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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麟区森林公安2018年决算编报说明

  • 信息来源区财政局
  • 文  号
  • 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2019-08-16 11:18

监督索引号53030218032701000
曲靖市森林公安局麒麟分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森林公安局麒麟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森林公安局麒麟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研究部署全区森林公安工作,结合林区的治安实际,及时制定工作计划,提出具体实际意见,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掌握全区林区治安动态,为各级党委、政府和林业公安主管部门提供林区治安方面的主要信息并提出对策;指导协调、监督全区各乡镇林业站的业务工作和执法活动,受理下级确有困难的林业案件;直接受理全区发生的有重大影响的盗伐、滥伐、森林火灾、猎杀、走私、倒卖珍稀野生动物及产品等重特大案件。负责全区森林刑事案件的调查、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等工作;负责办理、查处全区林业治安案件和林业行政处罚案件等工作;负责全区森林公安民警警衔变动的审核申报工作,以及森林公安队伍的管理和森林公安民警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全区森林公安的武器弹药、被服装备的配发、管理和使用监督;负责全区森林管理人员的培训、搞好林业系统的内保工作;承办上级森林公安局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主要工作和做法,学习贯彻省市森林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2018年重点工作。省、市森林公安机关在年初先后召开了2018年森林公安工作会议,明确了今年的目标任务,分局组织全体民警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使全体民警自觉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森林公安机关的工作部署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落实到2018年重点工作上来。特别是紧密结合麒麟森林公安分局工作实际,找准结合点、切入点、着力点,以新思路和新举措谋划发展、统领工作,努力推进森林公安事业和队伍建设持续协调发展,为创建“森林城市”和林业产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加强党支部建设:一是认真抓好基层党建责任制。紧紧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和党支部创建达标要求,党支部严格落实职责,从严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抓好党建工作。凝聚合力,充分调动党员干部的积极性,科学推进组织建设。讲究方法,加强党员队伍先进性建设;务求实效,牢固树立党建工作以人为本的理念,致力建设“服务型”党组织。二是全面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在领导班子建设中,要重点抓好思想政治建设,大力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通过开展政治生日、民主生活会、上党课等不同形式、不同内容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加强“四个意识”教育,督促党员干部严守“五个必须”、政治纪律“八严禁”等要求。使领导班子牢记党的性质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善于从政治上判断形势、认识问题、发现不足、改正错误。三是从严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落实中央、市委和区委工作部署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勇于担当,奋发有为,追求卓越”主题实践活动。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聚焦解决党员党性意识、宗旨观念、组织纪律和党员教育管理、党内生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强化政治意识,遵守政治规矩,树立良好形象。四是夯实党支部建设基层基础保障。科学统筹、统一要求,以普遍联系群众为契机,深化“群工系统”应用,逐一解决民警在执法办案遇到的问题。提升功能,创立“学习型党组织”,党员干部先学习、支部书记多培训,先提升党员干部政策理论水平;严格落实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充分利用QQ、微信等现代通讯工具,进一步发挥QQ、微信党员交流平台的作用,凝聚党员队伍。通过线上线下、双管齐下的方式,迅速及时地将政策信息、学习信息进行共享,保证全体党员能够及时掌握最新资讯。五是坚持从优待警。善于听取民警的意见和建议,落实定期休假和体检制度,充分调动民警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营造团结和谐的工作氛围。重视民警的实际困难,帮助解决后顾之忧,使民警安心工作,营造和谐舒心的生活环境。在区委区政府的关心下,民警的法定假日外加班补贴和岗位津贴已按新标准发到个人。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加强执法制度建设。以完善执法制度为基础,查找执法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从民警日常执法活动最需要、最容易发生执法问题和执法安全的环节入手,根据曲靖市森林公安机关2018年执法考核办法,进一步健全执法制度,细化执法标准。二是以强化执法能力为根本,加强执法教育培训。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重点内容纳入教育培训计划,以不断提高民警法律素质为目标,以强化民警执法能力为抓手,积极开展法律知识、执法规范和执法业务知识培训。全年,除参加上级森林公安机关开展的培训外,组织开展了2期法律法规培训学习。三是严格执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通过严厉的执法过错问责,追究有执法过错的审批人、审核人、承办人、鉴定人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执法过错责任。在全市组织的第一、二、三季度执法质量考核中,分局执法质量名次均在前三名。四是切实抓好“平安林区”创建活动。大力推进“平安林区”创建,深入开展涉林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认真做好涉林群体性事件预防和处置,切实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及《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上半年,共出动车辆15台(次)、警力75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余次、发放警民联系卡100余张,办结信访案件1件,回复率100%。为创建“平安林区”打下了坚实的群众基础。抓好涉林案件查处工作:一是认真履行职责,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组织开展“严管野外火源,严查森林火案”、“打击象牙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非法贸易专项”、“2018年打击走私综合治理”、“禁毒2018两打两控”、“清理、整治自然保护区内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禁毒铲毒百日”、“春雷2018”、“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和保护候鸟迁徙”、“2018利剑行动”、“森林督查案件查处”等专项行动。全年共受理刑事案件15件,破案15件,破案率100%,移送起诉15人。查处林业行政案件84件,处理违法人员84人,罚款53万元,限期恢复林地10余亩。收缴疑似象牙制品5件共106克;救助入室扰民花蛇30条,黑冠鹃隼1只、雀鹰1只、乌龟1只和其它鸟类15只。这些案件的查处,有力地打击和震慑了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了全区林区社会治安稳定。二是提升刑侦警务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刑事特情、阵地控制、刑嫌调控的作用,使用好森林公安刑事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基础数据采集和数据库建设,全年共采集信息1200条,物建治安耳目30人,物建刑事特警16人。继续推行“警民联系卡”制度,围绕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区域、重点群体广泛建立信息员,借助各种社会资源,广辟情报信息渠道,将情报信息的触角延伸到社会的各个方面,充分发挥情报信息服务决策和引导实战的作用。三是加强森林火灾预防和案件查处。认真研究森林火灾案件规律特点,加大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力度,加强火源管理,严厉处罚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严厉打击故意纵火、过失引发森林火灾的违法犯罪,切实保护林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认真开展“严管野外火源,严查森林火案”和“无火清明武装巡护”专项行动,一有火情立即出警,查处森林火案5起,逮捕1人,取保候审1人。四是积极开展林区禁毒工作。认真履行森林公安机关林区禁毒铲毒、堵源截流和禁毒宣传等基本职责,深入开展新一轮林区禁毒人民战争,为稳定全区禁毒形势做出积极努力,巩固林区禁毒连年“四无”的成果。加强信息化建设:一是积极推进执法应用系统建设。按照省、市森林公安机关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新警综平台人员信息的录入和系统升级。二是落实信息化建设保障措施。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化工作的认识,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投入4万元为刑侦队采购了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便携式打印机、彩色打印机等办案设备,提高信息化在执法办案中的使用效率。同时加强了公安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坚决杜绝“一机两用”和失泄密事故的发生。做好宣传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林业法治宣传教育,增强辖区广大群众的法治观念,预防和减少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组织民警深入林区学校、集市、村寨、厂矿等场所开展宣传月活动。活动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云南省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等各项林业法律法规和规章,充分利用宣传栏、宣传展板、标语、新闻媒体等各种宣传阵地。全年共出动车辆40台(次)、警力120人(次)、深入7个镇(街道)20个集市、15个非煤矿山,共发放宣传资料5000份、宣传挂图120份、接受群众咨询150余次、发放警民联系卡800张,通过广泛深入地宣传活动,使林业法律法规走进了千家万户,对保护全区森林资源、构建美丽麒麟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制氛围。积极投入脱贫攻坚,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努力:切实把配合定点挂钩未脱贫户开展脱贫攻坚作为政治责任担当起来,扎实抓好各项任务落实,确保挂钩户如期完成脱贫摘帽目标。按照林业局党委的统一部署,紧扣“两不愁三保障”,结合挂钩户产业发展实际,理清帮扶思路,有针对性落实措施,实实在帮助解决困难问题。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深入开展“自强、自信、感恩”主题宣传,激发贫困群众自身发展动力。发挥森林公安职责,扎实做好生态保护和维护稳定工作,促进美丽宜居乡村和平安乡村建设,实现百姓富、生态美的统一,减少因案、因毒、因赌、因事故致贫返贫情况发生。
二、基本情况
麒麟区森林公安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麒麟区森林公安分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政法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实有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麒麟区森林公安分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404.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4.4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财政收入增加88.2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工资调整、社会保险类费用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麒麟区森林公安分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414.76万元。基本支出404.41万元,占总支出的98%.主要保障单位日常运行支出、人员工资及医疗保险等;项目支出10.35万元,占总支出的0.2%,主要用于办案补贴、辅警供养补助;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108.9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工资调整、社会保险类费用增加、上年结转。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04.4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3.56万元,主要原因是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调整,辅警供养经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决算项目支出10.35万元,此笔资金为上年结转资金,主要用于办案补助和辅警的供养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4.4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88.2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我单位辅警编制增加,供养经费不再执行15万/年,按人3·15万元/人/年执行,因此辅警供养经费对比往年增加41.7万元,其次行政机关保民生资金补助标准提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362.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70.87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3.30万元、其他公安支出10.35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主要用于养老保险支出24.83万元、离退休支出0.79万元;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1.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0.7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0.66万元;
7.住房保障(类)支出14.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14.1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麒麟区森林公安分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6万元,支出决算为6.3万元,完成预算的95%。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4万元,完成预算的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91万元,完成预算的8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严格执行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加强公务车辆管理与使用。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0.2万元,下降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3万元,下降0.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4万元,下降0.14%。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4万元,占86%;公务接待费支出0.91万元,占1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执法办案(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96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0.9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0余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工作检查与指导、办案等。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麒麟区森林公安分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2.7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4.2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我单位在2018年决算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包含日常公用经费53.30万元,辅警供养经费56.50万元,上年结转资金支出10.35万元和车改补贴11.01及工会经费1.59万元。因决算把辅警费用、结转资金、车改补贴、工会经费全部列入商品和服务支出,故机关运行经费对比上年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麒麟区森林公安资产总额96.6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9.91万元,固定资产76.7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9.4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5.1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行次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小计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234567891011 
合计196.64 19.91 77.58 41.98 33.95 1.65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项目支出10.35万元,此笔资金为2017年罚没返还资金,主要用于办案补助、辅警供养补助,因2017年12月中旬下达资金未使用完,特向区财政局申请结转,因是上年结转资金,在2018年决算中列入项目支出。(此笔资金为罚没返还,不属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也不属于项目资金,因此2018年决算中有项目支出但是无法做项目绩效评价。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2018年决算编制说明中没有涉及专用名词。

麒麟区森林公安分局2018年决算公开表http://www.ql.gov.cn/uploadfile/2019/1210/20191210040937692.xls 
监督索引号530302180327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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