人、事业人员13人),退休人员12人。经费由财政全额拨付,其中:列交通运输-公路水路运输-行政运行支出29人,列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2人。局领导职数为二正三副,内设六个职能科室,实有公务用车1辆(2016年7月公车改革后保留车辆数)。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区交通运输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交通部门的关心、指导、支持下,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交通工作的方针政策,全区交通系统结合发扬“艰苦奋斗,不畏艰难,科学创新”精神,全力推进麒麟区交通的事业发展,全力争取中央、省、市项目和资金支持,努力完善城乡交通网络,逐步加强交通运输行业管理,为加快我区新一轮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实交通运输基础,取得了明显成效。
  1.全力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1)东南过境线东过境段建设项目
东南过境线东过境段全长30.54公里,麒麟区境内约20公里,总投资39亿元,由东过境项目公司作为业主建设,市交通运输局监管,区政府负责拆迁。该项目拆迁工作于2015年7月9日开始,到2015年12月基本完成拆迁工作,2017年主要是进行征迁、三改遗留问题的解决,进展顺利,预计到年底全部完成。
(2)曲陆高速四改六建设项目
曲陆高速四改六建设项目在麒麟区境内约26公里,由省公路投资开发公司作为业主建设,市交通运输局监管,区政府负责拆迁。该项目拆迁工作于2016年2月开始,到2016年6月基本完成拆迁工作,2017年主要是进行扫尾结算及相关账目核对工作。
(3)曲靖三宝至清水高速公路建设工程
曲靖三宝至清水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在麒麟区境内约15公里,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开展开工前的前期工作,区政府负责配合完成。目前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
(4)曲靖至泸西高速公路建设工程
曲靖至泸西高速公路建设工程。麒麟区境内约45公里,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开展前期工作,区政府负责配合完成,目前工可报告已批复,正在办理相关的土地手续。
(5)国道G248线新建工程
    国道G248线起于兰州止于马关,麒麟区境内长约46公里。该项目属于国省道改造,管理权限为市交通运输局,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开展前期工作,区交通运输局负责配合完成。目前土地已经通过省级踏勘,项目停留在工可审批阶段,主要由于陆良段环评审批受阻,市交通运输局正在进行路线调整和审批协调工作。
 (6)沾潦公路改建工程
沾潦公路(珠街至三宝段)改建工程,长24.5公里,按原有路面宽度(6.5米)进行路面改建,估算投资4900万元。该项目于2017年2月16日开工,9月4日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目前,正在进行工程扫尾工作。
  (7)麒小公路水务小区至潇湘集镇二级公路改造工程
全长16公里,其中前8公里按照路基宽15米的二级公路标准修建,后8公里按原有路面宽度(6.5米)修复,计划总投资1.3亿元。该项目的工可编制及设计单位于2017年5月19日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选择了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作业单位,目前工可报告已经通过评审。
(8)石富公路水泥二厂至茨营集镇二级公路改造工程
全长5公里,按照路基宽15米的二级公路标准修建,计划总投资1.1亿元。该项目的工可编制及设计单位于2017年5月19日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选择了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作业单位,目前工可报告已经通过评审。
(9)建设行政村柏油路30公里,硬化自然村道路70公里。
麒麟区2017年农村公路建设涉及8个镇、街道,总计30条110.069公里,沥青路11条47.98公里,水泥路19条62.089公里,预计总投资1.1亿元。已建设完成5条14.995公里。其中,沥青路1条7.245公里,水泥路4条7.75公里。正进行路路面工的10条48.597公里。开展前期工作的18条41.971公里。
(10采用PPP模式建设工程项目。
根据现行的财经政策,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简称PPP模式),引进社会投资人进行融资建设。招商引资项目包括19.3公里的联络线改扩建及1247公里的农村公里硬化工程,本着对人民群众生活条件和出行有较大提升的原则,主干道采用四级6米宽沥青路面结构形式,次干道采用四级5米宽水泥路面结构形式进行建设,总投资预计需要20亿元,目前,正在开展PPP项目咨询工可编制设计招标工作。
(11)潇湘街道大禄碑桥、吕兴坡桥、观音洞桥3座危桥拆除重建工程。
    3座危桥预计总投资600万元。大禄碑桥于10月19日开工建设,观音洞桥于12月23日开工建设,吕兴坡桥于2017年12月29日开工建设。
(二)不断加强农村公路管养
麒麟区列统实际管养公路里程为927.799公里,其中地方管省道9.002公里、县道203.055公里、乡道411.343公里、村道304.399公里。
县道共投入资金330余万元,道路日常养护所用砂石料3500m3,C30砼修补路面2000m2,沥青同步封层处治路面2500m2,C25砼挡土墙1500m3,清理路肩130km,清理塌方1200 m3,增设砼排水沟200m,增设砼圆管涵80m,清理排水沟20km,安装连续式警示礅8处,共计200m。拨付乡道村道管养经费约110万元,麒麟区进一步推广往年农村公路管理示范道路建设的成功经验,经认真筛选,选取县道麒鸡路、麒珠等5条段,共计57公里;选取乡道拖石线、拖塘线等6条段共计38公里;选取转法线等3条段共计7.5公里作为管养示范路。管养示范路主要从道路的预防性养护与小修保养相结合,道路的增绿、补绿,道路的安全及警示设施建设三方面开展,确实把农村公路示范路的创建作为推进农村公路管养的重要工作来抓,使农村公路管养工作实现了点上突破,以点带面,全面提高的目标。为积极响应区委、区政府创建“国家级森林城市” 的部署要求,我局多方筹措项目资金,目前完成87.965公里的增绿补绿工作,栽种各类乔木26000余株,累计投入资金110余万元。
 按照云南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规范化工作规程的具体要求,区交通运输局与各镇(街道)签订2017年度农村公路管理目标责任书,并定期(季度巡查)或不定期(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检查考核查评,年终将各个季度的得分进行汇总后,根据各镇(街道)按得分情况进行目标责任奖惩。
(三)安全维稳工作常抓不懈
我局始终把安全生产作为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切实将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好、抓实。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经常对在建项目经行安全检查,主要以查看记录、资料和现场检查为主。目前,在建项目指挥部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签订了责任书,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安全监管履职情况较好。建设单位能严格执行工程建设“三同时”要求,严把安全关、质量关,并通过定期安全知识培训提高施工方、监理方的安全意识,同时确定了兼职安全负责人对施工现场、民工驻地实施监督,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道路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按照“四到位”原则,即:思想认识到位、制定措施到位、整改落实到位、检查验收到位,通过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落实责任,加大危险路段和危桥安全整治,完善道路安全工作管理机制等措施,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为确保辖区人民群众出行安全畅通,我局安排养护人员对明珠路、麒小路、珠上线等线路,进行路面的修复,投入资金49.6万元;对排查出的隐患的鸡蒿公路K0+800 ~ K0+900段右侧、K2+400 ~ K2+500段左侧增设防护栏200米,K6+900处增设标志标牌,投入资金7.3万元;麒小路K13+765右侧道路路基塌陷,增设挡墙和连续式防护栏,并在观音洞桥增设标识标牌,投入资金5.36万元;在越州、东山投入24.7万元进行水毁隐患修复;今年改建的沾潦路,加大了安全防护项目的投入,共投入289万元对3个地段增设了波型护栏。
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督察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很好地完成区政府和区安委会交办的各项督察检查任务。配合组织开展了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在“六月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我局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以落实安全责任、传播法治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曝光非法违法营运为重点。2017年6月18日举行的市区两级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当天发放各类交通安全宣传资料200余份。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涉及道路安全、水上安全、客货运安全等多个领域,协同管理、联合执法是做好安全管理的有效途径。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区安委会的指导和帮助下,区交通运输局联合运政部门、海事部门、交警部门对辖区内的农村道路、水运线路码头、客货运市场进行了规范性整治,进一步完善了农村客运站安全管理制度以及“三品”和违禁物品的检查,优化了客运市场营运环境。
(四)抓好出租汽车燃油补贴工作
近年来,麒麟区交通运输局把城乡道路客运燃油消耗补助工作作为一项关系民生利益、关系社会稳定和交通运输事业健康发展的大事来抓,使麒麟区的城乡道路客运燃油消耗信息连年通过交通部审查,完成运输客运车辆的燃油补助工作。同时,我局及时、足额将到位的补助资金拨付给出租车、公交、农客等相关道路运输管理部门,用于兑付各车主、企业的燃油补贴。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麒麟区交通运输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下属一非独立核算全额拨款副科级事业单位即麒麟区地方公路管理段)。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麒麟区交通运输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麒麟区交通运输局2017年总收入10560.75万元,其中:1.财政拨款收入8512.7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512.75万元,占总收入的80.61%;上级补助收入2048.00万元,占总收入的19.39%。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麒麟区交通运输局2017年总支出11322.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9222.21万元;上级交通部门拨款支出2099.90万元。基本支出652.23万元,占总支出的5.76%,项目支出10669.88万元,占总支出的94.24%。上年总支出11417.74万元,支出增长率为-0.84%,其中:上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442.42万元,支出增长率为-11.69%;上年上级交通部门拨款支出975.32万元,支出增长率为115.3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麒麟区交通运输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52.23万元。与上年基本支出367万元对比,增长285.2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普调增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1.7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8.2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麒麟区交通运输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669.88万元,占总支出的94.24%,与上年项目支出11050.74万元对比,减少380.86万元,主要原因是建设项目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麒麟区交通运输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22.2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1.45%。与上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442.42万元对比,减少1220.21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结转结余支出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22.21万元;其中:(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65万元,其中:①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行政单位离退休:9.14万元,主要反映离退休人员在单位领取的余热奖及2017年度增加的生活补助;②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8.93万元;③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0.45万元;④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1.13万元;(2)交通运输-公路水路运输-行政运行:306.09万元;(3)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26.67万元,其中:①住房公积金:26.42万元;②购房补贴:0.25万元;(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6.07万元,其中:①行政单位医疗24.94万元;②公务员医疗补助1.13万元;(5)交通运输-公路水路运输-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1169.74万元,其中:①石恩公路治超补助199.10万元;②曲嵩线南海子治超补助77.30万元;③水寨治超点治超补助122万元;④农村公路养护支出200万元;⑤鸡蒿公路建设项目395.84万元;⑥石富公路建设支出175.50万元;(6)交通运输-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3886.82万元,其中:①对城市公交的补贴2198.80万元;②对农村道路客运的补贴320.13万元;③对出租车的补贴1367.89万元;(7)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建设:3530.万元,其中:①2017年农村公路硬化1751.56万元;②曲珠公路改扩建建设项目980万元;③沾潦公路越州段建设项目240万元;④沾潦公路珠街至三宝段建设项目300万元;⑤石富公路建设项目20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麒麟区交通运输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0万元,支出决算为10.48万元,完成预算的26.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08万元,完成预算的20.8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40万元,完成预算的28%。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三公”经费支出19.59万元相比,减少9.1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制度、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及公务用车改革车辆的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40万元,占80.15%;公务接待费支出2.08万元,占19.85%。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4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4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建设、维护、养护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0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0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8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建设、维护、养护等协调项目立项审批、征地拆迁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麒麟区交通运输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49万元,与上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18万元对比,减少10.69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机关财务管理,控制各项办公业务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证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业务费用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麒麟区交通运输局资产总额15826.1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330.48万元,固定资产495.6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1.7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7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行次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小计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234567891011 
合计115826.17     15330.48 495.69 174.59 117.84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4.7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http://www.ql.gov.cn/uploadfile/2018/0816/2018081605091439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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