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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曲靖市麒麟区委政法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

  • 信息来源麒麟区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2021-08-18 20:01

监督索引号53030218021601000

 

中共曲靖市麒麟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0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中共曲靖市麒麟区委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曲靖市麒麟区委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共曲靖市麒麟区委政法委员会在区委领导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把握政治方向、协调各方面职能、统筹政法工作、建设政法队伍、督促依法履职、创造公正司法环境,带头依法依规办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保证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

1.深入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决定,对全区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麒麟建设、法治麒麟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2.组织协调、推动和督促全区各镇(街道)、有关部门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汇总掌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动态,协调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研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重大问题,提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策建议,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

3.统筹协调政法机关等部门处理影响全区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影响全区社会稳定的情况动态,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

4.协调指导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工作,分析研判有关情况信息并向区委提出政策建议,协调处置重大突发性事件。

5.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政治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6.指导和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区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区委和区纪委监委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派员列席区级政法部门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代管区法学会。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政法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麒麟、法治麒麟”这条主线,以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法队伍正风肃纪为牵引,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要职责。

1.坚持标本兼治,维护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开创新局面

一是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围绕“五个坚决防止”“三个确保”目标。组建“麒麟政法网军”微信群,积极做好舆情引导,与麒麟公安分局网安大队、区工信局等部门联动,注销辖区内僵尸网站、涉黄涉赌网站。加强与区委组织部、区委统战部的协调联动,推动抓党建促农村宗教治理各项任务落地见效,确保全区安全稳定。

二是筑牢疫情防控社会稳定防线。新冠感染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建立健全联防联控、群防群控、严防严控工作机制,调动全区网格员队伍全部下沉基层一线,充分发挥网格员作用,进一步织密防控网格,依法查处各类借机制造恐慌、煽动滋事的不法行为,及时发现处置各类谣言和有害信息。严厉查处利用疫情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严厉打击借机制假售假、盗抢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

三是持续严打突出违法犯罪。深入开展打击整治“盗抢骗”“黄赌毒”、电信网络诈骗、传销专项行动、“雷霆行动”、“三查四告知”集中统一行动,严厉打击群众身边多发、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违法犯罪。

四是扎实做好信访稳控工作。以决胜信访“三年退三”和打赢信访矛盾化解“四大重点”攻坚战为牵引,紧盯进京到非接待场所上访、到省集体上访、信访“三率”提升、上级交办重点信访案件化解稳控等重点工作,全面提升信访工作质效,在两会、十九届五中全会等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期间实现零非访、零越级访。

五是全力做好依法治区各项工作。“七五”普法纳入全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三五”总体规划,形成区委领导、人大决议监督、政府实施、职能部门发挥作用、全社会参与的大普法机制,圆满通过市“七五”普法检查验收。

六是从严抓好社区矫正工作。成立社区矫正委员会,由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任主任,加强组织领导,高效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实现在线学习教育、在线监管、在线帮扶、在线职业技能培训,进一步强化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提高矫正实效,确保监管工作平稳有序。

2.持续深挖根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新胜利

一是深入开展“线索清零”“逃犯清零”“案件清结”“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六清”行动。“线索清零”上,截至11月6日,共摸排和接到各类举报线索1027条,核查完结1022条,核查完结率99.51%;在“逃犯清零”上,共上报涉黑涉恶逃犯6名,所有逃犯全部到案,抓获率100%;在“案件清结”上,截至11月6日,铲除涉黑涉恶团伙23个,刑事拘留419人,破获案件343件,逮捕400人,移送起诉412人,已判决涉黑涉恶团伙24件284人,正在审理3件59人(含经开区)。在“伞网清除”上,截至11月6日,区纪委监委共受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345件,办结337件,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57件,办结56件,正在办理1件,处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72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55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组织处理16人,直接移送司法机关“两非人员”1人,涉及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13人、涉及“保护伞”问题32人,工作推进不力等失职问题27人。对目前公安机关认定的23个涉黑涉恶团伙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进行排查,发现背后存在“保护伞”团伙7个,查处“保护伞”30人(1人未办结),发现团伙后面存在涉案民警工作推进不力等失职失责问题2个,责任追究8人。在“黑财清底”上,截至11月6日,共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总价值1.38亿元,区法院执行局共受理涉黑涉恶执行案件66件,执行标的1721万元(其中3件案件为没收财产),执行完毕结案16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21件,29件案件尚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到位2572.664815万元,立案59件,已执行完毕7件,总金额89.86万余元,执行到位金额占比为9.31%。在“行业清源”上,截至11月6日,区纪委监委、“公检法”四家共向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发出“三书一函”49份。其中,监察建议书7份、检察建议书16份、司法建议书9份、公安提示函17份,涉及乡村治理、金融、建筑、工程、矿产资源、烟草等10余个领域,全部收到整改回复。

二是全面开展重点行业领域整治。召开2020年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次主任会议,对推进14个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进行安排部署,采取强有力举措,对重点行业领域进行持续整治。共开展6次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发现问题42条。

三是抓好省级督导反馈问题整改。对云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20年特派督导组督导曲靖市反馈涉及麒麟区的4个方面和8个具体问题,制定下发《云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20年特派督导曲靖市麒麟区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责任单位、整改措施,督促各镇(街道)和各成员单位抓实问题整改,举一反三,坚决彻底整改到位。

3.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效

一是全力护航企业复工复产。组织律师事务所汇编《复工复产法律意见》,有效指导企业依法依规复工复产。防范输入风险。紧紧围绕返麒人员开展重点排查和情报研判,共核查数据信息1934条。全力保障交通。加大重点部位、重点路段管控力度,加大警力安排和疏导,优先保障应急物资、民生保障、疫情防控、“米袋子”“菜篮子”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运输等车辆通行,确保物资运输通道畅通。优化出入境证件办理。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对在麒外国人因签证或者居留证件到期需要延期以及未及时离开本区的外国人,实行“一对一”主动服务。

二是创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认真落实服务群众企业20条措施和保障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十三项措施。提升社会治安面防控水平。深化接处警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开展“千名民警进万家”活动。加强企业内部安全防范。结合复产复工后的发案特点,以“盗抢骗”案件为重点,利用麒麟警方“微信”“微博”“抖音”“头条”等平台,积极开展治安防范宣传。

三是持续深化改革,推动服务便利便捷。设置企业员工办事办证“绿色通道”,大力推行“网上办”“自助办”“预约办”“上门办”,加大“一部手机办事通”宣传应用,方便群众通过手机办理身份证业务。依托“云南公安”微信公众号,方便群众在网上办理出生落户、购房落户、接迁落户等13项业务。在户籍地派出所就近办理基础上,24小时开放紫云路“自助便民服务超市”、白石江“便民服务中心”、益宁“便民服务中心”,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办证,对复工复产企业员工急需办理身份证、居住证、暂住登记等业务的,属地派出所实行上门服务、集中办理。

四是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支持农民工起诉、和解结案74件,为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或协助讨薪88万余元。区人民法院受理各类合同纠纷案件4003件,涉案金额20.63亿元,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等案件1740件,涉案金额11.42亿元;调解结案民商事案件2690件,受理行政案件186件,审结165件;执结案件5230件,执行到位金额7.91亿元;依法限制高消费2639人次,网络发布失信被执行人1999名,罚款20.1万元,司法拘留16人次。

4.积极先行先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开创新局面

“精准精细、全市第一”“拉高标杆、全省前列”“完善体系、试点成功”为总目标,以“问题导向、典型引路、借鉴先进、务实做法”为总要求,严格对标对表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指引,大胆创新、先行先试、稳步推进,努力构建“1+3×5”即“一核引领、五治融合、五化联动、五强保障”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探索出一条符合时代特征、满足人民期盼、体现麒麟特色的社会治理新路子,工作成效逐步显现,“麒麟样板”初具雏形。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工作推进有力有序。在全市所有县(市、区)中,率先制定下发《中共曲靖市麒麟区委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成立了由区委书记任组长、区长任第一副组长、16位区级领导任副组长的平安麒麟建设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领导小组,组建15个工作专班。召开全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会议,分两批组织政法部门部分领导,镇(街道)政法委员、派出所所长共计47人赴浙江、江苏、上海等发达地区考察学习,为试点创新、高效落实提供积极借鉴。

二是强化阵地建设,指挥调度智能高效。结合实际制定《麒麟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阵地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坚持“阵地整合、资源整合、人员整合”的“三整合”原则,按“三心融合”模式建成镇(街道)市域社会治理中心,形成了以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探头为主、社会监控探头补充,基本覆盖重点部位、复杂区域的视频监控网络。

三是强化制度建设,考核管理有章可循。结合实际制定12项制度,真正实现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科学制定“事件研判处置流程”,健全综合研判、指挥派遣机制,形成事件“发现-上报-研判-分流-处置-跟踪-回复”全闭环,真正实现矛盾隐患全发现、高效处置无遗漏、事件库存无增量。下发《麒麟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跟踪督办和约谈问责制度》,建立红黄白“督办单”工作机制,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制定下发《麒麟区“八无”村(社区)创建、“金牌网格员”评选活动实施方案》,采取“以奖代补”形式,明确争创为“八无”村(社区)并复核达标的,每年奖励10万元,选评为“金牌网格员”的,一次性奖励1万元,有效激发基层工作积极性。完成《麒麟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审议通过后印发执行。

四是强化点位培育,示范引领全面开花。按照“点位探索、提升成熟、全面推广”的要求,大胆创新,推出了一批颇具特色、有一定影响力的示范点位,典型引领效果明显。

五是强化多元解纷,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建立“区-镇(街道)-村(社区)-小组-小区(市场、商场)”五级调解阵地,形成“四调对接”、“五级联动”的矛盾调解格局。

六是强化五大攻坚,持续夯实综治基础。打好“基层基础攻坚战”。坚持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的固本之举,突出标准化建设、精细化管理,深入推进基层党建和市域社会治理有机融合。

5.狠抓正风肃纪,政法队伍“四化”建设展现新气象

坚持政治建警、作风兴警、素质强警,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总要求,积极推进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时代政法队伍建设。

一是强化思想政治建设。举办全区中层以上政法干部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巩固提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效,巩固拓展“抓党建带队建促工作”活动成果,推动党建、队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把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贯穿到各方面和全过程。

二是强化履职能力建设。始终坚持政法干警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方向,聚焦政法工作实际,组织开展了新进人员培训、初任任职资格培训等专业培训。坚持实战实用实效导向,通过轮训轮值、政治轮训、实战比武等形式,推动“教学练战”一体化,不断提高干警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法律服务的能力水平。

三是抓牢党风廉政建设。召开全区推进政法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区纪委五届五次全会精神,对政法系统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行安排部署。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司法腐败,对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贪赃枉法甚至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违纪违法人员,坚决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6.持续深化改革,执法司法质效实现新提升。

紧紧围绕执法司法易发、多发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大力推进执法司法智能化、信息化、规范化建设,努力实现全区政法系统上下联网,政法部门互联互通,深入推进执法司法公开,畅通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积极构建阳光执法司法新机制,提高执法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到法治可信赖、正义可预期、权利可保障。

一是积极开展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试点。区委政法委积极牵头组织麒麟公安分局、区人民检察院、区人民法院,强化工作协同配合,以协同办案和数据共享为主线,按照“电子卷宗制作+业务平台协同+智能辅助办案”模式,开展先行先试,效果良好。

二是推进执法办案规范化、集约化、智能化、信息化。将麒麟公安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纳入全区重点建设项目推进落实,投入300余万元对14个派出所办案区和交警大队办案区进行改造升级,整合执法办案监管八大平台,健全案件管理九大机制,以“七分区、八平台、九机制”的运用模式强力推进案管中心建设,强化对“警情、案件、人员、财物、卷宗、执法音视频”等执法要素的集约化管理,全面提升执法管理效能。以四级法院统一的执行指挥中心为抓手,建立“三统一”执行新机制,网络拍卖系统建成并全面投入使用,刑事案件协同办案平台开通,实现公检法证据标准统一。依托网上审判系统和执行系统,实现每起案件各个环节均在网上运行、全程留痕,办案过程中涉及的案件信息,全面、真实、准确地录入网上办案系统。新冠感染疫情期间,全区政法各部门充分利用网上立案、微信调解、云解纷调解平台调解等信息化技术,让人民群众少跑路、少花钱、少受累,使司法更加贴近人民群众。

三是深入推进执法司法公开。依托诉讼服务大厅、云南省司法信息公开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12309”检察服务中心等平台,提供网上立案、电子送达、庭审直播、文书查询、网上调解、远程提讯等交互式、全方位、立体化诉讼服务,形成线上线下、庭上庭下多样化司法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同步推进司法公开、检务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让人民群众掌握更加真实、对称的信息。区人民检察院共发布案件1119件,重要案件信息152条,公开法律文书808份。区人民法院通过网上立案7029件、开庭376件、调解177件,网上办结特别程序案件95件,电子送达法律文书3017件8038人;裁判文书上网63974份,庭审直播5731场,累计观看量229.6万余人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共曲靖市麒麟区委政法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中共曲靖市麒麟区委政法委员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共曲靖市麒麟区委政法委员会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部门决算表因金额单位转换,可能存在尾数误差;相关情况说明数据取自部门决算表,也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曲靖市麒麟区委政法委员会2020年度收入合计1010.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10.4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与上年对比减少75.17万元,下降6.92%,主要原因是创文工作视频监控建设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曲靖市麒麟区委政法委员会2020年度支出合计1010.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0.31万元,占总支出的38.63%;项目支出620.16万元,占总支出的61.37%。

与上年对比减少75.17万元,下降6.92%,主要原因是创文工作视频监控建设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共曲靖市麒麟区委政法委员会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90.3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38万元,增长4.10%,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工资和社保费用相应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76.7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5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5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4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共曲靖市麒麟区委政法委员会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20.1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0.55万元,下降12.74%,主要原因是创文工作视频监控建设经费减少。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市域社会治理项目情况

本年度拨入市域社会治理经费100.00万元,主要用于修改完善功能模块,增设治安隐患排查、矛盾纠纷化解、重点人员管控、特殊人群服务、高危场所监管等功能。

2.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项目情况

本年度拨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费83.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线索清零”“逃犯清零”“案件清结”“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六清”行动。使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得到全面整治,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

3.网格员、网点信息员补助项目情况

本年度拨入网格员、网点信息员补助经费71.87万元,主要用于促进网格管理员网点信息员做好基础信息采集,实有人口协管,社情民意收集,安全隐患排查,发动群防群治,努力 构建区域化、网络化、社会化、信息化的社会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实现资源共享、联动共管、全面覆盖、高效快捷、科学管理社会和服务民生的信息化管理体系。

4.解决信访联合工作组项目情况

本年度拨入解决信访联合工作组经费60.00万元,主要用于加强矛盾纠纷排查,督促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非正常上访行为,及时向上级联合工作组汇报需要上级处理的“三跨三分离”的疑难复杂信访问题,督促和指导乡镇(街道)联合工作组开展工作。加强信访工作的指导。

5.综治维稳项目情况

本年度拨入综治维稳经费49.00万元,主要用于认真做好社会管理创新、化解社会矛盾、保障公共安全、改进流动人口管理,完善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等工作。

6.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管控项目情况

本年度拨入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管控经费25.63万元,主要用于提高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积极性,促进监护人更好的履行监护管理职责,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件的发生,加强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监护、治疗和管理,保障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曲靖市麒麟区委政法委员会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0.4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75.17万元,下降6.92%,主要原因是创文工作视频监控建设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45.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1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津贴、日常公用经费以及基层综治调解员补助经费等支出

2.公共安全(类)支出596.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99%。主要用于辅警工资及保险支出、市域社会治理经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费、维稳综治经费、信访工作组经费、肇事肇祸精神病管控经费等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1.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工伤保险支出及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4.卫生健康(类)支出17.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公务员补助等支出。

5.住房保障(类)支出20.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曲靖市麒麟区委政法委员会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25万元,支出决算为14.98万元,完成预算的98.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决算均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51万元,完成预算的97.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47万元,完成预算的98.4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关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0.32万元,下降2.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15万元,下降2.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7万元,下降1.76%。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机关厉行节约,减少公务用车费用、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51万元,占36.78%;公务接待费支出9.47万元,占63.2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5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5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其中2辆从公车平台调入)。主要用于中共曲靖市麒麟区委政法委员会日常调研、下乡等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9.4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4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2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扫黑除恶、创文工作、市域社会治理、安全满意度测评、慰问工作及考察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共曲靖市麒麟区委政法委员会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5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50万元,下降3.56%,主要原因是机关厉行节约,压缩公用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工会经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共曲靖市麒麟区委政法委员会资产总额181.6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7.58万元,固定资产154.0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3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3.03万元,固定资产增加10.6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中共曲靖市麒麟区委政法委员会2020年度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中共曲靖市麒麟区委政法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未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30218021601111麒麟区委政法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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