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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白石江街道办事处2024年预算公开

  • 信息来源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白石江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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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2024-03-04 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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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白石江街道办事处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白石江街道办事处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白石江街道办事处2024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第三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白石江街道办事处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明细(按经济科目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下达)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区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九、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二十、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白石江街道办事处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执行区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乡村振兴事业和财政、民政、社会保障、生态环境保护、公安、司法行政、人口和计划生育、城市综合管理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民委员会的工作。

6.办理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办公室。

本单位为一级单位,所属单位5个,分别是:

1.曲靖市麒麟区白石江街道党群服务中心

2.曲靖市麒麟区白石江街道综合执法队

3.曲靖市麒麟区白石江街道财政所

4.曲靖市麒麟区白石江街道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5.曲靖市麒麟区白石江街道经济管理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街道将紧紧围绕麒麟“三区”发展定位,强化“拓空间、谋项目、强治理、优服务”工作导向,接续奋进,巩固深化“三年行动”和“安全稳定建设年”工作成效,全力冲刺,加速完成既定目标任务,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优化营商环境,迈出城市发展新步伐。采取统筹抓项目、重点推项目、观摩促项目方式,严格落实“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要求,做好在建项目、已批复项目、计划开工项目入库工作。加强沟通对接,抓好要素保障,狠抓工作落实,力争项目建设有成效,抓好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紧盯全年目标任务,抓实项目落地。突出考核实效,进一步健全“三资”管理制度,完善集体资产集中竞价交易制度,贯彻执行大额物资采购招投标制度,盘活城市集体闲置土地,探索壮大集体经济思路,解决社区、小组无钱办事的困境,提升城市经济发展水平。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精准掌握各社区现有闲置资产现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筑巢引凤”和“引凤筑巢”方式,有效盘活闲置资产。组织开展好“五经普”工作,严把数据质量关,确保单位漏登率控制在3%,个体户的漏登率控制在5%。

聚焦品质提升,创建绿色发展新家园。深入开展城市环境治理。以城市综合管理服务为基础,探索开辟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新思路,坚持建管并重,推进城郊一体化发展,推动城市“管理”向“治理”转型,向“服务”转变,向“智慧”升级,助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持续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深入推动小区治理,加强对已改造的65个老旧小区巡查监管,抓实“两违”建筑整改,有效探索物委会、业委会、物业管理服务新模式,推动“红色物业”走深走实,确保长效长治。全面规范城市秩序建设,围绕“城市治理行稳致远”的工作目标,坚持依法治理、依法用权,推进城市管理向制度化、精细化转变,为城市发展夯基垒台。持续加强城市规划发展和城乡规划建设,严格落实耕地管理保护条例,抓实土地保护管理。做好生态环境防治工作,按照2022年-2024年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三年行动”计划、方案,对标对表存在问题清单,认真抓好落实整改,做好2023年中央、省环保督察迎检工作。

增进民生福祉,提升共享发展新质感。围绕提升社区居民幸福指数和满意度的总目标,扎实推进“共建、共治、共享”创建工作。聚焦“一老”民生保障,扩大保渡、幸福、江南、锦东社区老年幸福食堂覆盖面,做好困难老年人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居家上门服务工作,促进民生事业蓬勃发展。聚焦“一小”服务体系,认真落实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鼓励措施,大力完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让社区科普小站、邻里托管站、青少年心理健康咨询室“点面开花”。聚焦“全员”服务需求,统筹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宣传缴费工作,推进医疗保障经办服务窗口标准化建设,提升社会保障服务水平。聚焦“特殊”关爱帮扶,加强社会福利体系建设,加大特殊困难群体帮扶救助力度,突出项目化推动,让党和政府的温暖惠及更多需要关爱的人民群众。聚焦“服务”平台构建,认真梳理便民服务事项清单,深化“一道门受理、一件事模块”机制,搭建企业互动、政企联商平台,积极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民营企业发展,推动市场主体培育工作提档升级,真正做到便民、利民、惠民。

统筹安全稳定,筑牢基层治理新堤坝。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突出社会共治、资源共享、社区共建,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为抓手,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常态化做好安全警示教育和各领域宣传培训,加强国家安全教育,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持续加强消防设施建设,建好微型消防站,开展好综合应急演练,推进长河片区农村道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建设,加强水体治理,抓实耕地保护,生态环境保护,防范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以民情恳谈“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工作为抓手,健全网格管理机制,健全网格员准入、退出及奖惩机制;推进“所所联动”,常态化开展婚恋家庭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深入践行“枫桥经验”,积极稳妥处理好信访问题,开展好防事故、防电诈、防恶性案件“三防”工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将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贯穿全过程,坚持依法行政,认真排查,积极稳妥化解生态环境、违规占耕、工程债务等历史遗留问题,严格财务印鉴、单据、现金管理制度,保障资金使用安全;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导权、主动权,做好小组活动阵地、党群阵地的建管作用,建强网络舆情监管队伍,常态化开展好网络巡查,传递主流声音;坚持“一网两单”零报告制度,摸清辖区信教群众、摸透宗教群体活动开展方式,做好民族宗教和清真寺管理工作,抓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进街道”示范点升级改造,完成省、市、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目标。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展现党建工作新作为。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紧紧围绕街道的中心工作,以抓实教育培训、强化理论武装为主要内容,坚定思想、锤炼党性。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培训班、“万名党员进党校”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班、学习班和研讨班,分期分批对党员干部进行系统培训,筑牢城市基层党建,整体提升各领域党建水平。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发展党员,并对发展对象的条件、程序、培养、考察等内容严格把关,保证发展质量,确保党员整体队伍具备强战斗力和高凝聚力。高质量规范化建设党支部,确保2024年党支部高质量规范化建设100%达标,社区集体经济收入人均达25万元以上。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夯实高质量发展人才支撑,建设一支政治过硬、适应新时代要求、具备领导现代化建设能力的铁军,持续做好街道“躺平式”干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专业干部源头储备计划、干部专业化能力提升计划,下功夫破解专业化干部短缺的问题,选拔、配强街道机关中层干部。扩大“红色系列”党建特色品牌影响力,加快打造精品党建示范点位,加快新经济就业群体的“两个全覆盖”,切实提高基层党建工作整体质量,推动基层党建全域建强、融入中心、服务大局、促进发展,共建共治双提升,全面提升党建引领发展质效。完善协调议事、共驻共建和联抓联管机制,发挥街道商会的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献计献策,做实区域化党建,打造“诚信、竞争、和谐、共赢”的商圈共同体。深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以治“家”为理念,构建一贯到底的组织体系、一体高效的运行体系、一事通办的服务体系、一线聚集的队伍体系、一呼必应的动员体系,为建设文明白石江贡献爱心和力量,切实提升服务质量,增强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5人,其中:行政编制 2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55人。在职实有59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5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政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910.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910.04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65.93万元,增长32.26%,主要原因分析为2024年较2023年清扫保洁项目增加,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了211.90万元,街道、社区及小组的公用经费增加,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了164.56万元,人员经费、村社干部保险、职业年金等各项支出增加,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了89.47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910.0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910.0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10.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65.93万元,增长32.26%,主要原因分析为2024年较2023年清扫保洁项目增加,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了211.90万元,街道、社区及小组的公用经费增加,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了164.56万元,人员经费、村社干部保险、职业年金等各项支出增加,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了89.47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910.0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910.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6.3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27.73万元,下降15.77%,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较2023年城管执法人员经费减少,导致基本支出减少了18.00万元,机关干部、村社干部、小组干部人员经费减少,导致基本支出减少了209.73万元;项目支出693.6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93.66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较2023年清扫保洁项目增加,导致项目支出增加了211.90万元,社区及小组的公用经费增加,导致项目支出增加了85.30万元,村社干部、小组干部人员经费增加,导致项目支出增加了373.75万元,村社干部保险等各项支出增加,导致项目支出增加了22.71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本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121.91万元。其中:

20103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本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607.57万元。主要用于办事处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

201030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本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64.56万元。主要用于街道办事处、社区及小组日常办公经费。

201035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事业运行本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49.78万元。主要用于党群服务中心、综合执法队、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

2.2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本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10万元。其中:

207999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本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10万元。主要用于白石江街道社区广电员补助。

3.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本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67.20万元。其中:

20802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本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15.70万元。主要用于从事民政事务社会化管理人员经费、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经费等支出。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本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7.4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本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7.9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本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91.2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白石江街道在职人员养老保险支出。

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本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8.0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白石江街道退休人员职业年金支出。

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本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53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白石江街道遗人员补助支出。

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本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5.2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白石江街道在职人员失业保险及工伤保险社区干部保险支出。

4.210—卫生健康支出本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50.07万元。其中: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本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1.4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本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5.1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本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5.4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白石江街道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的公务员医疗保险支出。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本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0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白石江街道人员保险支出。

2109999—卫生健康支出-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本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5.91万元。主要用于白石江街道缴纳社区干部保险支出。

5.212—城乡社区支出本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11.90万元。其中:

2120501—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本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11.90万元。主要用于街道辖区内小街小巷的清扫保洁经费支出

6.213—农林水支出本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85.03万元。其中:

2130104—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事业运行本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85.03万元。主要用于经济管理服务中心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

7.221—住房保障支出本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73.83万元。其中: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本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73.8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白石江街道各中心办所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工资福利支出1,089.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9.8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01基本工资232.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2.1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02津贴补贴153.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3.7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03奖金28.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7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07绩效工资231.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1.1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1.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2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09职业年金缴费18.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6.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6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13住房公积金73.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8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15.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5.7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399.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19万元,项目支出298.80万元)

30201办公费166.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44万元,项目支出86.90万元)

30213维修(护)费211.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211.90万元)

30228工会经费6.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29福利费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39其他交通费用15.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7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20.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31万元,项目支出394.86万元)

30302退休费25.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3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305生活补助374.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374.86万元)

30311代缴社会保险费2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2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10.0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65.93万元,增长32.26%,主要原因分析为2024年较2023年清扫保洁项目增加导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了211.90万元,街道、社区及小组的公用经费增加,导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了164.56万元,人员经费、村社干部保险、职业年金等各项支出增加,导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了89.47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白石江街道办事处2024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与省配套事项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白石江街道办事处2024年无与省配套事项。

(三)与市配套事项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白石江街道办事处2024年无与市配套事项。

(四)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白石江街道办事处2024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五)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白石江街道办事处2024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2024年,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白石江街道办事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预算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白石江街道办事处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79万元,较上年减少0.01万元,下降0.1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白石江街道办事处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白石江街道办事处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白石江街道办事处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79万元,较上年减少0.01万元,下降0.1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79万元,较上年减少0.01万元,下降0.17%。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白石江街道办事处“三公”经费变化原因:部门“三公”经费预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79万元,较上年减少0.01万元,下降0.17%,原因是“三公”经费需小于上年度的预算数和决算数且厉行节约逐年下降。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白石江街道办事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项目14个,主要是:

1.2024年村(居)民小组人员工作补贴经费-村(居)民小组人员工作补贴经费32.63万元。

2.2024年(社区、小组公用经费)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定额补助经费-麒麟区白石江街道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定额补助(社区、小组公用经费)85.30万元。

3.2024年其他人员支出-灵活就业社会化管理人员经费、企业退休社会化管理人员经费215.70万元。

4.2024年村级广电员补助经费-麒麟区白石江街道村级广电员补助0.10万元。

5.2024年社区工作人员生活补贴经费-麒麟区白石江街道社区工作人员生活补贴146.17万元。

6.2024年村(社区)干部社会保险(医疗保险)补助经费-村(社区)干部社会保险补助经费(医疗保险)5.91万元

7.2024年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服务岗工资经费-麒麟区白石江街道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服务岗工资4.72万元。

8.2024年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定额补助经费-麒麟区白石江街道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定额补助(街道公用经费)79.26万元。

9.2024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补助经费-麒麟区白石江街道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补助1.53万元。

10.2024年小街小巷清扫保洁经费-麒麟区白石江街道小街小巷清扫保洁费211.90万元。

11.2024年村(社区)干部社会保险补助经费-村(社区)干部社会保险补助经费(养老保险、工伤保险)14.09万元。

12.2024年(社区)综治室、警务室、调解室办公经费-麒麟区白石江街道8个社区的综治室、警务室、调解室办公经费1.60万元。

13.2024年农科辅导员、动物防疫员补助经费-麒麟区白石江街道农科辅导员补助1.08万元。

14.2024年社区干部基础补贴经费-麒麟区白石江街道社区干部基础补贴188.63万元。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透过一般公共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国家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其收入归属政府,不归属任何部门。

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按照财政部规定的统一科目和口径统计的收入,包括地方固定收入以及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中地方所得部分。地方各级财政总收入减去上划中央、省收入即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也即通俗所称财政支出,指政府对上级转移性收入、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等有计划地分配和使用而形成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白石江街道办事处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1.19万元(其中:办公费79.44万元,工会经费6.03万元,其它交通费用15.7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7.03万元,增长196.22%,主要原因分析为2023年白石江街道的公用经费未纳入预算,2024年较2023年公用经费增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增加了67.0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白石江街道办事处资产总额2,757.32万元(净值2,122.4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04.99万元,固定资产1,961.95万元、净值1,327.0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0.00万元,其他资产490.38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48.7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364.83万元,固定资产增加21.1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9项,账面原值4.98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白石江街道办事处2024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白石江街道办事处2024年小街小巷道路清扫保洁经费

二、立项依据

麒办发〔2012〕29号《中共曲靖市麒麟区委办公室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中心城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方案》(麒办发〔2012〕29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白石江街道办事处

四、项目基本概况

推进街道辖区范围内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管理的同时,实现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的全覆盖,并根据城市建设发展的要求和市民的生活需要,逐步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五、项目实施内容

按照市政府关于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的要求,加大辖区范围的清扫保洁力度,及时清理绿化带,城乡接合部等处的暴露垃圾,消除城乡接合部、社区脏乱差现象和卫生死角,全面提升整洁优美、人居环境良好的城乡环境。

六、资金安排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白石江街道办事处在2024年计划安排小街小巷道路清扫保洁经费211.9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道路清扫保洁人员工资及购买垃圾清扫用品等支出。

七、项目实施计划

建立长效保洁管理制度,加大对重点区域、主要道路、重点部位及农贸市场的保洁整治力度,做到不留死角,按照清扫保洁标准,确保清扫保洁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八、项目实施成效

使辖区内环境卫生得到整治,环境更优美,道路更整洁,群众对环境卫生满意度大大提高。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白石江街道办事处2024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白石江街道办事处2024年部门预算表)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白石江街道办事处2024年部门预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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