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0219048500000
曲靖市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2021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六、区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区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三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曲靖市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公用事业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区市政设施的管理办法、服务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根据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市建设总体规划,配合做好全区市政公用事业专项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报经区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市政公共设施日常维护维修及改造项目的立项、申报并组织实施,确保市政基础设施运行良好;根据国家、省、市、区有关产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研究拟定全区公用事业各行业的价格、补贴和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经济政策和调控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拟定年度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维护资金计划申报工作,合理安排和使用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维护资金;负责对市政工程建设项目中有关城市燃气、综合管网等基础设施设计方案提出审核意见,并参与组织实施;负责城区防洪排涝应急抢险工作,做好排水设施地下管网及泵站的日常维护维修,负责防洪物资的储备及管理,为城区排涝度汛工作提供保障;负责全区公用事业市场规划和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公用事业中介服务机构业务工作,进一步推进公用事业市场化;负责麒麟区公用事业行业安全服务工作,指导公用事业企业开展安全管理,配合做好对危害公用事业生产经营行为的日常监管工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负责中心城区公用事业及市政设施的日常管理和安全检查工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对占用市政公用资源、挖掘城市道路、人行道等工作的报批及日常服务,并督促有关单位及时修复等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益一类,无下属单位,内设机构8个,分别是:办公室、计划财务科(人事统计办)、市政设施管理科、城市照明管理科、城市燃气管理科、工程技术管理科、城市防洪管理办公室、法规安全科。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曲靖市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将紧紧围绕市区两级政府提出的工作目标,积极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以全面提升中心城区人居环境为抓手,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全面加强市政设施维护改造工作。一是预计投入经费2134万元做好中心城区市政道路、人行道、城市照明、桥梁、地下通道、天桥、交通隔离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的巡查检查,加大破损市政道路、人行道(含沉井、雨水箅子)的零星维修力度,确保设施完好运行正常;二是投资约9564.87万元完成老旧破损市政道路修复改造76.2万平方米;三是计划投资约2584.2万元完成破损人行道修复改造14.35万平方米,同步配套建设强弱电、燃气、消防、路灯照明、交通信号等管网;四是加大对背街小巷及城郊结合部的巡查力度,针对薄弱环节加强整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以更加积极的态度推进人居环境提升工作。
2.持续提高中心城区路灯照明管理水平。一是预计投资经费1500万元(含路灯电费)做好中心城区15500余杆35000余盏城市照明路灯,128台控制柜的维护维修工作,确保设施运行正常;二是紧紧围绕文明城市创建测评指标要求,加大中心城区城市路灯照明亮化设施检查维护力度,及时修复不亮路灯,建立和完善城市路灯照明长效管理机制,努力提高城市路灯照明的精细化管理标准;三是继续完成中心城区有路无灯及路灯缺失道路路灯安装工程,新建或补建105杆,投资130万元;计划投资500余万对照明设施老化严重、照度不够、光衰严重、耗能突出、安全隐患较大的翠峰东路进行改造建设;四是对市政服务中心现有漏油、绝缘老化、故障率较高、安全隐患较大等问题较突出的70余台变压器进行检测维修,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尽早完成中心城区老旧变压器的更换及维护工作,有效的保障路灯用电安全,全面提高城区市政道路路灯装灯率及亮灯率。
3.大力推进中心城区防洪截污设施改造工作。一是加大中心城区截污管网改扩建投入,积极争取在代河、长河片区建设一座2万方的污水收集处理厂;二是力争启动南片区污水处理厂二期管网建设,确保实现中心城区雨污分流;三是计划投资约1524万元对中心城区彩云路、云玉路、水寨路等7个防洪节点进行改造;四是计划投资约600万元对中心城区雨污合流的管网进行分流改造,埋设管网30余公里;五是预计投入资金约650万元对中心城区900余公里的排水管网、沟渠进行清淤疏浚,确保排水畅通,为城市防洪奠定基础。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25人。在职实有2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根据麒区政发〔2020〕30号文件安置退役士兵3人)。
离退休人员 2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1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政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415.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415.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015.51万元,增长215.34%,主要原因是增加曲靖市麒麟区市政道路车行道改造及人行道提升改造工程专项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4415.8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415.8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415.86万元(本级财力4411.46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4.4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3015.51万元,增长215.34%,主要原因是增加曲靖市麒麟区市政道路车行道改造及人行道提升改造工程专项经费。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4415.86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415.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1.46万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11.11万元,增长2.78%,主要是因为退役军人安置增加人员经费;项目支出4004.40万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增加3004.40万元,增长300.44%,主要是因为增加曲靖市麒麟区市政道路车行道改造及人行道提升改造工程专项经费。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4.51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生活补贴及公用经费;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7.39万元,主要用于交纳职工单位部分养老保险;
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5万元,主要用于交纳职工单位部分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生育保险;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23.65万元,主要用于交纳职工单位部分医疗保险;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1.62万元,主要用于交纳职工单位部分公务员医疗费;
2120199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4319.2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照明设施维护维修、市政道路车行道改造及人行道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经费及在职职工的公用经费;
2210201 住房公积金27.03万元,主要用于交纳职工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111.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45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101.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92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奖金8.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4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绩效工资77.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1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7.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39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3.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65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5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27.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03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11.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9万元,项目支出4.4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电费600.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600.0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维修(护)费3400.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3400.0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2.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福利费5.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3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4.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9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医疗费补助0.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4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15.8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015.51万元,增长215.34%,主要是因为本年加大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市政道路车行道改造及人行道提升改造工程项目支出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曲靖市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曲靖市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曲靖市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9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9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93万元,较上年减少0.11万元,下降1.2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曲靖市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曲靖市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93万元,较上年减少0.01万元,下降1.0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5次,共计接待233人次。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坚持接待开支从严、从俭的原则,严格遵守《曲靖市麒麟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及公务接待审批程序,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节约单位运行成本,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曲靖市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8.00万元,较上年减少0.10万元,下降1.2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0万元,较上年减少0.10万元,下降1.2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车定点停放、定点加油、定点维修,保证车辆保养和维修质量,降低保养和维修费用。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2021年共有预算项目3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004.40万元,已全部编报项目绩效目标,详见附表10(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其中重点项目3个,分别是:城市照明设施维护维修专项资金1000.00万元;市政道路车行道改造及人行道提升改造工程专项资金支出3000.00万元;非税收返还专项经费4.40万元。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
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是非参公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曲靖市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2021年部门预算表
曲靖市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2021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一)
一、项目名称
城市照明设施维护维修专项经费
二、立项依据
根据中共曲靖市委曲发〔2008〕3号、曲发〔2012〕92号文件及中共曲靖市委 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理顺曲靖中心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体制机制的意见(曲发〔2019〕28号)文件精神
三、项目实施单位
曲靖市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四、项目基本概况
对中心城区路灯12406杆、40559盏、4902.56千瓦,442.01千米路灯管线,81台路灯变压器、124台控制柜等城市照明设施检查、维修,保证城市照明设施的完好和运行安全可靠,根据日常检查情况和管理工作实际,组织编制中心城区城市照明专项规划,制定中心城区城市照明设施建设年度计划,改建建设早,使用期长,设施陈旧、光效衰减、照明质量较差道路的路灯设施,提高城区路灯照明质量,监督中心城区新建城市道路的路灯照明装灯率达到100%,提升城区道路路灯覆盖率,制定城市照明节能计划和推广节能技术,优先发展和建设功能照明,严格控制景观照明的范围、亮度和能耗密度,采取科学合理的技术措施节能降耗。
五、项目实施内容
对中心城区路灯12406杆、40559盏、4902.56千瓦,442.01千米路灯管线,81台路灯变压器、124台控制柜等城市照明设施检查、维修。
六、资金安排情况
根据中共曲靖市委曲发〔2008〕3号、曲发〔2012〕92号文件及中共曲靖市委 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理顺曲靖中心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体制机制的意见(曲发〔2019〕28号文件精神,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1000.0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对中心城区路灯12406杆、40559盏、4902.56千瓦,442.01千米路灯管线,81台路灯变压器、124台控制柜等城市照明设施检查、维修,保证城市照明设施的完好和运行安全可靠,根据日常检查情况和管理工作实际,组织编制中心城区城市照明专项规划,制定中心城区城市照明设施建设年度计划,改建建设早,使用期长,设施陈旧、光效衰减、照明质量较差道路的路灯设施,提高城区路灯照明质量,监督中心城区新建城市道路的路灯照明装灯率达到100%,按年度进行验收检查。
八、项目实施成效
根据日常检查情况和管理工作实际,组织编制中心城区城市照明专项规划,制定中心城区城市照明设施建设年度计划,改建建设早、使用期长、设施陈旧、光效衰减、照明质量较差道路的路灯设施,提高城区路灯照明质量,确保路灯主次干道亮灯率99%,背街小巷95%,提高群众满意度。
曲靖市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2021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二)
一、项目名称
曲靖市麒麟区市政道路车行道改造及人行道提升改造工程专项经费
二、立项依据
根据中共曲靖市委曲发〔2008〕3号、曲发〔2012〕92号文件及中共曲靖市委 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理顺曲靖中心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体制机制的意见(曲发〔2019〕28号)文件精神
三、项目实施单位
曲靖市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四、项目基本概况
对中心城区22万平方米市政道路进行提升改造,包括路面修复、道路基础换填、混凝土路面“白改黑”;市政人行道提升改造面积7万平方米,修复、改造破损老旧人行道等市政道路检查及维护维修,确保市政设施完好、管理完善、功能良好,提高道路行车条件,提升交通通行效率,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改善城市交通,打造宜居环境,提升人居环境,给市民营造一个良好的出行环境。
五、项目实施内容
对中心城区22万平方米市政道路进行提升改造,包括路面修复、道路基础换填、混凝土路面“白改黑”;市政人行道提升改造面积7万平方米,修复、改造破损老旧人行道等市政道路检查及维护维修。
六、资金安排情况
根据中共曲靖市委曲发〔2008〕3号、曲发〔2012〕92号文件及中共曲靖市委 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理顺曲靖中心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体制机制的意见(曲发〔2019〕28号文件精神,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3000.0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对中心城区22万平方米市政道路进行提升改造,包括路面修复、道路基础换填、混凝土路面“白改黑”;市政人行道提升改造面积7万平方米,修复、改造破损老旧人行道等市政道路检查及维护维修,确保市政设施完好、管理完善、功能良好,提高道路行车条件,提升交通通行效率,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改善城市交通,打造宜居环境,提升人居环境,给市民营造一个良好的出行环境。
八、项目实施成效
根据日常检查情况和管理工作实际,组织编制中心城区市政道路车行道改造及人行道提升改造工程专项规划,制定中心城区市政道路车行道改造及人行道提升改造工程建设年度计划,22万平方米市政道路进行提升改造,包括路面修复、道路基础换填、混凝土路面“白改黑”;市政人行道提升改造面积7万平方米,修复、改造破损老旧人行道等市政道路检查及维护维修。
监督索引号530302190485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