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0212041401111
曲靖市麒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麒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药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食品经营许可、医疗器械备案、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工作;落实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
4.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
5.负责盐业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督检查工作。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管理。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
12.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
13.负责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工作。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区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规范检验检测市场。
14.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15.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16.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
17.完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为认真落实好麒麟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以“责任倒查、风险倒排、目标倒逼”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安排,开展创建各项工作。
(1)建设诚信市场
(2)加快推进农贸市场达标建设
(3)切实加强宣传氛围
(4)加大打击涉及食品药品虚假违法广告
(5)示范引领、
(6)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2.创建国家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打响“曲靖名牌”
在创建国家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中,坚持以质量第一为价值导向,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将质量强区战略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组织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全面加强质量监管,全面提升质量水平。
(1)组织实施。
(2)严管特种设备。一是开展电梯维保单位星级评定工作。根据电梯维保单位硬件条件、技术水平、维保质量每年评定一次星级,在次年按照评定结果采取分类监管措施。二是开展重点企业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三是开展汛期特种设备安全检查。
(3)积极推进标准化工作。
(4)组织开展计量器具专项检查。一是积极开展“5•20世界计量日”宣传活动。二是深入到集贸市场、超市、医院、加油站、金银销售门市开展诚信计量惠民工作,三是积极做好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抽查工作。
(5)开展产品认证认可工作。一是督促机动车安检机构对存在问题的整改。二是配合做好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三是积极开展低压配电柜和钢化玻璃生产企业3c认证情况的监督检查,全年完成22个生产和使用的强制性认证产品,涉及16个类别。
(6)开展云南名牌、曲靖名牌、市长质量奖和“质量走廊”示范单位申报工作。
(7)不断完善质量管理工作,增强产品质量主体责任意识。
3.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擦亮“曲靖名片”
为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进一步压实责任,全力攻坚创建目标,严格对照标准体系,围绕问题短板导向,加大排查力度,推动问题逐个整改到位,确保全覆盖、无死角、无遗漏,扎实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全力做到“起步就是冲刺、开局就是决战”。
(1)农贸市场整治行动。
(2)“七小行业”整治行动。
(3)窗口行业服务提升行动。
(4)加大宣传力度。
4.坚持以发展为中心,服务市场主体发展,增强经济发展动力
(1)继续优化行政审批窗口服务。打印《办事指南》5000份置于政务服务窗口,用于规范工作人员工作流程及业务指导,同时供申请人查阅、阅览、下载打印及免费取阅。政务大厅共受理各类办件12521件,平均每月办理1252件。
(2)建立对监管所窗口业务指导新机制。
(3)继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各项工作。
(4)麒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承诺办结时间再减半,企业开办材料准备齐全的情况下,三个工作日内办理营业登记注册。
5.宽进严管,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1)规范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行为。检查药品生产企业12家次,药品批发企业12家次,特殊药品批发企业4家次,检查医疗器械批发企业50家次,下发责令整改7份,完成市级医疗机构全覆盖检查,检查其他医疗机构22家次。其次开展飞行检查工作,开展药品流通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并组织抽检和GSP认证工作。
(2)加强化妆品监管。
(3)强化保健食品监管。
(4)开展摸底排查涉嫌非法集资企业工作。
(5)打击走私工作。
(6)严厉打击传销。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充分发挥行政监管和刑事打击双重作用,坚决打击各种形式的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增强群众识别、防范传销的能力,有效遏制全区传销违法犯罪行为,努力构建良好的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
(7)大力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围绕11项重点工作任务开展专项整治。
(8)强化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质量监测。认真开展红盾护农专项行动,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对农资经营户实现100%信用评定。
6.强化消费维权工作,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1)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配套法规的培训宣传工作。
(2)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或服务的监管。
(3)加强重点领域消费维权,积极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4)积极组织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努力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5)认真做好投诉举报系统平台处理工作。
(6)积极开展消费教育引导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麒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麒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麒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6人。其中:行政编制16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0人),事业编制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0人),事业人员3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4人为退役士兵安置)。
离退休人员70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69人。
实有车辆编制23辆,在编实有车辆23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部门决算表因金额单位转换,可能存在尾数误差;相关情况说明数据取自部门决算表,也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麒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4756.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94.34万元,占总收入的98.70%;其他收入61.89万元,占总收入的1.30%。
与上年对比减少39.25万元,下降0.82%,主要原因是2020年其他单位拨入创文工作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麒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4974.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14.77万元,占总支出的80.70%;项目支出959.94万元,占总支出的19.30%。与上年对比减少38.06万元,下降0.76%。主要原因是创文工作经费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麒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014.7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9.60万元,增长1.25%,主要原因是协管员人数增加,此外协管员工资比2019年人均上浮5%。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892.7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9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2.0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0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麒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59.9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7.65万元,下降8.37%,主要原因是创文工作经费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执法专项经费支出476.0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执法工作;
2.食品安全创建抽检经费支出139.10万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城创建抽检;
3.创文工作经费支出103.60万元,主要用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4.2019年、2020年专利资金奖励50.61万元,用于对企业专利的奖励,促进科技发展;
5.中央、省级食品安全监管补助经费支出39.35万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监管的监管能力提升和抽检;
6.打击传销工作经费支出26.90万元,主要用于打击传销工作;
7.质量强市工作经费支出20.00万元,主要用于质量强市工作;
8.信息员补助支出16.08万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信息员工资;
9.食安办2019年第二批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经费支出16.00万元,及第二批省级食品安全监管补助2.29,主要用于食品安全监管补助;
10.2019年、2020年市场监管中央专项工作经费15.00万元,用于日常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11.2019年第一批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经费支出14.50万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监管补助;
12.食监办2019年第一批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11.17万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13.2019年街道拨入“五小”行业整治工作经费10.00万元,用于对“五小”行业的清理整顿工作;
14.其他各项专项经费支出9.6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市场监管工作专项补充。
15.“两烟”秩序维护专项经费支出6.17万元,主要用于“两烟”秩序维护专项工作;
16.2019年省级药品综合监管专项3.54万元,用于药品安全抽检、飞行检查和药品安全及“两法”宣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麒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70.8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90%。与上年对比减少25.76万元,下降0.54%。主要原因是创文工作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877.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2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津贴、日常公用经费以及执法办案、食品安全创建抽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专利奖励、食品安全监管、打击传销、乡村级食品安全信息员补助等支出。
2.科学技术(类)支出37.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8%。主要用于对企业的专利奖励。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33.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9%。主要用于交纳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离退休人员工资、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4.卫生健康(类)支出208.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7%。主要用于交纳行政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
5.住房保障(类)支出214·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9%,主要用于交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和支付购房补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麒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7.57万元,支出决算为58.73万元,完成预算的67.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决算均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3.23万元,完成预算的67.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50万元,完成预算的65.62%。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1.根据接待费管理的相关规定和单位内控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减少公务接待支出;2.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统一由办公室管理外出用车,对14个基层所油料费统一管理,禁止公车私用。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与2019年决算减少1.75万元,下降2.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减少1.74万元,下降3.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减少0.02万元,下降0.1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度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1.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的相关规定,减少公务接待支出;2.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统一由办公室管理外出用车,对14个基层所油料费统一管理,禁止公车私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3.23万元,占73.61%;公务接待费支出15.50万元,占26.3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3.2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3.2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3辆。主要用于市场监管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5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5.5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6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食品药品抽检、市场监管执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各项专项整治工作以及特种设备监管和应急演练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麒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2.0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33万元,下降8.4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公用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行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麒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4055.0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94.32万元,固定资产3797.6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63.12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78.8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06.47万元,固定资产减少165.21万元,在建工程减少6.76万元,无形资产减少0.4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400平方米,账面原值365.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72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7.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7.3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麒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麒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未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30212041401111 区市场监管局2020年决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