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专版

曲靖市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 信息来源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 文  号
  • 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2022-10-31 15:57

监督索引号53030219048501000

 
曲靖市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曲靖市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政公用事业服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公用事业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区市政设施的管理办法、服务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2.根据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市建设总体规划,配合做好全区市政公用事业专项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报经区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3.负责全区市政公共设施日常维护维修及改造项目的立项、申报并组织实施,确保市政基础设施运行良好。

4.根据国家、省、市、区有关产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研究拟定全区公用事业各行业的价格、补贴和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经济政策和调控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5.负责拟定年度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维护资金计划申报工作,合理安排和使用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维护资金。

6.负责对市政工程建设项目中有关城市燃气、综合管网等基础设施设计方案提出审核意见,并参与组织实施。

7.负责城区防洪排涝应急抢险工作,做好排水设施地下管网及泵站的日常维护维修,负责防洪物资的储备及管理,为城区排涝度汛工作提供保障。

8.负责全区公用事业市场规划和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公用事业中介服务机构业务工作,进一步推进公用事业市场化。

9.负责麒麟区公用事业行业安全服务工作,指导公用事业企业开展安全管理,配合做好对危害公用事业生产经营行为的日常监管工作。

10.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负责中心城区公用事业及市政设施的日常管理和安全检查工作。

11.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对占用市政公用资源、挖掘城市道路、人行道等工作的报批及日常服务,并督促有关单位及时修复等工作。

12.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大对市政道路设施的改造投入,确保道路完好率达标。我们从打通断头路畅通微循环,有效促进区域城市功能的完善提升。一是做实基础修复,投资5400万元对中心城区27.2万㎡破损路面及人行道进行维护维修,其中破损路面为26万㎡、破损人行道为1.2万㎡;投资70余万元,及时更换窨井盖376套、雨水箅子275套、沟盖板18块、拦车石52个、处理污水外冒30余次,确保道路完好率达95%。二是压实重点项目,投资600余万元对文昌街、将军镇、寥廓山隧道重点路段进行交通优化改造;投资38万元维护维修公益广告170余块,悬挂更新国旗党旗360余面。三是办实基础业务,办理人行道开挖、新增开口113件,回复创文办每日巡查问题、督办单、交办单40余件;办理幸福麒麟APP事项800多起,每天组织专人对8座公共洗手设施进行日常保洁维护。

2.巩固提升中心城区路灯照明管理水平,确保路灯亮灯率达标。我们加大对照明设施建设力度,道路亮化档次明显提高。一是常态维修维护,投资983万元对中心城区照明设施进行日常维护维修;投资255.53万元对77台路灯变压器进行专业化性能检测,确保设施安全正常运行。二是聚焦重点路段,投资205.65万元对寥廓南路、河北商业街等老旧路灯进行改造,确保主次干道亮灯率达99%,背街小巷亮灯率95%以上,让城市眼睛点亮城市夜景,服务夜间经济。

3.全力抓实城市防洪设施建设,确保建成区安全度汛。我们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由堵到疏,变患为景,逐步建立了城市防洪体系。一是加大防洪设施建设,投资630万元对中心城区市政排水管网进行全面系统的清淤、疏浚;投资200万元对烟厂大沟、中河进行专项治理;投资119.7万元对防洪排泄泵站进行常态化管理。二是做好环保督察检查,投资40余万元对白石江沿线截污干管渗漏点进行封堵,设置电动丝钢闸等,扎实推动白石江(麒麟段)水环境整改任务落地落实,办理成效受到督导组及省市的正面宣传。三是防汛任务圆满完成,累计启动应急预案20余次,出动人员(含车辆)500余次,改造堵点66个,处置难题200余个,城市防洪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4.强化燃气安全生产,确保市民用气安全。我们结合气化曲靖战略实施,实现了城镇燃气从无到有、瓶装液化气从无序经营到有序管理的根本转变。一是安全监管全覆盖,全年召开燃气企业安全生产会议6次,开展专项检查2次,做到城区燃气门市每月检查全覆盖,乡镇每季度检查全覆盖,共出动检查人员425人次,查处各类安全隐患22条,立即整改20条,限期整改2条。二是打击非法零容忍,全年共打击燃气违法经营、运输、储存案件5起,查获收缴液化石油气钢瓶209支,注销燃气经营许可证5户,吊销3户。一年来,全区未发生重大燃气安全生产事故。

5.强化法规宣传教育,信访维稳稳步推进。我们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模式,强化学习教育,全力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为麒麟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一是法治教育扎实开展,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等各类法律法规23次,开展专题学习教育2次,参加保密、反恐、民法典等知识竞赛活动。二是审议制度深入实施,编制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版)并及时在麒麟区政府门户网上公示,成立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委员会,召开审查会议3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3起。三是专项整治落实落细,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节假日大检查活动,共出动222辆(次),巡查检查222次,检查人员805人(次),其中整改隐患241条。四是信访维稳稳步推进,办理“12345”政务热线43件,议题案8件,信访件21件,满意率达95%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曲靖市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事业人员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人员超编原因:根据麒区政发〔202030号文件安置退役士兵3人、麒区政发〔202123号文件安置退役士兵3人及根据麒区人(2021)干调字第8号调出1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10辆,曲靖市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是事业单位,没有核定公务用车车编,实有车辆是市政设施维护维修专用作业车辆及生产管理用车。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1年度收入合计2904.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86.82万元,占总收入的89.0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317.86万元,占总收入的10.94%。与上年对比减少2963.56万元,下降102.03%,主要是因为财政经费紧张,未足额拨付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维修项目经费及没有争取到上级资金,所以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1年度支出合计2866.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6.07万元,占总支出的16.95%;项目支出2380.91万元,占总支出的83.0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213.31万元,下降52.85%,主要是因为财政经费紧张,未足额拨付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维修项目经费及没有争取到上级资金,所以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86.0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4.26万元,增长18.03%,主要原因是退役士兵安置增加人员经费。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77.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7.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8.8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2.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为完成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80.9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287.57,下降58%,主要是因为财政经费紧张,未足额拨付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维修项目经费及没有争取到上级资金,所以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经费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城市照明设施维护维修专项经费支出1121.4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城市照明路灯电费及城市照明设施维修工程款。

2.黑臭水体治理专项经费497.59万元,主要用于麻黄大沟及污水管网改造工程款。

3.市政道路车行道改造及人行道提升改造专项经费500万元,主要用于市政道路维护维修人行道及车行道改造工程款

4.七个专项行动经费261.88万元,主要用于市政道路维护维修工程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86.8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23%。与上年对比减少1793.47万元,下降40.94%,主要是因为财政经费紧张,未足额拨付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维修项目经费及没有争取到上级资金,所以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4%。主要用于支付职工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

2.卫生健康(类)支出23.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主要用于支付职工的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

3.城乡社区(类)支出250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91%。主要用于支付在职职工的工资、办公费、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维修、电费、工会费等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21.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5%。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及购房补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93万元,支出决算为7.16万元,完成预算的79.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26万元,完成预算的7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及公务用车运行费等一般性支出,实现“三公”经费零增长。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77万元,下降19.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3万元,下降3.2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及公务用车运行费等一般性支出,实现“三公”经费零增长。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26万元,占87.43%;公务接待费支出0.9万元,占12.5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2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2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主要用于城市燃气安全检查、城市防洪、市政道路维护维修及交通隔离设施的清洗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2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要用于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维修、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城市防洪排涝抢险应急、城镇燃气安全检查等加班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是非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曲靖市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资产总额4685.2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009.47万元,固定资产107.4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568.27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89.2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5.9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91.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9.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00.6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20.7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90.2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94%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由于财政经费紧张,为了维持市政公共设施维护维修及巩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正常运转,我单位从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借款用于保证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工作的正常运转,今年财政经费依然紧张,借款没有能力偿还,所以往来款中其他应付款主要是单位借款。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核算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预算收入:核算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三、上级补助预算收入:核算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现金流入。

四、其他预算收入:核算单位除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事业预算收入、上级补助预算收入、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经营预算收入、债务预算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投资预算收益之外的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现金流入,包括捐赠预算收入、利息预算收入、租金预算收入、现金盘盈收入等。

五、事业支出:核算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实际发生的各项现金流出。

六、上缴上级支出:核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款项发生的现金流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一)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一)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和附加商业险缴费。

十、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市政公用事业中心).xls

监督索引号53030219048501111

 


CopyRight 2016-2022 版权所有 |  备案号:滇ICP备05005095号-2 滇公网安备53030202000210号 技术支持: 华海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