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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麒麟区供销合作社2017年部门结算

  • 信息来源区供销合作社
  • 文  号
  • 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2018-08-21 17:28

附件2:
麒麟区供销社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区供销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区供销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全区合作经济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
2、对全区供销社系统企业单位、合作经济组织进行指导、协调、监督、服务和教育培训;监督社有企业依法依规经营,督促其完善内部管理,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对全区供销社系统的社有资产以及财务、会计和财产等进行监管,行使出资人职责,落实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对全区供销社系统的经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3、推进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改造农业生产资料现代经营服务网络,整合农村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网络,完善农副产品现代购销网络,优化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健全农村流通信息网络,强化农产品市场网络体系建设。
4、发挥组织体系完整的优势,强化服务功能。加强专业合作服务,强化农村综合服务,完善行业协会服务;积极参与构建新型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民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
5、推进全区供销社改革,开放办社。推进社有企业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加快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企业经营机制;广泛吸纳各类合作经济组织、龙头企业、专业大户合作办社,共同发展。
6、指导全区供销系统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开拓城乡市场,推进乡村流通体系的建立完善,积极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民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
7、组织开展对职工、社员和农民的教育培训。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农产品经纪人、农民实用技能等培训。
8、承办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在市供销合作社的精心指导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2017年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总社、省供销社、市供销社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 始终坚持为农服务宗旨不动摇,全力以赴抓好农业生产资料的储备和供应;做好农产品生产、购销指导工作,着力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发挥行业特点优势,积极开展脱贫攻坚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是:曲靖市麒麟区供销合作社。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本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XX人),事业人员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4人)。
离退休人员32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3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343.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3.36万元,占总收入的9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0万元,占总收入的2.9%。与上年度对比本年度收入减少88.29万元,减少20.45%,主要是因为本年退休人员移交社保机构,退休人员经费减少,另外从其他部门取得项目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365.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8.36万元,占总支出的73%;项目支出97.45万元,占总支出的2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本年支出比上年增加5.3万元,增1.47%,主要是因为2017年调整工资增加经费,但退休人员移交社保机构,退休人员经费减少,另上年结转项目资金在本年度支出共同影响的结果。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区供销社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8.36万元。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43.12万元,下降13.84%,主要是因为本年度退休32人移交社保机构,退休人员经费减少影响。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麒麟区供销社为完成特定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7.45万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增加73.6万元,增加308.69%,是因为上年度结转的项目资金72.43万元在本年度支出影响。具体项目开支情况如下:平安社区城市消费服务社建设项目支出补助资金24万元, 2013年农村规范化网点建设补助茨营供销合作社5万元,拨付沙坝绿色大豆种植专业合作社产业发展资金5万元,拨付三众科技公司农村电子商务网点建设资金5万元,拨付东山供销社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资金3万元,拨付盛达养殖专业合作社食用菌基地建设补助资金28万元,拨付沙坝村委会香菇种植基地建设补助资金10万元,拨付麒麟区供销社资产管理中心消化供销系统财务挂账资金5万元,支出城乡一体化综合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应用与示范项目资金10万元,支出2016年项目谋划包装及前期经费2.4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9.3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8%。与上年对比减少7.29万元,减主要是本年度退休人员移交社保机构,退休人员经费减少影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89%。主要用于离休2人的离休费及退休32人的余热奖及职工遗属5人的遗属生活费,以及为单位职工缴交的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及工伤保险。
 
6、医疗卫生及计划生育支出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29.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53%。主要反映在职在编人员工资、津补贴、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及机关公用支出以及开展项目支出的资金;
8、住房保障支出16.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反映为职工缴交的住房公积金及单位新老职工6人因未享受福利房按相关政策按年发放的住房补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相同,均为0万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
因单位工作经费不足,除人员工资外,几年来,维持单位运转的基本支出全部由下属资产管理中心负担, “三公”经费、会议费上年度及本年度均未作预算,两年的决算数均为零。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本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72万元,比上年增加6.94万元,增加894.08%,主要是因为上年度残疾人保障金及大病保险支出挤占了运行经费,且人均公用经费基数较小,导致要机关运行经费支金额较少,基数较小,而本年财政提高了核定人均公用标准,使运行经费增加幅度较大。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区供销社资产总额81.7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0.87万元,固定资产0.8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8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行次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小计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234567891011
合计181.7080.870.830.83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2、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3、政府采购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曲靖市麒麟区供销合作社2017年部门结算报表 http://www.ql.gov.cn/uploadfile/2018/0821/20180821052920113.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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