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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麒麟区乡村振兴局
部门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曲靖市麒麟区乡村振兴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乡村振兴局2022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第三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乡村振兴局2022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六、区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区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新增资产配置表
曲靖市麒麟区乡村振兴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 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全面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 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建立 “双月定期研究调度工作机制”,研究制定重大政策措施, 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开展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及时提出工作建议;落实领导小组“双月定期研究调度工作机制”密切跟踪、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强督查督办,建立工作报告和通报机制,实行多部门信息共享;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乡村振兴局共设2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考核评价统计监测科。
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2年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两大目标任务,强化政治担当,精准发力,高效推进,落实“5248”工作举措,即:健全科学严谨的指挥机制、定人定责的责任机制、有效衔接的政策机制、保障有力的投入机制、多渠道的监督机制“五个机制”,坚守防止返贫致贫、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两条底线”,推进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产业帮扶、村集体经济、培训就业“四个全覆盖”,突出抓好项目建设、扶贫资产后续管理、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消费帮扶、小额信贷、问题整改、培训宣传总结、数据质量“八个重点”,圆满完成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各项目标任务。创造了“扶贫资产管理”“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等一批在全市乃至全省都有影响力的成功经验。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8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 1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政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93.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93.4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69.70万元,增加32.40%,主要原因为2022年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乡村振兴的关键之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相关工作有序推进,衔接乡村振兴的相关工作逐渐拉开序幕,乡村振兴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产业就业帮扶、小额信贷、动态监测等各项工作全面推进,人居环境,串户路硬化、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等各项工作逐步开展,导致本年度财政收入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93.4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93.4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93.40万元(本级财力693.4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69.70万元,增加32.40%,主要原因为2022年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乡村振兴的关键之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相关工作有序推进,衔接乡村振兴的相关工作逐渐拉开序幕,乡村振兴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产业就业帮扶、小额信贷、动态监测等各项工作全面推进,人居环境,串户路硬化、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等各项工作逐步开展,导致本年度财政收入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93.4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93.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4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27万元,减少7.15%,主要原因为基本支出中本年度减少了绩效工资支出以及医保缴费比率下调,导致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56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80万元,增加47.37%,主要原因为增加了区级产业就业帮扶资金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暨乡村振兴工作经费的金额。区级产业就业帮扶资金增加的原因为该资金的脱贫户及动态监测户的覆盖面增大,按户均标准测算需加大资金额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暨乡村振兴工作经费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乡村振兴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产业就业帮扶、小额信贷、动态监测等各项工作全面推进,人居环境,串户路硬化、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等各项工作逐步开展,需要足够经费保障相关工作开展。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45万元,其中: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2.2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助、余热奖、2022年提资退休费等发放;2080505养老保险支出11.8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1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缴费;2089999工伤保险支出0.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伤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5.14万元,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4.5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0.5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农林水支出658.14元,其中:2130501行政支出98.14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公务交通补贴、工会经费,福利费等基本支出;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560万元,分别为2022农村贫困对象动态帮扶和返贫预警监测工作经费100万元,用于做好“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的监测预警、动态帮扶工作、返贫防范工作,持续巩固脱贫成果,提高脱贫质量持续巩固脱贫成果,确保消除绝对贫困的同时,筑牢根基,切实防止返贫和新致贫;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暨乡村振兴专项工作经费60万元,用于脱贫攻坚后续巩固工作的顺利开展、区乡村振兴局正常业务工作开展。2022年小额扶贫信用贷款贴息100元,用于扶贫小额信用贷款贴息。2022年区级产业就业帮扶资金300万元,主要用于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产业、就业帮扶补助。
住房保障支出8.67万元,其中: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8.55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2210203购房补贴支出0.1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购房补贴发放。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33.4万元,项目支出560万元)。
30101基本工资支出34.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4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2津贴补贴支出49.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2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3奖金2.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8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11.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9职业年金缴费7.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13住房公积金8.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01办公费46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8万元,项目支出460万元)。
30226劳务费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0万元)。
30228工会经费0.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8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29福利费1.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39其他交通费用7.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302退休费2.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307医疗费补助0.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1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93.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9.70万元,增加32.40%,主要原因为2022年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乡村振兴的关键之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相关工作有序推进,衔接乡村振兴的相关工作逐渐拉开序幕,乡村振兴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产业就业帮扶、小额信贷、动态监测等各项工作全面推进,人居环境,串户路硬化、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等各项工作逐步开展,导致本年度财政收入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曲靖市麒麟区乡村振兴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曲靖市麒麟区乡村振兴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五、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曲靖市麒麟区乡村振兴局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与省配套事项
曲靖市麒麟区乡村振兴局无与省配套事项。
(三)与区配套事项
曲靖市麒麟区乡村振兴局无与区配套事项。
(四)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曲靖市麒麟区乡村振兴局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五)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曲靖市麒麟区乡村振兴局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2022年,曲靖市麒麟区乡村振兴局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入56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0万元,增加47.37%,主要原因为增加了区级产业就业帮扶资金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暨乡村振兴工作经费的金额。区级产业就业帮扶资金增加的原因为该资金的脱贫户及动态监测户的覆盖面增大,按户均标准测算需加大资金额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暨乡村振兴工作经费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乡村振兴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产业就业帮扶、小额信贷、动态监测等各项工作全面推进,人居环境,串户路硬化、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等各项工作逐步开展,需要足够经费保障相关工作开展。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乡村振兴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万元,较上年减少2万元,增长2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曲靖市麒麟区乡村振兴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曲靖市麒麟区乡村振兴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15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曲靖市麒麟区乡村振兴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万元,较上年减少2万元,减少4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较上年减少2万元,减少4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减少的变化原因为单位从区公务用车平台借用的3辆公务用车,2021年度已进行维修保养,导致本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减少。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乡村振兴局预算的2个项目,均属非重点项目,设立的目的是为了全面完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暨乡村振兴常规业务工作所需的工作经费,动态监测帮扶等各项工作资金需求。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政府采购:指各级政府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服务,在财政的监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通过公开招标、公平竞争,由财政部门以直接向供应商付款的方式,从国内、外市场上为政府部门或所属团体购买货物、工程和劳务的行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乡村振兴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1.8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6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后工会经费和福利费、办公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曲靖市麒麟区乡村振兴局资产总额148.66万元(净值125.20),其中,流动资产115.18万元,固定资产33.48万元,净值10.0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53522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1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曲靖市麒麟区乡村振兴局2022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小额扶贫信用贷款贴息专项资金
二、立项依据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扶贫小额信贷管理的通知》要求,扶贫小额信用贷款贴息资金小额信贷贴息资金纳入财政,专项资金预算安排优先保障,实行专款专用。
三、项目实施单位
邮政储蓄银行麒麟区支行,麒麟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东山、越州、次营、三宝、潇湘、珠街、沿江7个镇(街道)。
四、项目基本概况
小额信贷贴息资金纳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优先保障,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确保贴息资金按时兑付。承贷金融机构按季或按年填报《××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汇总审批表》,由镇(街道)审核,送区扶贫办、区财政局联合审批后,报区政府审定兑付小额信贷贴息资金。
五、项目实施内容
麒麟区目前贷款余额约为2400万元,按年利率3.85—4.75%贴息,预计需要100元贴息资金用于小额信用贷款贴息。
六、资金安排情况
区财政安排资金10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小额信贷贴息资金纳入财政。专项资金预算安排优先保障,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和县级财政报账制,确保贴息资金按时兑付。
八、项目实施成效
为加大金融帮扶力度,落实金融支持到村到户,让脱贫户贷得到,用得好,还得上、有收益。
曲靖市麒麟区乡村振兴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曲靖市麒麟区乡村振兴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监督索引号53030211042700111
2022.08.04曲靖市麒麟区乡村振兴局修改2023092802500723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