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0218045101000
目 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按照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等5部门关于调整公安交警管理体制的通知(曲组通〔2007〕59号)(2007年9月3日发文)文件精神将原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二大队成建制移交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管理,成立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道路交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指导、监督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2.拟定地方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政策、规定,研究制定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以及治理整顿道路交通秩序的对策。
3.负责掌握全区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情况,负责全区公安交警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全区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考核评定和奖惩等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全区公安交警队伍。
4.负责指导、监督预防和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侦破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案件。
5.负责指导、监督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
6.负责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监督机动车辆和驾驶人的管理工作。
7.负责组织、协调、检查、指导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社会化管理工作。
8.负责特定人员以及重要来宾、重要会议、大型活动的交通安全警卫等工作。
9.负责组织、指导道路交通管理科技工作。
10.协调、配合安全监管、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农业、环境保护等部门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的有关工作。
11.承办麒麟区人民政府、麒麟公安分局和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和分局党委以及上级公安交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三个坚持”、统筹推进“六大任务”,从疫情防控常态化到业务队伍工作两手抓,从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到建党百年大庆安保,从推进智慧交管建设到持续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从事故“退三”攻坚 “减量控大”集中整治到今冬明春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团结拼搏、锐意进取、攻坚克难,用实干和担当推动队伍业务工作取得了“三个新”的可喜成绩,为全区“十四五”良好开局创造了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年来,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51万余起,受理道路交通事故23051起,办理车驾管业务7.7万余起。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四项指数“两升一平一降”(事故起数增加1641起、上升7.66%,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增加136人、上升44.44%,直接经济损失减少1.75万元、下降4.73%),未发生一次死亡3人(含)以上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可控。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0人。其中:行政编制6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超编74人,原因是:2007年机构体制改革造成。另有合同编制辅警人员700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人。
实有车辆编制34辆,在编实有车辆34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度收入合计7846.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834.32万元,占总收入的99.85%;其他收入12.00万元,占总收入的0.15%。与上年对比减少3180.30万元,下降28.84%,主要原因是因本级财力十分困难,根据支出的轻重缓急对公安交通管理专项工作项目经费进行了缩减。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度支出合计7846.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00.71万元,占总支出的,84.12%;项目支出1245.60万元,占总支出的15.88%。与上年对比减少3183.32万元,下降28.86%,主要原因是本级财力十分困难,根据支出的轻重缓急对公安交通管理专项工作项目经费进行了缩减。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600.7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53.56万元,下降12.62%,主要原因是本级财政十分困难,2021年12月辅警工资、2021年10至12月社保缴费等暂停开支形成总体支出减少。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210.4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0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90.2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9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45.60万元。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减少2229.77万元,下降64.16%,主要原因是本级财政十分困难,根据轻重缓急分批逐步安排交通管理专项工作经费,暂停部分已结算的专项工作项目支出,形成2021年交通管理工作专项总支出较上年比大幅减少。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偿还公安道路交通管理外贷经费34.35万元,主要用于偿还西班牙政府贷款建设智能交通指挥中心转贷借款利息。
2.辅警执勤装备经费支出24.57万元,主要用于购买辅警执勤服装及装备费用。
3.交通安全管理专项工作经费547.4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事故预防和处理(含辖区隐患排查治理、检验鉴定及办案期间暂扣车辆停车等费用)、科技信息化建设运用(含设备购置、网络传输维护等相关费用)、购置执勤执法装备、农村地区“一办一站五员”建设补助、大中队基础设施建设等各项特定交通管理。
4.全国文明城市复检交通设施建设及管维经费639.2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复检、七个专项行动、人居环境提升等工作需要投入,对麒麟中心城区标志牌、标线和新建交通信号灯等交通基础设施进行完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34.3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5%。与上年对比减少3152.30,下降28.69%,主要原因是2021年本级财政十分困难,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等政策需要,各项工作经费收入缩减,相对应的各项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7325.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51%。主要用于民警、辅警供养人员费用和日常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开展事故预防和处理(含辖区隐患排查治理、检验鉴定及办案期间暂扣车辆停车等费用)支出,科技信息化建设运用(含设备购置、网络传输维护等相关费用)支出,购置执勤执法装备、农村地区“一办一站五员”建设补助支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支出,大中队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等各项特定交通管理工作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4.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2%。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助费用、单位民警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以及民警工伤保险等费用。
3.卫生健康(类)支出125.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0%。主要用于单位民警医疗保险费用以及单位在职和退休民警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
4.住房保障(类)支出138.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7%。主要用于单位民警住房公积金和购房补贴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3.45万元,支出决算为102.36万元,完成预算的98.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决算均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0.18万元,完成预算的99.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8万元,完成预算的73·1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和我单位加大了对“三公”经费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行严格的额度控制。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06万元,下降1.0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29万元,下降0.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77万元,下降26.1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和我单位加大了对“三公”经费管理,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行严格的额度控制,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接待全面停止接待。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0.18万元,占97.87%;公务接待费支出2.18万元,占2.1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0.1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0.1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4辆。主要用于执勤执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1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1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9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道路交通管理交流学习、检查指导等工作产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8.2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5.23万元,下降10.68%,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区级财力为保工资、保民生和保运转,对日常公用经费执行统一比例下调减少;二是因本级财力十分困难,总体经费缩减支出,根据支出性质的轻重缓急分步安排并调整总支出,与上年相比总额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等日常运行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资产总额19419.1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0.16万元,固定资产12037.3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33.21万元,无形资产332.66万元,其他资产6855.7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64.8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48.46万元,固定资产增加385.00万元,在建工程减少1250.94万元,其他资产增加1579.2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66.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66.5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66.5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度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项目支出主要是指为完成或履行其特定工作职责或事业发展目标所需的各项经费开支。
公安交通管理项目经费分为交通管理专项业务工作项目经费和业务装备项目经费两类。
交通管理专项业务项目经费包括车管业务经费、交通事故预防及处理经费、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经费、交通秩序管理经费、交通管理法律文书印制等经费、民警教育培训经费、网络租用经费、交通基础设施管维经费等;业务装备项目经费包括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专用设备购置支出、信息化建设专项支出和大中队营房等基础设施维修专项支出等经费。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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