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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第三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六、区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区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九、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二十、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全区城乡规划编制,建设工程项目规划审定实施。负责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执法工作及区政府依法公告的行政审批事项;负责全区建设工程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负责制定全区住建系统人才培训规划,住建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及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承办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计划财务科、组织人事科、法规科、办公室、城乡科、物业管理科、工程技术科、质量安全管理和消防安全科。所属单位10个,分别是:
1.麒麟区基本建设管理处
2.麒麟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3.麒麟区房地产管理处
4.麒麟区旧城拆迁改造办公室
5.麒麟区靖宁广场管理处
6.麒麟区南城门广场管理处
7、麒麟区寥廓公园管理处
8、麒麟区珠江源广场管理处
9、麒麟区龙潭公园管理处
10.麒麟区白石江公园管理处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3815”战略和市、区“310”工程部署,深入实施奋进新征程推动新跨越三年行动,强化统筹调度、狠抓重点项目推进和重点工作落实,确保三年行动目标圆满完成和省域副中心城市核心区建设取得实效。
确保稳增长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圆满完成。2024年,预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9.1亿元,同比增14%,完成中心城区建筑业产值83亿元,同比增14%。建筑业市场主体培育达3,412户,净增788户。
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主动破解土地、规划、资金等要素制约,严格落实“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要求,明确各重点项目完成时限、责任部门、责任领导和责任人,优化施工组织方案,积极抓抢工期,完成彩云路东延线、永乐路西段、南部新城4号路北延线断头路打通工程,加快谋划实施曲鸡路、小坡片区3条、麻黄片区2条市政道路建设。谋划做好珠江源广场二期改造项目,有序推进潇湘江生态廊道和寥廓山森林步道建设工程,完成22个绿美社区建设和3个示范点打造,提升进行改造的老旧小区整体绿化水平,强化各公园广场日常管护,不断提高公园绿地面积和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助力绿美城市建设。
系统推进中心城区水环境治理。围绕《麒麟中心城区水环境治理行动方案》确定的年度总目标和各项目标任务,认真践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确保2023年续建项目完成建设,启动麒麟城区庭院小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中心城区相关道路雨污管网改造等项目,以项目的高质量建设推动中心城区水环境的高成效治理。统筹开展河道排口排查整治、河道沿岸生态治理、垃圾整治、水质监测等工作,持续开展城市建成区内黑臭水体排查,建立防止返黑返臭长效机制,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成效,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纳入河(湖)长制管理,推进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整治与综合治理,有效控制入河污染物排放,因地制宜开展水体内源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逐步消除中心城区城市水环境风险隐患点。
持续提升住房保障管理水平。加大专债项目谋划储备,加快推进城市更新,高质量完成2024年度13个1736户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和2024年城市危房改造任务,加快推进西门街等片区棚户区改造,做好中心城区8个街道所属城中村改造提升的对接协调和跟踪落实工作。提标扩面,调整公共租赁住房(廉租对象)租赁补贴发放标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42套,完成农房抗震改造30户。巩固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深入推进党建引领小区治理提质增效,持续推行“五进四式三色”治理模式,采取多种模式打造“红色物业”示范点,不断解民忧、顺民意。
提速推进省域副中心城市核心区建设。一是围绕目标抓落实。锚定“到2025年,经济总量达1500亿元,进入全国市辖区100强,城市建成区面积达110平方公里,城市人口达110万人”的目标,强化统筹、精准施策,抓实省域副中心城市核心区建设。二是紧盯项目抓落实。积极谋划新型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水环境治理、绿美麒麟等项目,严格按照“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要求抓落实。三是强化保障抓落实。健全项目联合预审、专班保障机制,强化用地、规划等要素保障,努力实现“拿地即开工”。同时,加大向上协调汇报力度,全力争取预算内资金和专债项目。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72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153人。在职实有16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6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9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6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7辆,超编4辆,超编车辆为生产用车。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政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493.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493.2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2,575.13万元,下降54.51%,主要原因本年人员经费收入减少827.04万元,项目专项资金收入减少11,748.09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493.2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493.2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493.2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2,575.13万元,下降54.51%,主要原因本年人员经费收入减少827.04万元,项目专项资金收入减少11,748.09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493.2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493.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21.4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30.91万元,下降10.84%,主要原因是:本年较上年减少6人,人员工资减少,加之财政经费紧张,缩减了一部分人员支出;项目支出7,771.7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244.23万元,下降61.17%,主要原因是财政经费紧张,以保工资、保运转为主,大大减少项目建设投资。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45.6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66.13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67.9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纳支出。
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7.00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职工职业年金记实支出。
2080801抚恤-死亡抚恤2.06万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支出。
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在职人员失业保险;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3.1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95.7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医疗保险;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8.8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9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支出。
2120101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行政运行支出220.6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工资经费、公用经费支出。
2120199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9,386.67万元,主要用于项目建设专项资金支出及公园广场运行维护费。
2129999城乡社区支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3.50万元,主要用于公园广场运行维护费。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215.4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01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支出731.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1.8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30102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支出163.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8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30103工资福利支出-奖金支出32.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6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4.30107工资福利支出-绩效工资支出829.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9.5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5.30108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67.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7.9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6.30109工资福利支出-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7.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7.30110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108.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9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8.30111工资福利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28.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8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9.30112其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10.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0.30113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215.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5.4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1.30201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支出44.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46万元,项目支出22.57万元);
12.30203商品和服务支出-咨询费支出1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0.00万元);
13.30205商品和服务支出-水费支出2,323.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9万元,项目支出2,323·15万元);
14.30206商品和服务支出-电费支出135.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35.92万元);
15.30207商品和服务支出-邮电费支出15.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7万元,项目支出10.30万元);
16.30211商品和服务支出-差旅费支出2.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7.30213商品和服务支出-维修(护)费支出649.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649.00万元);
18.30216商品和服务支出-培训费支出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00万元);
19.30217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0.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0.30218商品和服务支出-专用材料费支出6.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6.30万元);
21.30226商品和服务支出-劳务费支出1,153.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万元,项目支出1,152.14万元);
22.30228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支出17.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3.30231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0万元,项目支出0.60万元);
24.30239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支出36.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42万元,项目支出17.78万元);
25.30299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3.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0万元,项目支出19.80万元);
26.3030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支出210.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0.3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7.3030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支出2.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2.06万元);
28.30905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基础设施建设3,339.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3,339.71万元);
29.31002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支出18.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8.12万元);
30.31003资本性支出-专用设备购置3.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3.32万元);
31.31010资本性支出-安置补助6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6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493.2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575.14万元,下降54.51%,主要原因是:本年较上年减少6人,人员工资减少,加之财政经费紧张,缩减了一部分人员支出,导致基本支出减少330.91万元;财政经费紧张,以保工资、保运转为主,大大减少项目建设投资,导致项目支出减少12,244.23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与省配套事项
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无与省配套事项。
(三)与市配套事项
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无与市配套事项。
(四)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五)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2024年,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预算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7.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5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8.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70万元,较上年减少0.33万元,下降6.5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50万元,较上年增加0.50万元,增长10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5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是本年经费紧张,需要加强沟通协调力度,需要学习借鉴相关单位项目建设先进经验,所以预算有国内公务接待支出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20万元,较上年减少0.83万元,下降16.5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0万元,较上年减少0.83万元,下降16.5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增减变化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规定,降低公务用车运维维护费支出。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部门列入区本级重点项目预算支出绩效目标清单项目为:麒麟城片南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服务费配套资金支出2,200.00万元,绩效目标为:通过管网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达到城区污水排放标准;南盘江治理麒麟段拆迁户过渡安置补助资金60.00万元,绩效目标为:麒麟区南盘江治理工程拆迁项目涉及拆迁补偿户安置过渡补偿专项经费;麒麟区断头路打通、潇湘江生态廊道和寥廓山森林步道及附属设施工程(一期)项目经费支出3,000.00万元,绩效目标:根据项目建设要求,按预计进度完成麒麟区断头路打通、潇湘江生态廊道、潇湘江截污干管、寥廓山森林步道及附属设施工程(一期)项目等工程建设;公园广场照明维护管护经费2,000.00万元,绩效目标为:通过加大对公园广场的经费投入,达到长效常态巩固全国文明城、卫生城、园林城、森林城创建成果,增加公园绿地率,完善公园功能,让公园成为市民休闲、娱乐、健身、漫步的好去处;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政府购买服务:是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是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以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3.津贴补贴: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
4.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和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23.5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3.46万元,下降29.20%,主要原因是2024年机关在职人员减少4人,退休人员减少4人,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76,106.41万元(净值73,914.4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5,880.71万元,固定资产3,268.64万元、净值1,090.2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3,268.85万元,无形资产61.47万元、净值47.86万元,其他资产13,626.74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6,290.78万元,主要是收到麒麟区国有资产管理公司转入经营权购置款32,868.47万元,机关断头路打通、潇湘江生态廊道和寥廓山森林步道及附属设施工程项目资金结转231.15万元,导致货币资金增加。处置房屋建筑物881.19平方米,账面原值57.82万元;处置车辆2辆,住建局机关、珠江源广场管理处各1辆,账面原值31.64万元;报废报损资产6项,账面原值110.8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6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65.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6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说明
情况说明中数据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金额单位转换、计算比率等),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一)
一、项目名称
曲靖市麒麟区城南片区污水处理厂PPP项目
二、立项依据
曲发改地区〔2016〕39号: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麒麟区城南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三、项目实施单位
城南片区污水处理厂
四、项目基本概况
2016年4月28日项目完成了项目社会投资人的招投工作,中标单位为:北控水务(中国)投资有限公司,2016年8月29日由曲靖市麒麟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和北控水务(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完成项目公司注册登记工作,合资公司名称为:曲靖宇禾水业有限公司。公司所属的麒麟区南片区污水处理厂项目采取PPP模式进行建设、管理、运营、移交。经营期限为30年。项目位于沿江街道恭家坝南盘江西侧。污水处理厂总设计规模为8万立方米/日,分2期实施,一期建设规模为4万立方米/日;二期建设规模为4万立方米/日。
五、项目实施内容
一期建设的主要内容有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改良A/A/O生化池及污泥回流泵房、二沉池、高效混凝沉淀池、接触消毒池、巴氏计量槽、加药加氯间、贮泥池、调理池、脱水机房、鼓风机房、变电所、除臭系统、机修仓库、进出水仪表间、综合楼、中水回用泵房等。
六、资金安排情况
项目自2018年6月进入运营期以来,麒麟区政府大力支持项目公司工作,2018年拨付51.73万元、2019年共计553.81万元,2020年拨付1,687.72万元,2021年拨付493.27万元污水处理费,2022年拨付1,225.99万元,共计拨付4,012.52万元,拨付的资金主要与项目融资贷款本息、运营成本、股东双方合理利润的分配支出,2024年麒麟区财政局安排预算内资金2,200.00万元,拨付的资金将全部用于项目融资贷款本息、运营成本、股东双方合理利润的分配。
七、项目实施计划
城南片区污水处理厂项目于2017年4月正式开工,2017年9月30日完成主体工程建设,2018年3月完成主要设备的安装工作,2018年4月具备单机调试条件,2018年5月10日达到通水条件,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批复污水处理厂2018年6月20日进入试运营阶段,2019年7月1日进入正式商业运营,目前处于正式运营阶段;
八、项目实施成效
项目的实施,有力填补了城南片区污水处理的空白,有效解决了城南片区、金江生态园区、山城镇金麟湾片区、三宝片区、温泉片区及罗汉山物流园区的污水收集处理问题,该工程实施后,可提高中河及南盘江的水质,可改善城市市容,提高卫生水平,保护人民身体健康,有效保护城市水体,改善曲靖市的投资,旅游环境,对完善中心城市基础配套设施、促进麒麟城市发展、改善麒麟人居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对实现麒麟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生态环境效益和社会经济效益。
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部门
预算财政项目文本(二)
一、项目名称
南盘江治理(麒麟段)拆迁户过渡安置补助项目
二、立项依据
根据《中共曲靖市麒麟区委办公室、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南盘江综合治理(麒麟段)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工作指挥部的通知》精神,为确保南盘江治理(麒麟段)工程快速推进,专门成立指挥部,对南盘江治理项目拆迁补偿、过渡安置等进行部署。
三、项目实施单位
南盘江综合治理(麒麟段)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工作指挥部
四、项目基本概况
南盘江综合治理工程一期麒麟段,房屋征收拆迁中,支付部分被拆老村不能及时安置被安置户的过渡安置费,经测算,2021年起需安置的户数约为150户、600人,按照150元/人·月测算,区级财政每年需承担过渡费用60.00万元。
五、项目实施内容
南盘江综合治理工程一期麒麟段,房屋征收拆迁中,支付部分被拆老村不能及时安置被安置户的过渡安置费,经测算,2021年起需安置的户数约为150户、600人,按照150元/人·月测算,区级财政每年需承担过渡费用60.00万元。每年由村小组申报(申报资金细化到月份),村(社区)初核并公示,分批拨付;资金拨付对象为房屋拆除后没有住房的农户。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4年计划安排预算支出60.0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由村小组申报(申报资金细化到月份),村(社区)初核并公示,街道审核后报区人民政府审批拨付。
八、项目实施成效
确保南盘江治理项目一期、二期工程顺利推进,确保拆迁安置户平稳过渡,保证拆迁安置户过渡补偿到位。
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部门
预算财政项目文本(三)
一、项目名称:
麒麟区断头路打通、潇湘江生态廊道和寥廓山森林步道及附属设施工程(一期)项目。
二、立项依据
关于麒麟区断头路打通、潇湘江生态廊道和寥廓山森林步道及附属设施工程(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2023〕24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曲靖市麒麟区颐康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四、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总投资72,641.55万元(建安费55,163.6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0,131.70万元,预备费5,223.63万元,4年还款期利息2,122.62)。其中:寥廓山森林步道及附属设施工程(一期)项目总投资20,766.38万元,三条断头路打通(花柯东路、永乐路西段、南部新城4号路北延线)总投资12,250.43万元,潇湘江生态廊道总投资36,772.64万元,潇湘江截污干管总投资2,852.093万元。
五、项目实施内容
麒麟区断头路打通、潇湘江生态廊道和寥廓山森林步道及附属设施工程(一期)项目。包含四个子项工程,分别为麒麟区断头路打通、潇湘江生态廊道、潇湘江截污干管、寥廓山森林步道及附属设施工程(一期)项目等。
(一)麒麟区断头路打通
共三条道路,分别为花柯东路、永乐路西段、南部新城4号路北延线。花柯东路,西起紫云路,东至月雨路,长320米、宽25米,总用地面积约10.76亩,项目涉及市公汽公司维修车间搬迁。永乐路西段,西起坤城北门红绿灯路口,东至南部新城4号路,长382米、宽42米,总用地面积23.42亩。南部新城4号路北延线,南起南部新城4号路,北至龙井路,长590米、宽24米,总用地面积20.02亩。麒麟区断头路打通为新建工程,主要包含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景观工程、海绵城市工程等内容。
(二)潇湘江生态廊道
潇湘江绿廊建设项目区域段西自潇湘水库,东至南盘江,途经潇湘街道、益宁街道、沿江街道、南宁街道四个街道,全环线
约24.22km,其中北段长11.7km,南段长约12.52km。项目分为四个区域段,其中包括建成段:河滨公园——两江公园,郊野段:潇湘水库——沪昆高速、沪昆高速——大坝村和两江公园——南盘江。项目全域包括人车流量较大的南城门段流域,有人流活力较大的谯楼夜市段流域,有与滨河景观密切关联的河滨公园与两江公园段流域。
潇湘江生态廊道,主要包含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景观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等内容。
(三)寥廓山森林步道及附属设施工程(一期)项目
基础设施工程内容主要包含道路、桥梁,配套服务设施主要包含景观、建筑、电气、给排水。项目建设总长度18.78km,其中地面步道13.98km,空中步道4.80km。主要包含河滨公园上山步道起于河滨公园,止于烈士陵园西侧停车场,主要建设空中步道、地面步道;东西向主步道起于烈士陵园西侧,止于茨菇塘水库南侧,主要建设空中步道、地面步道;3条南北连接步道起于两中心、窦家冲、花果园路3个入口,止于现状寥廓山防火通道,主要建设现状土路修整等。
寥廓山森林步道及附属设施工程(一期)项目为新建工程,主要包含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景观工程、建筑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等。
(四)潇湘江截污干管
潇湘江截污干管分为两段建设,红庙村至曲胜高速段共建设
DN600管道6.28千米,其中南侧3.6千米,北侧2.68千米;两江口至南盘江汇入口段沿河道北侧建设管道长度3.6千米,其中
DN600管道1.1千米,DN800管道2.5千米。
潇湘江截污干管为新建工程,主要包含排水工程。
六、资金安排情况
项目估算总投资70,158.36万元,项目资金来源由项目中标方全额筹集。本项目建设模式采用工程总承包+融资模式(EPC+F)。2024年财政安排经费预算3,000.0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工程建设周期为2年,工程进度款按季支付,支付比例为当期工程量的30%;工程竣工决算后,剩余70%资金,4年内按照20:30:30:20的比例,每年支付一次;建设期不付息,4年还款期内资金占用费按人民银行5年期贷款基准利率(4.3%)计算,利随本清。
八、项目实施成效
麒麟区断头路打通、潇湘江生态廊道和寥廓山森林步道及附属设施工程(一期)项目建设对于改善曲靖中心城区人居和出行环境,完善片区基础设施条件,促进中心城区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四)
一、项目名称
公园广场照明维护管护经费
二、立项依据
根据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职能划分文件精神,为提升公园、广场环境,将珠江源广场及其他公园广场改造建设为城市休息游憩的好场所,精神文明建设和科研教育的基地。关于调整市区城市管理职能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
三、项目实施单位
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各公园广场。
四、项目基本概况
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6个广场、公园正常提升改造以及绿化景观提升,环境卫生管理,治安巡逻。
五、项目实施内容
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按照城市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合理利用资金和人员,对下属6个公园、广场公共设施和公共绿地实行科学有效的管理,保证无明显垃圾,卫生基本达到“五无”标准,既无果皮、无纸屑、无污渍、无积水、无宠物粪便。保证各种园林绿化植物长势良好,造型完整有特色,达到花艳、树绿、草肥,营造优美休闲环境。做好巡逻、执勤工作,为市民营造环境优美、秩序良好、治安安全、内容丰富的休闲娱乐场所,并依托环境、地理优势,结合各公园广场功能特点营造城市亮点,达到对外交流和宣传的目的。提升改造广场景观、植物景观艺术效果,环境卫生干净整洁、秩序井然。确保广场休闲娱乐中心安全,为市民营造一个良好的休闲、娱乐、健身环境。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4年计划安排预算支出2,000.0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2024年,按照预算批复计划,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安排公园广场提升改造、运行维护资金。
八、项目实施成效
公园、广场经过改造提升后,整体景观效果大幅提升,为广大市民提供优美舒适的休闲娱乐环境。
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24年部门预算表.xls
监督索引号530302190334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