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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中共曲靖市麒麟区委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曲靖市麒麟区委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共曲靖市麒麟区委政法委员会是中共曲靖市麒麟区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区委领导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把握政治方向、协调各方面职能、统筹政法工作、建设政法队伍、督促依法履职、创造公正司法环境,带头依法依规办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保证宪法律正确统一实施。主要职责是:
1、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区委决策部署,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贯彻党中央以及省委、市委、区委决定,研究协调政法单位之间、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地方之间有关重大事项,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
3、深入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决定,对全区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麒麟建设、法治麒麟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4、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全面依法治国领导机构的决策部署,支持配合其办事机构工作;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维护政治安全工作和执法司法相关工作。
5、组织协调、推动和督促全区各镇(街道)、有关部门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汇总掌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动态,协调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研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重大问题,提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策建议,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
6、统筹协调政法机关等部门处理影响全区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影响全区社会稳定的情况动态,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
7、协调指导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工作,分析研判有关情况信息并向区委提出政策建议,协调处置重大突发性事件。
8、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政治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9、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组织拟订政法工作相关政策措施,及时向区委提出建议。
10、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和协调政法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
11、支持和监督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督促和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12、组织研究和统筹协调政法改革中的有关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13、指导和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区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区委和区纪委监委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派员列席区级政法部门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代管区法学会。
14、完成市委政法委和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以主动服务经济发展为第一要务,扎实推进打、防、管、控一体化建设,全面提高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全面落实社会治理各项措施, 确保了全区社会政治稳定。
1、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区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一年治标、两年治根、三年治本”的总体规划和“取得压倒性胜利”的总要求,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聚焦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瞄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行霸、市霸、族霸、村霸”,成功打掉了一批涉及组织卖淫、敲诈勒索、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抢劫盗窃等涉恶犯罪团伙,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2、不断加强综治基层基础建设。按照综治建设“三化”标准,在区级成立综治维稳信访工作指挥部、在镇(街道)成立工作中心、在村(社区)成立工作站、在村(居)民小组成立工作室,构建了平安建设“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四级联动体系,目前,镇(街道)、村(社区)工作中心、工作站标准化建设均达100%。各村(社区)134个网格工作站,统一配备电脑标识,每个网格配置3名网格员、共计402名管理员,在小组、单位、小区、企业等建立网点2010个,选配网点信息员2010人,将村(社区)干部、片区民警、各类协管员、各类群众性组织和志愿者纳入网格,实现治安防控力量有效整合、功能发挥最大化。
3、不断完善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以社会化、网络化、信息化为重点,织密街面巡逻防控网、城乡社区治安防控网、单位行业场所治安防控网、重点人员治安防控网、公共安全视频防控网、信息网络防控网“六张网”,着力构建人防、物防、技防“三结合”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快“雪亮工程”建设,依托实景指挥系统10套、人脸识别42套、公安高清探头1440个,整合社会面监控资源3万余路,形成集指挥调度、视频监控、情报研判于一体的全景可视化指挥系统。依托科技信息化资源手段,深化大数据实战应用,进一步完善情指行一体、合成作战、联勤巡防、类案侦防、智慧交通等警务机制,推进“智慧警务”建设。依托视频监控、中心警务亭、麒麟骑警和“红袖标”队伍,织密天网、警网、民网“三张网”,有效提升见警率、管事率、震慑力、快反力。
4、全面抓实社会风险防控。面对经济下行、改革推进、产业升级带来的维稳压力,全区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党政主要领导维稳第一责任,主动应对企业厂矿停产歇业、开工不足、项目建设、劳资矛盾、债务纠纷等各类风险隐患,全力做好重点时期、重要节点的社会风险防控工作。今年以来,在敏感节点和国庆70周年重大安保活动中,圆满完成安保任务147起,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及上访54起,确保了全区社会大局稳定。
5、持续推进“平安细胞”工程。始终坚持把“平安细胞”工程作为基层综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持续推动“以小细胞覆盖大领域、以小平安带动大平安”,细化创建标准和考评办法,广泛组织开展平安村(社区)、平安家庭、平安学校、平安单位、平安小区等20个基层平安细胞创建活动,形成了自下而上、从小到大、工作联动、条块互补的“平安细胞”系统创建格局,推动实现“积小安为大安”。按照“建立小区党支部、推行楼栋长负责制、落实小区内部网格化服务管理”的建设思路,全力打造了一批治安优、秩序好、环境美、生活品质高的“平安小区”。其中,白石江街道狮子山煤矿小区自管自治模式,激活小区居民“主人翁”意识,实现了老旧小区“脏乱差”到“洁净美”的华丽变身;文华街道瑞和新城小区建立的“楼栋党支部-园长-楼长”三级网格化管理体系,自建小区推行的“支部包村、党小组包片、党员包户”三包模式,实现了“社区共治区域化、社区物业精细化、社区服务项目化、社区管理一体化”的“四化一体”共治格局,全面提升了小区管理水平。
6、持续深化网格化管理服务。按照管理精细化、防控全方位、服务便捷化、网格全覆盖的要求,在全区14个镇(街道)都建立网格管理中心,134个社区(村)划分为134个网格,建立了网格管理站。为确保网格及综治信息平台人员、经费、办公场所、办公设施“四到位”,区财政每年安排80万元用于网格管理员和网点信息员补助,20万元用于网格化管理专项经费,形成了综治维稳平安建设“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立体信息网格体系,推动了平安建设、社会管理从传统方式向信息化管理转变,促进了城乡治安防范工作的深入。
7、不断强化重点群体监管。司法部门刑释人员和解矫人员进行了全面排查,对社区矫正人员加强了监管排查。全区每个社区矫正人员安装互联网签到软件每日签到,定时开展集中教育学习和公益劳动,严格执行社区矫正惩处相关法规制度,2019年累计收监16人、累计警告99人次、累计办理暂停矫正11人,保证社区矫正执法严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特赦令》和特赦《决定》要求,区司法局周密部署、全面摸排、仔细甄别、精准实施,从7月底开始,全面组织开展了社区矫正对象特赦摸排审核报请工作。
8、持续开展“两访”治理工作。强化责任担当,坚决打赢信访“退散”攻坚战,压实属地责任,对各类信访动态随时掌握,跟踪关注、超前预警,把信访问题解决在早、在小,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压实首办责任,进一步规范阳光信访的即时录入及时受理、按期办结、满意度参评,切实提高“四率”办理质量;持续开展“两访”治理(进京到省越级上访)和“缠访、滥访、乱访”专项治理,对有苗头进京赴省非正常访人员采取“一事一策”引导他们依法、有序、理性地表达利益诉求,对“缠访、滥访、乱访”人员坚决予以打击,切实维护正常的上访秩序,打造和谐的信访环境。
9、积极推进法治麒麟建设。充分发挥区委政法委的牵头作用和政法各部门的主力军作用,强化依法治区各项工作有效落实。以依法治理为总抓手,年初将依法治区工作纳入了全区考核职能目标,确保了依法治区工作在全区各单位中得到有效落实。8月30日,筹备召开了麒麟区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
10、多举措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加强对农村、青少年等重点对象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对殡葬改革、打击传销、非法集资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宣传,做到配合打击犯罪、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及法治建设的进步。强化领导干部、公务员、在校师生、农民群众、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学法用法意识,以“法律六进”为载体开展法治宣传。通过举办培训班、发放宣传单、“送法上门”等多种形式,大力进行普法宣传。
11、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共159场次,发放宣传材料32万份,标语1800条,展板80余块,法律六进186场,以案释法22个,报刊杂志16条,电视广播21次,宣传受众人数达70万余人左右。利用“两微一端”的宣传平台,创新宣传的形式和载体,今年通过制作动漫宣传典型案例。全年共发放法治宣传资料4万余份(册),解答法律咨询460余人次,出动宣传车20余车次,受教育群众70余万人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共曲靖市麒麟区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共曲靖市麒麟区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其中因工作需要从平台调入2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曲靖市麒麟区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度收入合计1085.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85.6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22.31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扫黑除恶工作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曲靖市麒麟区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度支出合计1085.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4.93万元,占总支出的34.54%;项目支出710.71万元,占总支出的65.4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了193.99万元,下降15.16%。基本支出减少了37.77万元,下降9.15%,项目支出减少了156.22万元,下降18.02%。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调出,工资减少及社保、公积金缴费交纳减少导致基本支出相应减少;二是项目资金支出2019年综治维稳工作经费做了相应调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共曲靖市麒麟区委政法委员会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74.9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7.77万元,下降9.15%,主要原因为单位人员调出2人,人员工资减少,相应的社保费用也减少了。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6.2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7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共曲靖市麒麟区委政法委员会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10.7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6.22万元, 下降18.02%。主要原因是在推进正常工作实施的情况下2019年综治维稳工作经费做了相应减少,所以相比上年减少了支出。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创文明视频监控中心建设项目经费。织密街面巡逻防控网、城乡社区治安防控网、单位行业场所治安防控网、重点人员治安防控网、公共安全视频防控网、信息网络防控网“六张网”,着力构建人防、物防、技防“三结合”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快“雪亮工程”建设,形成集指挥调度、视频监控、情报研判于一体的全景可视化指挥系统。依托科技信息化资源手段,深化大数据实战应用,进一步完善情指行一体、合成作战、联勤巡防、类案侦防、智慧交通等警务机制,推进“智慧警务”建设。依托视频监控、中心警务亭、麒麟骑警和“红袖标”队伍,织密天网、警网、民网“三张网”,有效提升见警率、管事率、震慑力、快反力。
(2)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项目经费。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聚焦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瞄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行霸、市霸、族霸、村霸”,成功打掉了一批涉及组织卖淫、敲诈勒索、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抢劫盗窃等涉恶犯罪团伙,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对“一年治标、两年治根、三年治本”的总体规划要求取得了压倒性胜利。
(3)区委政法委工作经费。一是在全区14个镇(街道)都建立网格管理中心,134个社区(村)划分为134个网格,建立了网格管理站。为确保网格及综治信息平台人员、经费、办公场所、办公设施“四到位”,区财政每年安排80万元用于网格管理员和网点信息员补助,20万元用于网格化管理专项经费,形成了综治维稳平安建设“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立体信息网格体系;二是加强综治基层基础建设,按照综治建设“三化”标准,在区级成立综治维稳信访工作指挥部、在镇(街道)成立工作中心、在村(社区)成立工作站、在村(居)民小组成立工作室,构建了平安建设“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四级联动体系;三是坚持把“平安细胞”工程作为基层综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持续推动“以小细胞覆盖大领域、以小平安带动大平安”,细化创建标准和考评办法,广泛组织开展平安村(社区)、平安家庭、平安学校、平安单位、平安小区等基层平安细胞创建活动;四是 做好稳控劝返工作,区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坚决有效地将重点人员、重点群体稳控在当地;对于信访动态情况,及时有效进行处置,做到重点人员有人管控,动态情况清晰明了,漏管失控现象基本杜绝,使信访工作取得较好成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曲靖市麒麟区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5.6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193.99万元,下降15.16%,主要原因是在推进工作正常实施的情况下2019年政法委工作经费做了相应的调整减少,所以相比上年减少了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21.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9%。2013101行政运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2.81万元,主要用于区委政法委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综合考评奖励经费;2013105专项业务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9.17万元,主要用于基层综治专职调解员生活补助和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强制治疗管控补助;
2、公共安全(类)支出331.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1%。2040299其他公安支出326.54万元主要用于综治维稳工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平安城市创建、社会矛盾纠纷调解。2049901其他公共安全支出5万元是市级拨付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综合治理工作;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2.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20805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1.01万元,其中: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96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6.02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3万元;主要是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退休人员统筹外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27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1.41万元,其中: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0.54万元;2082703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0.87万元。主要是用于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9.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7.94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3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基本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5、城乡社区(类)支出2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3%。2129901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50万元,主要是用于创文视频监控中心建设工作经费;
6、住房保障(类)支出20.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20.17万元;2210203购房补贴支出0.25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和职工住房补贴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曲靖市麒麟区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71万元,支出决算为15.30万元,完成预算的97.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66万元,完成预算的96.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64万元,完成预算的97.7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避免铺张浪费、严格控制按规定标准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0.41万元,下降2.6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19万元,下降3.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2万元,下降2.23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各项支出,从严安排出车,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66万元,占0.37%;公务接待费支出9.64万元,占0.63%。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6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6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其中公车改革保留1辆,平台调入2辆。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9.6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6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7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7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单位开展正常业务工作,接待上级及各县市区、接待外地考察团对单位工作的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的到访人员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共曲靖市麒麟区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0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9万元,增长53.55%。主要原因是新增了工会经费的开支。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室的日常办公支出、电话费、报刊杂志征订、办公耗材等费用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共曲靖市麒麟区委政法委员会资产总额196.7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3.30万元,固定资产143.4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7.0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45.52万元,固定资产增加8.49 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96.73 | 53.3 | 143.43 | 76.6 | 66.83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六、“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2019年区委政法委部门决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030218021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