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0212076300000
麒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麒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麒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区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区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区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曲靖市麒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曲靖市麒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精神,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曲靖市麒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职责是:
1.负责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有关政策的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负责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措施的组织落实。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 组织实施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
8.拟订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担拟列入全国、省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事宜。根据国家、省、市授权,承办境外我国烈士和外国在我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
9.指导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10.承担曲靖市麒麟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曲靖市麒麟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和曲靖市麒麟区军队离(退)休人员安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1.完成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曲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设2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综合协调、政务运转、督查督办、应急值班、信息公开、新闻宣传及发布等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文稿和会议文件。承担机关和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拟订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拟订退役军人事务财务规章制度、编报退役军人事务经费预决算,监督退役军人事务经费管理。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统计以及后勤服务管理保障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党建、劳动工资、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机关和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先进集体和个人评比表彰及奖励工作。
2.优抚安置科。组织实施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随调家属和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移交安置政策、年度安置计划,承担区级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负责移交地方的1至4级伤残军人(含精神疾病类军人)接收安置。负责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承担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的教育管理。承担曲靖市麒麟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执行移交地方的军队离(退)休干部 (含退休士官)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政策、年度计划。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含退休士官)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去向审定、移交安置、 服务管理和退役安置补助经费申报下拨。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军队离(退)休干部 (含退休士官)、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和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的住房保障和遗属生活补助经费核拨工作。管理军休服务保障工作。承担曲靖市麒麟区军队离(退)休人员安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拟订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就业指导、中介服务等工作,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待遇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社会保障事宜。协调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执行拥军优属、抚恤优待法规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政策落实。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残疾等级申报和伤亡抚恤相关工作。指导实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身份核定和数据更新、动态管理。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指导实施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和军供站的规划建设、服务管理。承担烈士褒扬和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指导实施军人公墓的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工作,承担烈士评定的审核申报有关事项,组织实施英雄烈士纪念活动,指导烈士祭扫活动服务保障。根据省、市授权,负责退役军人事务对外交流与合作,承担境外我国烈士和外国在我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及有关活动的组织实施。承担曲靖市麒麟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工作,协调开展退役军人党建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来信来访工作,负责督办重要来信来访批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组织退役军人事务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合法性审查。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有关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听证和普法宣传等工作。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进一步严格落实各项政策。按时足额为全区优抚对象发放各类抚恤和生活补助资金、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对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继续协调落实临时救助、城乡低保及公益性岗位。及时接收2020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阳光”安置2020年度转业士官,并组织开展好教育技能培训工作。
二是进一步提升军民整合水平。进一步推进各项双拥活动深入开展,强化军民国防观念和双拥意识,持续开展扶贫帮困、助学兴教等活动。认真做好2020年“八一”期间慰问驻军活动,开展多样化的文艺、文体及书画进军营等活动,密切联系部队官兵,进一步提升军民融合水平。
三是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加大排查力度,对“口袋”党员积极落实党组织关系,规范党员一言一行,严格履行党员权利和义务。持续加大对下岗失业退役军人和自主退役士兵教育技能工作力度,拓宽就业渠道,全面提升退役士兵自主就业能力。大力弘扬英烈精神,健全褒扬和表彰激励机制,褒奖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尚和价值导向。紧紧围绕主题宣传活动,认真谋划开展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域和双拥工作。
四是进一步靠实稳控责任。充分发挥区、乡镇、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职能作用,严格履行“三级书记”抓退役军人工作责任制,不定期入户走访慰问退役军人,积极协调帮助解决实际生活困难,依法依规解决合理诉求。全力做好退役军人稳控工作,靠实工作责任,定期分析研判形势,采取有效措施,化解矛盾纠纷,确保全区赴省进京上访“零”发生。
五是持续深入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协调好部门间职能交叉、权属问题;加大创文宣传,并通过开展“麒麟退役军人事务局创城在行动”等活动,提高全局创文参与性;打好志愿活动攻坚战,做好中国志愿服务网关于全区志愿服务队审核工作,不断完善站点建设、规范服务、回馈嘉许等机制的行业指导工作;严格对标对表,做好档案整理。按时按质完成有关规范性文件、说明报告、图片、统计表格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切实做好创建资料收集建档及报审工作,力求创城档案真实完善。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2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麒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机关);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麒麟区烈士陵园)。截至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 9人,事业编制9人。在职实有18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18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1辆。(注:2019年机构改革由政府划拨使用)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政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684.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684.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注:麒发【2019】5号经机构改革麒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由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麒麟区民政局负责退役军人相关业务的科室组合,于2019年3月成立,无上年对比数)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3684.3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684.38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684.38万元(本级财力3675.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注:麒发【2019】5号经机构改革麒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由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麒麟区民政局负责退役军人相关业务的科室组合,于2019年3月成立,无上年对比数)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684.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68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59.38万元,项目支出25万元。(注:麒发【2019】5号经机构改革麒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由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麒麟区民政局负责退役军人相关业务的科室组合,于2019年3月成立,无上年对比数)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8.01 万元,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2万元,用于职工职业年金的缴费;2080801死亡抚恤9.9万元,用于优抚对象的生活补助;2080802伤残抚恤277万元,用于优抚对象的生活补助;2080803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69.51万元,用于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的生活补助;2080805义务兵优待655.5万元,用于义务兵的优待金;2080902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221.76万元,用于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2082701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0.3万元 ,用于职工失业保险的缴费;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0.17万元, 用于职工的工伤保险缴费;2082703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0.84万元,用于职工的生育保险缴费;2082801行政运行233.07万元,用于行政人员的工资支出、交通补贴、工会经费、公用支出等;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6万元,用于优抚对象的两保接续缴费;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13.6万元,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的缴费;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3.3万元,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的缴费;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0.84万元,用于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的缴费;2101299财政对其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16.83万元,用于优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2082850事业运行48.09万元,用于事业人员的工资支出、工会经费、公用支出等;2082899其他退役军人管理支出8.5万元,用于退役军人管理的基本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20.28万元,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费。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其中:基本支出3659.38万元,项目支出25万元。
基本支出:301工资福利支出336.39万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92.54万元,30102津贴补贴95.88万元,30103奖金6.15万元,30107绩效工资71.28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8.01万元,30109职业年金缴费3.2万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6.9万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84万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1万元,30113住房公积金20.28万元。302商品和服务支出23.82万元;其中30201办公费1.08万元,30228工会经费2.03万元,30229福利费4.23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7.98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5万元。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299.17万元;其中:30305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299.17万元。
项目支出:30299商品和服务支出5万元,3030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万元。
五、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1个,采购预算资金21.53万元。其中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20.03万元,分别是:彩色打印机1台,0.4万元,执法记录仪4个,0.6万元,普通打印机6台,0.9万元,其他办公设备25个,5.5万元,茶水柜5个,0.75万元,便携式计算机3台,1.46万元,文件柜10个,1万元,办公桌椅20张,4.9万元,碎纸机5台,0.58万元,台式计算机8台,3.94万元,麒麟区烈士陵园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1.5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麒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合计9.2万元,与上年无对比数。(注:麒发【2019】5号经机构改革麒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由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麒麟区民政局负责退役军人相关业务的科室组合,于2019年3月成立,无上年数。)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麒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2.公务接待费
麒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6.7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6次,共计接待1116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麒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2020年不涉及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三公”经费预算数:指麒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麒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8.81万元。
(注:麒发【2019】5号经机构改革麒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由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麒麟区民政局负责退役军人相关业务的科室组合,于2019年3月成立,无上年无数。)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麒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
项目名称
无
二、
立项依据
无
三、
项目实施单位
无
四、
项目基本概况
无
五、
项目实施内容
无
六、
资金安排情况
无
七、
项目实施计划
无
八、
项目实施成效
无
附件:麒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http://www.ql.gov.cn/uploadfile/2020/1012/20201012095012820.xls
监督索引号530302120763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