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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麒麟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 信息来源区应急管理局
  • 文  号
  • 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2022-10-31 14:41

监督索引号530302190482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三部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全区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组织实施上级部门规范性文件、规程和标准。

3.指导全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区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负责全区应急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区级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全区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全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统筹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应急救援队伍,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各镇(街道)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督促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9.指导协调全区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统筹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全区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巡查、督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区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经营单位、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根据区人民政府的授权,依法牵头组织一般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协助调查处理较大以上事故。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按照上级党委、政府要求部署,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区域交流与合作。

15.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曲靖市麒麟区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完成市应急管理局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机制,促进责任体系建设。一是压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压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责任体系。二是建立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按照区委、区人民政府领导职责分工和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制定《麒麟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麒麟区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进一步细化领导干部和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384条。制定下发了《麒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清单》,明确2021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38项,对49家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职能职责进行修改完善,对邮政快递、玻璃栈道、充电设施、燃气管道、新能源等新型行业监管职责进行明确,做到安全监管全覆盖、无死角。

2.抓检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充分发挥安委办综合协调作用,认真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时收集汇总上报工作情况。一是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条块结合、齐抓共管,抓好元旦、春节、两会、汛期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工作。截至目前共检查出隐患7824条,已整改7339条,485条限期整改二是开展驻企安全巡查。结合危化企业驻企包保工作的开展,每天由1名领导带队,深入各包保企业开展督查、巡查和排查,在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设置了驻企监管人员信息公示牌、驻企监管办公室,制作驻企监管工作牌,建立了驻企监管工作台账和工作记录,做到1天1巡查。三是聘请专家查隐患。先后聘请危化、工贸、非煤矿山专家深入企业车间、班组和生产现场,帮助企业排查隐患20批次,为企业“把脉会诊”、“精准治疗”,全区共排查危险化学品、工贸、非煤矿山重点企业隐患922条,指导和督促治理712条,正在整改210条。

3.抓治理,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一是强化安排部署区安委办牵头组织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召开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调度3次,对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深入分析研判,进一步细化措施、明确责任。二是实行清单化管理。围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目标任务,对照既定方案和时间表,理清工作进度情况,建立工作台账,2021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进行细化,明确了5个方面的重点内容、16条具体任务,35条落实措施,确保责任落实到点到位。三是常态化开展督导检查。今年以来,全区累计成立督查检查129个,督导检查次数359次,检查单位580家,督导问题783个,召开专项会议84次,发出督办通知8份,通报4次,打击非法行为56起,行政拘留3人,刑事拘留1人,移交公安1件,行政处罚44次,责令停产整顿17家,关闭取缔企业6家,吊销行政许可1家,罚款230余万元,联合惩戒7家。

4.抓督导,开展综合督查检查。做好建党100周年COP15 、省、市党代会等特殊时段安全生产工作成立了由区委常委任组长,政府副区长任副组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组,对各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综合督查检查紧盯重点行业领域,紧盯重大风险,排查整改存在的突出隐患。

5.抓重点,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一是实施风险管控。严格对照本地本行业领域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对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加快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推动集中攻坚取得明显成效。对辖区20个重大危险源落实监控部门和监控责任,实现实时在线监控;对曲靖煤化工等5家企业的12个重大危险源(点),实行视频联网监控管理;督促95家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开展重大危险源专项检查2次,开展危险化学品执法检查62次,检查危险化学品企业52家,共排查整改隐患868条。二是开展隐患排查。各级各部门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继续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拉网式排查,对排出的隐患实行“编号登记、限期整改、跟踪督查、复查销号”的闭环管理机制,及时整改隐患,建立工作台账。全区共排查检查646家企,发现安全隐患1424条,已整改1245条,限期整改179条

6.抓宣传,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一是通过报刊、网络、杂志等媒体及时推广各地、各部门的好经验好做法,展示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亮点及取得的成效。今年以来,我局在市级以上媒体发表安全生产新闻及信息314条。二是以企业职工全员培训为重点,按不同层次和对象分期分批对安全监管队伍、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技能培训。今年以来,培训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5期1020人。三是围绕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主题,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开展5.12防灾减灾日、6.16安全生产月集中宣传日活动,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共开展宣传咨询日活动15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82种76000余份,制作宣传展板220块,现场接受咨询和解答安全生产知识11000人次。

7.抓整治,深化打非治违。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对非法违法行为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按照“四个一律”要求进行集中整治。危险化学品方面:开展危险化学品打非治违专项行动11次,查处非法窝点11个,没收危险化学品10.5吨,危险化学品类罚款33.9万元,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起。烟花爆竹方面: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80次,查处非法窝点59个,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4人,查获非法烟花爆竹2953箱(封、盘),烟花爆竹类罚款2.5万元。非煤矿山方面:持续开展以“杜绝立体作业、严防机械伤害”为重点的“两个平安活动”,打击超层越界、不分台阶等各类违法生产行,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12户。工贸企业方面: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对冶金、铸造、洗煤厂、砖厂等企业,开展4批次检查,查出各类隐患359条,现场整改337条。

8.抓排查,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的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普查办在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明确分管领导和办公室组成人员,第三方专业技术团队力量,组织开展了2次涉及交通、住建等相关部门技术业务人员培训,并在非煤矿山、危化、地震等应急主管行业开展普查先行先试。二是全面掌握技术规范。组织各镇(街道)对全国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相关知识进行学习,重点组织学习48项调查类技术规范,45项评估与区划类技术规范,全面掌握普查技术体系要求,完成全区14个镇(街道)、134个村(社区)行政区划调整。三是保障普查有序开展。全区已提前完成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应急系统调查阶段数据入库、外业采集和质检工作。完成自然灾害承载体数据录入543条,外业采集526条;综合减灾能力完成182条,外业采集183条;历史灾害收集相关数据706,质检1440条,系统通过率100%。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麒麟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曲靖市麒麟区应急管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0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2019年机构改革人员调整导致人员超编。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6,其中1辆执法车辆未落户导致超编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974.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58.73万元,占总收入的98.4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5.54万元,占总收入的1.60%。

与上年对比减少205.81万元下降17.67%,主要原因2021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1136.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9.96万元,占总支出的61.60%;项目支出436.26万元,占总支出的38.4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31.91万元,下降16.95%,主要原因2021年减少了自然灾害救灾支出和非煤矿山淘汰关闭补助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麒麟区应急管理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99.9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23万元,下降2.81%,主要原因2021年人员较上年减少4人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60.1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3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公用经费39.8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6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麒麟区应急管理局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36.2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11.96万元,下降32.70%主要原因2021年减少了自然灾害救灾支出和非煤矿山淘汰关闭补助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安全生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50.00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等支出;

2.非税收入列支补助经费60.00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应急演练、培训、隐患排查等支出;

3.防灾减灾经费支出40.98万元,主要用于地震群策群防人员补助、地震观测站运行维护、防灾减灾培训、宣传等支出;

4.自然灾害救灾支出285.28万元,主要用于自然灾害救灾生活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58.7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4.38%。与上年对比减少290.48万元,下降23.25%,主要原因2021减少了非煤矿山淘汰关闭补助和应急救灾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5.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6%。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交纳部分支出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伤、失业保险单位交纳部分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35.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费单位交纳部分支出及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交纳部分支出;

3.住房保障(类)支出37.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交纳部分支出及在职人员购房补贴;

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800.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4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安全生产大检查、培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防灾减灾宣传、应急演练、培训、隐患排查、地震监测站运行维护、群策群防人员补助、自然灾害生活补助等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6.67万元,支出决算为13.78万元,完成预算的82.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7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5万元,完成预算的41.5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出国(境),严格控制公车运行成本,控制接待规模,降低接待标准。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2.89万元,下降17.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1.73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89万元,下降58.5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出国(境),严格控制公车运行成本,控制接待规模,降低接待标准。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73万元,占85.12%;公务接待费支出2.05万元,占14.8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7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7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实有车辆6辆)。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安全监督检查、隐患排查和自然灾害事故应急救援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0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0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7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隐患排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8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99万元,下降2.43%,主要原因:2021年人员较上年减少4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管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曲靖市麒麟区应急管理局资产总额1280.6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93.62万元,固定资产436.3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29.01万元,其他资产621.7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38.5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48.25万元,固定资产增加6.82万元,其他资产增加379.9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43.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43.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43.4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二、项目支出: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三、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反映政府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附件:

曲靖市麒麟区应急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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