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茨营镇地处麒麟区东南部,距城区25公里,南面与越州镇毗邻、东面与东山镇毗邻,辖9个村委员会,1个社区居委会,全镇国土面积193.5平方公里,是典型的山区农业镇。麒麟区茨营镇人民政府辖8家统管会计核算单位,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林水、社会保障、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应急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麒麟区茨营镇人民政府下设8家统管会计核算单位,分别是茨营镇人民政府、茨营镇财政所、茨营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茨营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茨营镇党群服务中心、茨营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茨营镇文化综合服务中心、茨营镇应急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以“农村综合改革试点试验县”工作为抓手,实现了主要经济指标稳中有增。实施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国家卫生城市、园林城市创建成果持续巩固。顺利通过公众安全感满意度测评迎检工作。申报实施科普益民“三化”教育项目,开展各类科普活动。有序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创建工作就业创业政策全面落实,完成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帮扶救助体系进一步健全,各项残疾人优惠政策落实到位。认真落实“四级联动”措施,“互联网+社区警务”治安管理模式等成效得以巩固。开展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完成微型消防站建设。对干部“四风”问题开展经常性的动态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继续开展“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抓好党组织晋位升级,集中整顿和提升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扎实开展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工作,完成社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8个,分别是茨营镇人民政府、茨营镇财政所、茨营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茨营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茨营镇党群服务中心、茨营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茨营镇文化综合服务中心、茨营镇应急服务中心。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8个;部分供给单位无;特殊供给单位无;自收自支单位无。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6个。截至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4人,其中:行政编制 24人,事业编制60人。在职实有84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84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23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 23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政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836.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36.3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827.23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836.3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836.33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36.33万元(本级财力1836.3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其他非税收入安排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836.3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836.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36.3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59.8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8.54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6.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2.1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9.27万元,农林水支出315.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0.6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3.83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其中:基本支出1836.33万元),支出分别列:工资福利支出1354.1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6.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5.41万元。
市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9个,采购预算资金29.5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37.2万元,相对上年减少0.13万元,减少0.36%。其中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29.7万元,相对上年减少0.07万元,减少0.23%;公务用车运行费年初预算数7.5万元,相对上年减少0.07万元,减少0.86%。
部门“三公”经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实行公车改革,公务用车费用减少;厉行节约,减少会议开支,控制接待标准,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原因说明
本年度茨营镇继续巩固上年工作成果,未申请新的项目支出。因政策调整提高了村(社区)工作人员生活补助待遇,导致基本支出增加。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省直发展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茨营镇2020年保障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所需基本支出中的机关运行经费116.76万元,主要来源于区级对乡镇街道的定额补助及决算补助。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经费的6.4%。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无。
附件:http://www.ql.gov.cn/uploadfile/2020/0219/20200219091926575.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