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0218022200000
中共曲靖市麒麟区纪委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中共曲靖市麒麟区纪委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中共曲靖市麒麟区纪委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中共曲靖市麒麟区纪委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曲靖市麒麟区纪委与曲靖市麒麟区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
中共曲靖市麒麟区纪委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主要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曲靖市麒麟区监委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有三项主要职能: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主要职责是监督、调查、处置,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二)机构设置情况
1.中共曲靖市麒麟区纪委设立18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十个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2.一个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五个区委巡察组。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的重点工作包括: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持续深化政治监督,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着力构建立体化监督体系,继续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深入治理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加大“四风”问题整治纠偏力度,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三不”一体推进,培育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大胆运用容错纠错、澄清正名两项保障机制,扎实开展主动说明问题工作,加强对受处分人员的关心关爱,推进上下联动提升巡察质效,从严从实加强自我监督约束。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中共曲靖市麒麟区纪委(含巡察办、巡察组)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24人(纪委机关48人、巡察办6人、巡察组10人、派驻纪检组60人),其中:行政编制107人,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01人(纪委机关44人、巡察办3人、巡察组10人、派驻纪检组44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101人、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9人。
车辆编制8辆,实有车辆8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政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9694199.9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9694199.98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3579799.98元,增幅270.44%,主要原因:派驻纪检组人员工资关系转入增33人,调入增7人,供养人员同比增68.33%;麒麟区廉政教育中心建设项目专项收入增26000000元;办公办案经费支出增加5200000元;专业陪护队伍工作经费增加3000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9694199.98元,其中:本年收入59694199.98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9694199.98元(本级财力33694199.98元,专项收入2600000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3579799.98元,增幅270.44%,主要原因:派驻纪检组人员工资关系转入增33人,调入增7人,供养人员同比增68.33%;麒麟区廉政教育中心建设项目专项收入增26000000元;办公办案经费支出增加5200000元;专业陪护队伍工作经费增加30000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9694199.98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9694199.98元,其中,基本支出24382399.9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409799.98元,增幅103.65%,主要原因:派驻纪检组人员工资关系转入增33人,调入增7人,供养人员同比增68.33%;专业陪护队伍工作经费增加3000000元。项目支出353118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1170000元,增幅752.57%,主要原因:麒麟区廉政教育中心建设项目支出增26000000元,办公办案经费支出增加520000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功能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24382399.98元,项目支出35311800元):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619036.4元(2011101行政运行17307236.4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2011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47800元,主要用于镇(街道)纪委委员办案补贴;2011199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38164000元,主要用于办公办案经费、巡察经费、村级纪检组织工作经费、麒麟区廉政教育中心建设项目专项经费、专业陪护队伍工作经费)、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81575.69元(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417941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76716.77元,主要用于交纳养老保险;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0000元,主要用于交纳职业年金;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917.92元,主要用于交纳工伤保险)、210卫生健康支出1026098.51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934053.21元,主要用于交纳基本医疗保险;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92045.3元,主要用于交纳公务员医疗补助)、221住房保障支出1067489.38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1067489.38元,主要用于交纳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24382399.98元,项目支出35311800元):301工资福利支出23170149.84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4405302元,30102津贴补贴7401456.84元,30103奖金333735元,30107绩效工资4420000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76716.77元,30109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50000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34053.21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4478.72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6917.92元,30113住房公积金55.99万元,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000000元)、302商品和服务支出35421718.56元(其中30201办公经费35638250元,30215纪委全会会议费40000元,30228工会经费106748.94元,30229福利费222393.62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4000元)、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62657.58元(其中30302退休费415091元,30307医疗费补助47566.58元)、310资本性支出18万元(其中31002办公设备购置18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此种情况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此种情况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此种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452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52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4000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共曲靖市麒麟区纪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15000元,较上年减少323000元,下降50.6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共曲靖市麒麟区纪委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中共曲靖市麒麟区纪委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28000元,较上年减少322000元,下降71.5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7次,共计接待1280人次。主要用于省市级办案人员到麒麟区调查取证发生的接待支出。
减少原因:严格审批接待事项,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共曲靖市麒麟区纪委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87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元,下降0.5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7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元,下降0.5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减少原因:加强公务车使用管理,厉行节约。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区委巡察工作经费绩效目标
每年开展三轮常规巡察。3轮15个巡察组90名巡察干部集中进驻30-40天。接受市委提级巡察、交叉巡察及专项巡察1轮。开展对村(社区)的常规巡察。15个巡察组90名巡察干部集中进驻10-15天。开展巡察“回头看”工作。1轮5个巡察组30名巡察干部集中进驻20-30天。
(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经费绩效目标
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经费,加强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三)办公办案经费绩效目标
履行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和监委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麒麟区廉政教育中心专项经费绩效目标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关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在办案区开展党纪谈话、政务谈话、讯问、询问等工作”的规定,以及《曲靖市纪检监察机关谈话室建设标准》(曲纪办发〔2019〕37号)的要求,建设标准化办案区,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持续推进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取得新成效。
(五)专业陪护队伍人员经费绩效目标
根据《曲靖市纪检监察机关谈话室建设标准》(曲纪办发〔2019〕37号)的要求,办案区配备训练有素的专业陪护队伍,以保障办案区安全。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无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共曲靖市麒麟区纪委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2045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10750元,主要原因:统计口径不一致,2021年不包括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1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1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中共曲靖市麒麟区纪委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项目一
一、项目名称
区委巡察工作经费。
二、立项依据
1.区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
2.麒办发﹝2018﹞44号文件:五届区委任期内安排巡察不少于15轮,每年3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区委巡察办、区委巡察组。
四、项目基本概况
每年开展三轮常规巡察;接受市委提级巡察、交叉巡察及专项巡察1轮;开展对村(社区)的常规巡察;开展巡察“回头看”工作。
五、项目实施内容
巡察组集中进驻被巡察单位30-40天开展巡察;完成巡察报告及后续流程。
六、资金安排情况
共141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每年开展三轮常规巡察。3轮15个巡察组90名巡察干部集中进驻30-40天。接受市委提级巡察、交叉巡察及专项巡察1轮。开展对村(社区)的常规巡察。15个巡察组90名巡察干部集中进驻10-15天。开展巡察“回头看”工作。1轮5个巡察组30名巡察干部集中进驻20-30天。
八、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对党组织开展巡察监督,发现党的领导弱化等问题,发现问题线索,提出意见建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项目二
一、项目名称
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经费。
二、立项依据
麒麟区委办、区人民政府办《关于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麒发﹝2012﹞31号):每个社区每年3000元,每个村委会每年5000元。
三、项目实施单位
村委会、社区居委会。
四、项目基本概况
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开展监督工作。
五、项目实施内容
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开展监督工作。
六、资金安排情况
51.4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开展监督工作。
八、项目实施成效
加强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项目三
一、项目名称
纪委监委办公办案工作经费。
二、立项依据
1.《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四十六条: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
2.《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一条:监察委员会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三、项目实施单位
中共曲靖市麒麟区纪委、曲靖市麒麟区监委。
四、项目基本概况
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统一管理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巡察组。
五、项目实施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全区监察工作,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负责组织协调、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市纪委市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完成市纪委市监委和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资金安排情况
72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八、项目实施成效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项目四
一、项目名称
曲靖市麒麟区廉政教育中心建设。
二、立项依据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关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在办案区开展党纪谈话、政务谈话、讯问、询问等工作”的规定,以及《曲靖市纪检监察机关谈话室建设标准》(曲纪办发〔2019〕37号)的要求,建设标准化办案区。
三、项目实施单位
中共曲靖市麒麟区纪委、曲靖市麒麟区监委。
四、项目基本概况
曲靖市麒麟区廉政教育中心改造工程项目,位于麒麟区环东路1号宗地(紫云北路4-16号),占地7.61亩。
五、项目实施内容
对主楼1至6层、副楼1至3层外立面改造及室内改造装修,装修改造总建筑面积4327平方米;改造加固围墙150米,改造门厅、出入口、道路以及绿化等配套附属设施建设。
六、资金安排情况
260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项目委托给曲靖市麒麟区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施代建管理。
八、项目实施成效
建设标准化办案区。
附件:中共曲靖市麒麟区纪委2021年部门预算表
http://www.ql.gov.cn/uploadfile/2021/0316/20210316053347791.xls
监督索引号530302180222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