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0218073401000
目 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麒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药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食品经营许可、医疗器械备案、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工作;落实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
4.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
5.负责盐业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督检查工作。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管理。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
12.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
13.负责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工作。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区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规范检验检测市场。
14.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15.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16.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
17.完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开拓创新,真抓实干,立足市场监管职能积极作为
(1).紧扣发展主线,营商环境持续改善。稳步推进“放管服”改革,积极宣传、推广、应用“一部手机办事通”行政审批(备案)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办、零见面”式全程电子化登记。(2).严守“三大安全”底线。一是全力保障食品安全,强化食品全过程监管,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含小作坊、小摊贩)16320户次,检查餐饮企业7588户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619份,对食品生产获证企业进行双随机检查88家企业142次。二是维护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共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1114家次,完成167家药品零售企业现场核查,现场整改101家,责令限期整改65家,收到整改报告65家,均按期完成整改通过现场核查。三是加强特种设备监管。针对重要时期、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设备开展特种设备和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专项隐患排查治理、电梯起重机叉车专项整治等多个专项整治;共检查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679家次,抽查特种设备1202台,发现安全隐患157个,已全部责令整改,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28份。特种设备安全保持平稳态势。
(2).加大执法力度。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执法,积极开展专项整治,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加大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传销、走私贩私、非法集资、制假售假、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各类违法经营行为。
(3).激励保护并重,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工作。深入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区建设,2020年申请商标1648件 ,注册商标1105件,截至2021年9月,商标有效注册量达5463件。
(4).加强重点领域消费维权,积极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对消费者投诉高效处理及时回复,切实提振消费者消费信心和消费满意度。共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243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08.49万元;发布消费提示、警示20期,悬挂宣传布标145条,LED电子屏滚动播发宣传标语282条,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等10类宣传材料25000余份。
(5).深入开展“管集市、净餐馆”专项行动。狠抓集贸市场周边环境卫生、食品安全、禁止野生动物销售、活禽交易监管、提升改造等重点工作。并根据辖区实际,把爱国卫生专项行动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有机结合,以农贸市场、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全面提升餐饮单位、集贸市场及其周边环境整治,打造安全放心市场环境。截至目前,全区餐饮单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评定率达98.1%,全区主城区餐饮单位“明厨亮灶”率达93.7%,全区学校食堂全部完成“明厨亮灶”,完成主城区中型以上餐馆201户全达标工作任务。
2、勇于担当,冲锋在前,维护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秩序稳定
(1).强化源头管控。疫情防控期间,督促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经营场所每日消杀抓实市场管理,加强对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的监管,督促定期做好消杀工作,暂停活禽交易和宰杀,严禁野生动物贩卖;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积极配合区疾控中心检查农贸市场及海鲜产品经营户,抽取海鲜从业人员核酸检测样18个,海鲜产品检测样20个,配合市疾控中心对8批次进口冷冻畜群肉类及从业人员进行核酸检测样板采集。
(2).规范市场行为。全面开展对防疫物资、蔬菜、生活必需品等市场价格监督检查,严格落实保供稳价措施,确保市场价格平稳。督促指导帮助食品经营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并建立健全经营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疫情防控工作制度等。
3、强化创建,促进融合,助推工作提质增效
(1).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卓有成效。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创建在通过省级中期评估验收的基础上,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示范街、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巩固工作,目前曲靖仟源农产品有限公司及曲靖市麒麟区越州镇佳乐购超市大路店已经通过市级验收。
(2).国家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深入推进。坚持质量强区战略,积极推进实施标准化战略工作,地理标志保护力度不断加大,积极营造知识产权保护氛围,持续推进质量提升工程,开展重点工业产品专项整治,推动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
(3).主动融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强化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督促农贸市场对照创文标准强化日常监督;加大“五小行业”整治力度,重点针对小餐饮店、小副食店、烧烤店、夜市等问题突出行业以及校园周边等进行专项整治,全力助推创文工作深入开展。全年共检查“五小行业”经营户1.78万余户,取缔关停拒不整改或整改不达标的脏乱差“五小行业”经营户74户,张贴各类公益广告2.4万余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麒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行政单位为:麒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麒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6人。其中:行政编制16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0人),事业编制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0人),事业人员3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9人)。
离退休人员74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73人。
实有车辆编制29辆,在编实有车辆29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部门决算表因金额单位转换,可能存在尾数误差;相关情况说明数据取自部门决算表,也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麒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4055.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06.1万元,占总收入的96.3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49.35万元,占总收入的3.68%。与上年对比减少700.78万元,下降14.7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88.24万元,其他收入增加87.4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1、2021年在职减少5人,以及保险缴纳比例下调,人员经费减少;2、财政拨款项目收入减少,由于财政资金紧张,财政拨款项目经费收入减少;3、由于财政资金紧张,2021年在职人员及协管员的保险和公积金未全年足额缴纳,人员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麒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3988.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97.69万元,占总支出的90.21%;项目支出390.37万元,占总支出的9.7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86.6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17.08,项目支出减少569.57万元),与上年对比下降20.74%,主要原因分析:1、2021年在职减少5人,以及保险缴纳比例下调,人员经费减少;2、财政拨款项目收入减少,由于财政资金紧张,财政拨款项目经费收入减少569.57万元;3、由于财政资金紧张,2021年在职人员及协管员的保险和公积金未全年足额缴纳,人员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麒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597.6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17.0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1、2021年在职减少5人,以及保险缴纳比例下调,人员经费减少;2、由于财政资金紧张,2021年在职人员及协管员的保险和公积金未全年足额缴纳,人员经费减少。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582.0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9.5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4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121年度用于保障麒麟区市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90.3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69.57,主要原因分析:由于财政资金紧张,财政拨款项目经费收入减少。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市局拨入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专项补助支出3.64万元,用于特种设备监管工作。
2、区创文办拨入“保重点、补短板、多争分”项目经费支出5.05万元,用于“创文”工作。
3、“两烟市场秩序维护费”支出8.8万元,用于“两烟”秩序维护工作。
4、市局拨入燃煤小锅炉淘汰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工作支出0.49万元,用于燃煤小锅炉淘汰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
5、打击传销和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支出15.52万元,用于辖区内的联合打击传销工作,包括遣返涉传人员车费、伙食费,宣传培训费等。
6、国家级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抽检支出151.02万元,用于完成全区食品安全3081批次抽检任务,支付抽检费。
7、非税支出专项经费支出21.12万元,用于日常监管和执法办案工作。
8、市场监管工作经费支出88万元,用于日常市场监管工作,包括办公费、油料费、培训费、接待费等。
9、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支出62.98万元,用于支付“七个专项”行动工作。
10、新冠感染疫情防控补助经费30万元,用于支付冷链食品仓储费等。
11、其他市场监管工作支出3.7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市场监管工作专项补充。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麒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06.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97%。与上年对比减少864.72万元,减少18.12%,减少的原因分析:1、2021年在职减少5人,以及保险缴纳比例下调,此外由于财政资金紧张,单位人员保险及公积金未全年足额缴纳,人员经费减少417.08万元;2、项目支出减少447.64万元(其中:非税项目支出减少264.8万元;科技奖减少37.13万元;创文等支出减少145.7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127.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06%。包括:
行政运行2819.04万元,其中:人员工资2779.2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和协管员、信息员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39.7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办公费等公用经费和工会经费、福利费。
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08.42万元。主要用于:(1)抽检经费151.02万元,其中主要用于抽检检测118.18万元、专用材料20万元以及印刷费、办公费、培训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等12.84万元;(2)执法办案补助21.12万元;(3)打击传销和创建无传销社区支出15.52万元,用于支付打击传销工作产生的办公费、劳务费等;(4)市场监管工作经费88万元,用于市场日常监管办公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等支出;(5)新冠感染疫情防控补助经费30万元,用于支付冷链食品仓储费等;(6)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补助经费2.76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09.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49%。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养老保险238.06万元、职业年金35.24万元、离退休人员工资132.3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8万元(包括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3.卫生健康(类)支出195.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1%。主要用于缴纳行政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172.1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3.8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172.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4%,主要用于缴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和支付购房补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麒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0.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预算数为28.6万,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2.3万),支出决算数为48.01万元,完成预算的59.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3.61万元,完成预算的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4万元,完成预算的50.3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1、根据接待费管理的相关规定和单位内控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减少公务接待支出2、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统一由办公室管理外出用车,对14个基层所油料费统一管理,禁止公车私用。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0.72万元,下降18.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9.62万元,下降22.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万元,下降7.0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1、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的相关规定,减少加班工作餐费的支出,2021年公务接待费14.4万元与2020年公务接待费15.55万元相比减少1.1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33.61万元,比2020年决算数43.23万元减少9.62万元,原因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统一由办公室管理外出用车,对14个基层所油料费统一管理,禁止公车私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61万元,占70%;公务接待费支出14.4万元,占3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6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3.6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9辆。主要用于我单位市场监管日常工作、执法办案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4.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批300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4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食品药品抽检、市场监管执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各项专项整治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其中:市场监管执法及各项专项整治接待2270人次;食品药品抽检接待35人次;创建文明城市等接待95人次)。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麒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5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2.54,,下降68.18%,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公用经费追减指标40.38万元,工会费、福利费追减指标42.16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1、职工工会费、福利费;2、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咨询费、租赁费、差旅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麒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4976.6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23.99万元,固定资产4563.2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89.4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附件内容详见附表1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51.8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22.1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400平方米,账面原值365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1.41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5.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7.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8.5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4.2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5.57%。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解释
附件:http://www.ql.gov.cn/uploadfile/2022/1031/20221031111113317.xls
监督索引号53030218073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