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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麒麟区政务服务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 信息来源区财政局
  • 文  号
  • 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2020-08-26 18:04

监督索引号530302180735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承担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日常工作。
2.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务服务、行政审批、“互联网+政务服务”“放管服”改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工作要求。
3.履行区级相关审批部门划转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职能。
4.负责对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审批服务事项进行组织、协调、管理、服务。
5.负责区政务服务中心日常工作,负责对区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各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为民服务站进行业务指导。
6.负责电子政务管理和推广运用。
7.负责政务服务网上大厅、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投资审批中介超市、“一部手机办事通”等政务网络平台运行管理。   
8.负责行政审批过程中信息与咨询、审批与收费、管理与协调、投诉与监察等工作。
9.完成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以来,区政务服务管理局认真贯彻区委五届七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各项决策部署,经不懈努力、攻坚克难,做到了在曲靖市县(区)级政务服务和行政审批工作方面的“十个走在前列”。
1、改革试点走在前列。充分发挥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作用,不等不靠,先试先行,将17个区直部门171项行政许可事项一次性划转至区行政审批局,实行“一颗印章管审批”。区行政审批局2019年累计受理各类划转行政许可事项32378件,办结率与按时办结率均为100%,办件量在全市四个试点之中排名第一,约等于其他三个试点办件总和的2.5倍。
2、事项梳理走在前列。2019年,麒麟区累计取消行政许可事项6项、承接市级下放事项2项、变更名称5项、调整类别1项,共计14项。麒麟区政务服务网上平台累计承接区级政务服务事项555项,已完善要素并公示481项。统一重新编制171项划转行政许可事项的《业务指南》和《办事手册》,并保持线上线下信息一致,使各项审批有章可循、按规操作。
3、综合办件走在前列。2019年,除少部分因省级技术层面无法实现业务数据对接的部门外,麒麟区各政务服务实施机构累计受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11.59万件,办结11.53万件,办结率99.5%,办结量在曲靖市县区一级排名第一。
4、政务服务“好差评”走在前列。在全市县区一级,首家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试行)》,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征集群众和企业的投诉建议,通过电话回访,及时反馈工作改进情况。同时,加强政务服务“好差评”的结果运用,将群众企业评价结果作为审批人员年度考核依据。
5、“三减一提”走在前列。在全市县区一级,首家开展行政审批“三减一提”梳理工作,即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提效率。截至2019年12月31日,171项划转事项相对划转之前累计减少审批环节42个、减少申请材料61项、缩短办理时限669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统一压缩在法定时限的70%以内,整体审批效率提高近45%。
6、“一部手机办事通”宣传推广走在前列。据各镇(街道)、区级各单位报送的软件截图统计,截至12月31日,麒麟区累计注册用户量达23.45万人,实名认证20.1万人,两项数据均位居全市第一。
7、“互联网+监管”走在前列。加快“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先后牵头三次组织38家区级各行业监管部门进行培训,对1120项行业监管事项逐一认领并对应编制行政检查实施清单,完成率达100%。积极督促监管部门向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准确推送各类监管数据3100条。全市首家实现监管行为全面覆盖监管事项。
8、商事制度改革走在前列。大力推进“证照分离”、“先照后证”和“多证合一”改革,采取“照后减证”、审批改备案等方式,尽量减少审批发证,有效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截至2019年12月31日,区行政审批局累计受理企业网络办件申请2732件,约占全市网络办理企业业务总量的46.5%。
9、“最多跑一次”改革走在前列。紧紧围绕群众企业办事过程中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加快事项整合、流程融合、人员联合,出台区行政审批局“最多跑一次”事项126项,事项承诺办理时限统一压缩在法定时限的70%以内,在全市四个改革试点县区中数量最多、公示最早、时限最短。                                                     
10、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走在前列。积极落实“项目审批时间再减一半”行动要求,在材料齐全、信息无误、前置完备的情况下,施工许可证已实现当场办理。同时,积极牵头开展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培训、推广和应用工作,截至2020年1月31日,麒麟区累计通过该系统审核办件79件,占全市60%,居全市首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麒麟区政务服务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政务服务管理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6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10人。主要是公益性岗位人员5人,劳务派遣聘用人员5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政务服务管理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1058.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58.0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本单位于2019年新成立,无上年对比数据。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政务服务管理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1167.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8.01万元,占总支出的70.9%;项目支出339.88万元,占总支出的29.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本单位于2019年新成立,无上年对比数据。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麒麟区政务服务管理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28.01万元。本单位于2019年新成立,无上年对比数据。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2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7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麒麟区政务服务管理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39.88万元。本单位于2019年新成立,无上年对比数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政务服务管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7.8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本单位于2019年新成立,无上年对比数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93.5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7.95%。其中:“2010301”行政运行支出653.6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2010309”参事事务6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业务的运行经费;“201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办公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010399”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49.88万元,主要用于新政务大楼市内装修费用;
2、“20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5.5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47%。其中:“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3·1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0.4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职工的工伤保险缴费;“2082703”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1.9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职工的生育保险保费交纳;
3、“210”卫生健康(类)支出40.8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49%。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8.87万元,主要用于交纳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93万元,主要用于交纳职工的公务员医疗保险保费;
4、“212”城乡社区(类)支出2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7.12%,其中:“2129901”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00万元,主要用于新政务大厅的智能化设备采购;
5、“221”住房保障(类)支出58.0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97%。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50.76万元,主要用于交纳职工的住房公积金;“2210203”购房补贴7.28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符合要求的职工购房补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政务服务管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9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1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3万元。本单位于2019年新成立,无上年对比数据。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为3.9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1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83万元。本单位于2019年新成立,无上年对比数据。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1万元,占53.69%;公务接待费支出1.83万元,占46.3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1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行政审批现场勘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8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8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对集中行政许可制度改革、外市(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业务交流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政务服务管理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2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6.25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2019年麒麟区政务服务管理局成为独立核算的一级预算单位,因此,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无上年数,本年全额增长。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会议费、工会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曲靖市麒麟区政务服务管理局资产总额732.8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78.11万元,固定资产85.7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200.00万元,无形资产0.7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32.8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5.74万元,流动资产增加487.11万元,在建工程增加20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行次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小计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234567891011 
合计1732.82 478.11 85.74    85.74  200 0.7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0.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0.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决算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附件:曲靖市麒麟区政务服务管理局2019年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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