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专版

麒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 信息来源麒麟区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2020-08-26 18:19
监督索引号530302120763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麒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麒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曲靖市麒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精神,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曲靖市麒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职责是:
1.负责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有关政策的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负责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措施的组织落实。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组织实施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      
8.拟订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担拟列入全国、省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事宜。根据国家、省、市授权,承办境外我国烈士和外国在我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                        
9.指导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10.承担曲靖市麒麟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曲靖市麒麟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和曲靖市麒麟区军队离(退)休人员安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1.完成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曲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进一步严格落实各项政策。按时足额为全区优抚对象发放各类抚恤和生活补助资金、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对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继续协调落实临时救助、城乡低保及公益性岗位。及时接收2019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阳光”安置2019年度转业士官,并组织开展好教育技能培训工作。
二是进一步提升军民整合水平。进一步推进各项双拥活动深入开展,强化军民国防观念和双拥意识,持续开展扶贫帮困、助学兴教等活动。认真做好2019年“八一”期间慰问驻军活动,开展多样化的文艺、文体及书画进军营等活动,密切联系部队官兵,进一步提升军民融合水平。
三是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加大排查力度,对“口袋”党员积极落实党组织关系,规范党员一言一行,严格履行党员权利和义务。持续加大对下岗失业退役军人和自主退役士兵教育技能工作力度,拓宽就业渠道,全面提升退役士兵自主就业能力。大力弘扬英烈精神,健全褒扬和表彰激励机制,褒奖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尚和价值导向。紧紧围绕主题宣传活动,认真谋划开展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域和双拥工作。
四是进一步靠实稳控责任。充分发挥区、乡镇、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职能作用,严格履行“三级书记”抓退役军人工作责任制,不定期入户走访慰问退役军人,积极协调帮助解决实际生活困难,依法依规解决合理诉求。全力做好退役军人稳控工作,靠实工作责任,定期分析研判形势,采取有效措施,化解矛盾纠纷,确保全区赴省进京上访“零”发生。
五是持续深入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协调好部门间职能交叉、权属问题;加大创文宣传,并通过开展“麒麟退役军人事务局创城在行动”等活动,提高全局创文参与性;打好志愿活动攻坚战,做好中国志愿服务网关于全区志愿服务队审核工作,不断完善站点建设、规范服务、回馈嘉许等机制的行业指导工作;严格对标对表,做好档案整理。按时按质完成有关规范性文件、说明报告、图片、统计表格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切实做好创建资料收集建档及报审工作,力求创城档案真实完善。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麒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麒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麒麟区烈士陵园。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麒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工勤岗3人,管理岗6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1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注:2019年机构改革,车辆由政府划拨我单位使用,无产权,未移交过户)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麒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4859.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13.44万元,占总收入的94.9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46.37万元,占总收入的5.07%。退役军人事务局于2019年3月份新成立的单位,无上年对比数据。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麒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4220.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94.90万元,占总支出的92.29%;项目支出325.56万元,占总支出的7.7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退役军人事务局于2019年3月份新成立的单位,无上年对比数据。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麒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894.90万元。退役军人事务局于2019年3月份新成立的单位,无上年对比数据。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7.6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3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麒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5.56万元。退役军人事务局于2019年3月份新成立的单位,无上年对比数据。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中央抚恤补助经费67.70万元,主要用于优抚人员的抚恤和生活补助;
2、退役士兵安置48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安置补助;
3、退役军人事务管理经费56.5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事务日常管理支出;
4、优抚对象医疗补助63.36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的医疗补助支出;
5、烈士陵园维修改造90万元,主要用于烈士陵园的维修、改造、维护、更换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麒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10.7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40%。退役军人事务局于2019年3月份新成立的单位,无上年对比数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865.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59%。主要用于20802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1.32万元,其中: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业支出11.32万元;20805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16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万;20808抚恤2612.10万元,其中:2080801死亡抚恤85.31万元,2080802伤残抚恤758.54万元,2080803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159.91万元,2080899其他优抚1608.34万元;20809退役安置支出835.74万元,其中:2080901退役士兵安置275.69万元,2080902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427.93万元,2080904退役士兵管理教育24.5万元,2080905军队转业干部安置87.69万元,2080999其他退役安置支出19.93万元;20810社会福利10.76万元,其中:2081005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支出10.76万元,20827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5.42万元,其中:2082701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0.05万元,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0.16万元,2082703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5.21万元;20828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支出248.80万元,其中:2082801行政运行105.53万元,2082804拥军优属32.55万元,2082850事业运行24.22万元,202899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86.5万元;208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75万元,其中: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75万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248.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8%。主要用于21011行政单位事业医疗支出166.27万元,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14.97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7.47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9.97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3.86万元;21014优抚对象医疗81.80万元,其中:2101401优抚对象医疗补助81.70万元;
3.住房保障(类)支出16.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0%。主要用于22102住房改革支出16.75万元,其中:2210201住房公积金11.50万元,2210203购房补贴5.25万元;
4.其他(类)支出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3%。主要用于2299901其他支出9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麒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6万元,支出决算为8.6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66万元,完成预算的1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96万元,完成预算的99.3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照麒麟区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厉行节约,缩减开支。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支出为8.6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6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96万元。退役军人事务局于2019年3月份新成立的单位,无上年对比数据。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6万元,占30.82%;公务接待费支出5.96万元,占69.0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6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实有1辆(注:2019年机构改革,车辆由政府划拨我单位使用,无产权,未移交过户)。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9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9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各项业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麒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25万元,退役军人事务局于2019年3月份新成立的单位,无上年对比数据。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运行经费、相关项目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麒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1151.5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73.82万元,固定资产94.4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退役军人事务局于2019年3月份新成立的单位,无上年对比数据。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151.57  1073.82  94.45  15.12      79.33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曲靖市麒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决算公开
http://www.ql.gov.cn/uploadfile/2020/1113/20201113101520770.xls
 
监督索引号53030212076301111
CopyRight 2016-2022 版权所有 |  备案号:滇ICP备05005095号-2 滇公网安备53030202000210号 技术支持: 华海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