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0212076300000
曲靖市麒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六、区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区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三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曲靖市麒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曲靖市麒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精神,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曲靖市麒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职责是:一是负责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有关政策的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二是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三是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四是负责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措施的组织落实。五是完成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曲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下设麒麟区烈士陵园1个二级单位。
曲靖市麒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设2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综合协调、政务运转、督查督办、应急值班、信息公开、新闻宣传及发布等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文稿和会议文件。承担机关和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拟订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拟订退役军人事务财务规章制度、编报退役军人事务经费预决算,监督退役军人事务经费管理等。
2.优抚安置科。组织实施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随调家属和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移交安置政策、年度安置计划,承担区级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负责移交地方的1至4级伤残军人(含精神疾病类军人)接收安置。负责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承担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的教育管理等。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麒麟区澡堂坡烈士陵园投资300万元,打造省级烈士陵园;二是优抚、安置就业创业、权益维护、两站一中心健全完善、力争启动军人公墓建设、退役军人政治引领与思想教育、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培训提升等工作;三是做好云南省第十一届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按照《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暨考评标准》和省级相关文件落实好政策,并按考评标准做好资料收集及归档工作;四是寥廓山烈士陵园管理处预计投资8万元,改造陈列室,不断增强红色宣传的说服力、感染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2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麒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机关);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麒麟区烈士陵园)。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 10人,事业编制13人。在职实有23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 2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1辆。(注:2019年机构改革由政府划拨使用)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政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867.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867.54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183.16万元,增长86.39%,主要原因:一是工资调整和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二是预算项目增加导致项目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6867.5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867.5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867.54万元(本级财力2647.64万元,上级补助4219.9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183.16万元,增长86.39%,主要原因:一是工资调整和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二是预算项目增加导致项目经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867.5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867.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76.3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016.92万元,增长82.44%,主要原因:工资调整和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191.2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6.24万元,增长664.96%,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项目增加,导致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为:
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6.6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离退休费;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0.3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
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157.36万元,主要用于国家对死亡军人及其它属于民政部门抚恤范围的人员死亡性质的界定及对其家属的抚慰和恤赈,是国家根据死者的死难情节和生前事迹,给予其相应的政治褒扬和保障其遗属合法权益得到落实;
20808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伤残抚恤1526.48万元,主要用于国家和社会对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伤残人员的抚恤优待生活补助;
20808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465.93万元,主要用于指1954年10月31日之前入伍、后经批准从部队复员的回乡人员的生活补助;
20808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义务兵优待620.91万元,主要用于义务兵的优待金的发放;
20808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其他优抚支出1642.67万元,主要用于部分老烈子女、三属、带病回乡、农村籍年满60周岁退伍军人等其他优抚对象支出;
20809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安置-退役士兵安置984.00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一次性经费补偿等;
20809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安置-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678.60万元,主要用于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2082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军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329.07万元,用于行政人员的工资支出、交通补贴、工会经费、公用支出等;
208285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军人管理事务-事业运行41.5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的工资支出、工会经费、公用支出等;
20828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军人管理事务-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87.24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管理的基本支出;
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9.43万元,主要用于企业伤残下岗失业人员的养保和医保缴费;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6.1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的缴费;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3.1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的缴费;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1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的缴费;
2101299卫生健康支出-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其他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35.00万元,主要用于优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1.9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费。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麒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为:
30101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87.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13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2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113.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66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3工资福利支出-奖金6.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0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7工资福利支出-绩效工资78.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22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8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0.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35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10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9.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22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11工资福利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92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12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13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21.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97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01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19.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3元,项目支出13.00万元)。
30328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2.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0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29商品和服务支出-福利费4.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8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30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2.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4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30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6479.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01.55元,项目支出178.24万元)。
3030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医疗费补助0.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2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867.5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183.16万元,增长86.39%,主要原因:一是工资调整和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二是预算项目增加导致项目经费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及2020年均无政府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及2020年均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五、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曲靖市麒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曲靖市麒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曲靖市麒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及2020年均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采购预算资金9.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2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8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40万元,下降0.4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曲靖市麒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曲靖市麒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6.20万元,较上年减少0.40万元,下降0.64%,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0次,共计接待766人次。
减少原因为严格遵守麒麟区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规定,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相比上年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曲靖市麒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6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共编制6个预算项目,预算金额共计191.24万元,分别是:烈士公祭日活动经费项目经费4.00万元,“八一”区级领导慰问项目经费18.00万元,解“三难”退役军人救助经费50.00万元,春节慰问经费32.00万元,退役军人事务局运行管理经费9.00万元,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专职人员补助及工作经费78.24万元;已全部编报项目绩效目标,详见表10(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其中无重点项目。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三公”经费预算数:指麒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局机关(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2.99万元,较上年减少15.81万元,下降54.90%,主要原因为各级政府带头过紧日子,严控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曲靖市麒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曲靖市麒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
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八一”区级领导慰问经费
二、立项依据
为弘扬拥军优属的光荣传统,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军民鱼水情谊,广泛开展拥军优属活动。根据麒财社〔2015〕37号文件《关于下达2015年社会保障专项经费支出预算的通知》的要求,认真制定了庆祝春节、“八一”建军节活动方案,有计划地开展庆祝活动,做到点面结合,扎实有序。
三、项目实施单位
曲靖市麒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在“八一”节假日,积极开展对驻曲部队、1-3级残疾军人走访慰问活动,在政策范围内,最大限度地为其排忧解难。切实做好思想政法,加强与残疾军人沟通、联系、利用走访慰问的机会,宣传政策、交心谈心,充分取得了他们的信任和理解。从关心工作、生活、住房、治病为切入点,充分发挥出双拥联络员作用,上下联动,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五、项目实施内容
项目的主要内容“八一”前夕开展拥军慰问,向部队官兵赠送拥军慰问金。曲靖市麒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驻军部队的数量、计划赠送慰问金的标准编制需区财政预算的资金,并做好慰问金发放等工作。项目涉及驻地部队和涉军口的单位和1-3级残疾军人。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1年财政预算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0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方案要求支付并及时将慰问金按时拨付到位。使项目预期目标完成,2021年项目根据区委区政府审定的慰问方案精神执行。项目按照支出预算执行,实现预期目标。
八、项目实施成效
年初设定该项目的绩效目标。由区委、 区政府组成慰问团,节日深入驻曲军警部队看望、走访慰问残疾军人,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宣传教育活动,表示党和政府对子弟兵和残疾军人的关怀和节日问候,残疾军人满意度100%、部队满意度100%。
监督索引号530302120763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