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0213047501000
附件2
麒麟区供销社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麒麟区供销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麒麟区供销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全区合作经济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
2、对全区供销社系统企业单位、合作经济组织进行指导、协调、监督、服务和教育培训;监督社有企业依法依规经营,督促其完善内部管理,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对全区供销社系统的社有资产以及财务、会计和财产等进行监管,行使出资人职责,落实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对全区供销社系统的经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3、推进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改造农业生产资料现代经营服务网络,整合农村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网络,完善农副产品现代购销网络,优化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健全农村流通信息网络,强化农产品市场网络体系建设。
4、发挥组织体系完整的优势,强化服务功能。加强专业合作服务,强化农村综合服务,完善行业协会服务;积极参与构建新型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民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
5、推进全区供销社改革,开放办社。推进社有企业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加快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企业经营机制;广泛吸纳各类合作经济组织、龙头企业、专业大户合作办社,共同发展。
6、指导全区供销系统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开拓城乡市场,推进乡村流通体系的建立完善,积极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民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
7、组织开展对职工、社员和农民的教育培训。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农产品经纪人、农民实用技能等培训。
8、承办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区供销社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市供销社的帮助指导下,紧扣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以服务“三农”为宗旨,紧紧围绕综合改革的目标任务,靠前站位、顺势而谋,积极深入推进各项工作,实现跨越发展。重点工作任务取得了以下成效:
1.经营服务网络提质增效。对珠街供销社、沿江供销社的基层社大院进行改造提升。创办潇湘沙坝食用菌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越州老吴食用菌种植农民合作社和珠街联合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等9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完成麒麟区鑫源共创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1个建设任务。改造提升创新型基层社1个,改造、提升综合服务社11个。完成了40个农村综合服务社星级认定工作。
2、稳步推进食用菌产业发展。在区政府成立领导小组后,区供销社认真履行部门职能职责,设立食用菌产业办综合科,起草编制《食用菌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5年)
3、做深做实农村电子商务。强化整合软件平台资源,积极推动发展供销系统电子商务,对网点全面进行提质增效,按照“五个一”的标准完成了10个站点的建设工作。
4、强化社企内部管理。一是开展专项审计。2018年对社有企业开展了全面审计工作,下一步将围绕审计报告,强化结果运用。二是会计分类统一代理。按照市供销社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将19家社属企业的会计核算业务分类别统一由为农综合服务中心代理,已于2019年1月中旬开展代理业务。
5、规范完善社企治理结构。构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双线运行”机制,于12月召开了社员代表大会,全面恢复建立和健全完善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会制度”。推进基层社民主管理,按照换届选举程序,完成了珠街、越州2个基层社的换届选举工作。
6、稳妥化解系统热、难点问题。针对源华经贸公司与农行债务本息1800余万的债务被国际信达公司收购问题,经过多方协商沟通,由麒麟区供销社作为债务重组方,完成了债务回购。解决了兴诚公司2002年改革分流12人入股资金工商登记注册手续问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曲靖市麒麟区供销合作社。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本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2人)。
离退休人员32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3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435.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0.04万元,占总收入的80.4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85万元,占总收入的19.54%。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91.67万元,增26.7%,主要是因人员经费增加及其他收入增加影响。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6.67万元,增5%,主要是因为补发在职人员2017年上半年绩效奖,增加在职人员每月改革性补贴,增加离退休休人员生活补助影响。其他收入比上年增加75万元,增750%,是因为收到区科技局城乡一体化集成应用与示范资金80万元,市供销社食用菌产业发展规划资金15万元影响。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402.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5.04万元,占总支出的75.78%;项目支出97.47万元,占总支出的24.2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合计增加36.70万元,增10.03%,其中: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36.67,增13.67%,主要是补发在职人员绩效奖及改革性补贴,以及增加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影响。项目支出与上年基本持平。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麒麟区供销社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5.0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6.67万元,主要原因是补发在职人员绩效奖及改革性补贴,以及增加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影响。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3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麒麟区供销社机构、下属企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企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7.47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市级供销社综合改革项目支出50万元,拨付曲靖联农共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用于麒麟区茨营镇人工食用菌产业化开发。
2.2018年省级供销社综合改革与产业发展项目支出45万元,其中拨付麒麟区鑫源共创食用菌种植专业合作社40万元,用于食用菌研发推广生产示范基地建设。拨付麒麟区供销社资产管理中心5万元,用于麒麟区综合服务中心筹建。
食用菌项目资金的投入,有助于项目建成投产后改变贫困地区农民结构单一的生产收入条件,提高当地农业产业化水平,提高合作社自主创新能力,推进食用菌种植技术,项目的实施将使农业废弃物得到有效利用,农作物的副产品(蔗渣、桑枝条、林木碎屑等)可以充分利用,投入少,效益显著,带动了茨营周边农户增收。经济、社会、生态效益较好,有效加快了我区食用菌产业的发展步伐。
麒麟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组建了曲靖市为农综合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市供销社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将19家社属企业的会计核算业务分类别统一由为该公司代理,已于2019年1月中旬开展代理业务。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0.0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9%。与上年对比增加支出60.68万元,主要是因为在职人员及离退休人员经费增加及上年结转本年项目资金在本年支出影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69%。其中“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74.77万元,主要用于离休2人的离休费及退休30人的生活补助及职工遗属5人的遗属生活费。“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和“2082702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以及“2082703 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用于单位为职工缴交的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及工伤保险。
2、医疗卫生及计划生育支出15.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4%。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79.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76%。其中“2160201行政运行”支出184.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01%,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工资、津补贴、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及公用支出等。“216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60299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支出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75%,用于开展项目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2.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2%。其中“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11.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7% 反映为职工缴交的住房公积金;“2210203购房补贴”支出0.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5%,用于单位新参加工作的5名职工因未享受福利房按相关政策按年发放的住房补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的“三公”经费是拟用非税收入开展项目的支出,但因非税收入未实现,项目未开展,故预算有“三公”经费,而实际“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0元。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下降0万元,下降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工作经费不足,除人员工资外,几年来,维持单位运转的基本支出全部由下属资产管理中心负担, “三公”经费本年及上年的决算数均为零。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17万元,比上年增加8.45万元,增加109.45%,主要是公车改革,在职人员随工资发放的人均750元的公车补贴本年列入商品服务支出中的“其他交通费用”,而上年度该部分支出误列入人员经费中的津贴补贴,且上年基数较小,从而使本年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变动较大。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资产总额93.2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0.92万元,固定资产2.3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5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5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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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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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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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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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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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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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93.27 |
90.92 |
2.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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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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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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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2018年采购资金均为非财政性资金。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本部门因无重点项目、无单笔项目资金300万元以上项目,也无去年项目尚未完工本年继续开展的项目,未开展绩效自评,故附表10-附表14均为空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2、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3、政府采购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奖金:根据人社局审批按季发放不列入津贴补贴的综合考评绩效奖及年终一次性奖金。
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指供销社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发生的专项业务工作支出。
6、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7、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项目资金。
监督索引号53030213047501111
麒麟区供销社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http://www.ql.gov.cn/uploadfile/2019/0814/2019081411431775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