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专版

曲靖市麒麟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信息来源曲靖市麒麟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 文  号
  • 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2024-11-05 16:24

监督索引号53030219033400101000

曲靖市麒麟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曲靖市麒麟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主要职责职能是:受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负责区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区属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报、换证、延期初审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日常动态监督管理工作;掌握区属工程质量安全状况,组织开展质量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先进经验,表彰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上级有关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工程技术标准对受监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及有关机构履行质量安全职责情况和工程实体质量、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对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实行报监备案管理,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和工程安全文明生产综合评价报告,监督检查施工现场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有权责令限期整改、停工等强制措施,并以书面形式下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按照麒麟区住建局的委托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和核实,提出处罚建议或按委托权限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受理并及时处理区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投诉,按照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组织开展工程质量与安全问题的技术鉴定。建立并完善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机制,组织编制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推广提高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水平的工艺技术和相关政策措施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加强监督机构建设,继续加大巡查抽查工作力度。进一步增强做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继续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定期和不定期的质量安全检查,通过加大日常的质量安全检查和巡查,来达到以检查促进整改、以整改来消除事故隐患的目的。督促工程参建各方主体特别是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切实加强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认真落实工程各方主体责任。对存在重大质量安全违法行为的建设项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实施严管重罚。

2.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防范遏制安全事故发生。今年,我们将继续深化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认真组织开展建筑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大日常建筑施工现场监督巡查及抽查力度,坚持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的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并处置施工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及时纠正冒险违章操作行为,督促做好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防范一般安全事故的发生,坚决遏制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3.加强对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的质量安全行为的监管。督促监理切实履行监理职责,充分发挥工程监理对质量安全保障应有的作用。加强检测机构的质量行为和检测机构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推进工程质量检测平台的建设,确保检测数据和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4.理顺市、区体制机制,将规划核实权限下划至同一区域对应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明确职能职责,有序推进联合验收工作。按照工改系统联合验收阶段的实际要求,建立联合协同工作机制。一是探索将一个规划对应多个施工许可的项目的规划核实采用分段核实的方式进行。二是在规划许可、招投标、施工许可办理阶段,将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工程招投标及施工许可证进行一一对应,为联合验收阶段奠定基础条件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计划财务统计科、质量安全监督一科、质量安全监督二科、消防工程监督科(临时)。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曲靖市麒麟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4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1.本部门2023年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3.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4.本部门2023年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5.本部门2023年无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23年度收入合计188.2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8.2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1.07元,增长6.2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1.07元,增长6.2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我单位本年收入增加11.07万元,增长6.25%,主要是因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其中:人员经费支出增加9.59万元,公用经费支出增加1.48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23年度支出合计201.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8.20万元,占总支出的93.46%;项目支出13.17万元,占总支出的6.54%;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8.13万元,增长9.8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1.07万元,增长6.25%;项目支出增加7.06万元,增长115.5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我单位本年支出合计较上年增加18.13万元,增长9.89%,主要是因为基本支出增加11.07万元,增长6.25%(其中: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9.59万元,增长5.54%,本年社保缴费及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导致保险及公积金支出增加14.19万元,又根据区人社〔2023〕41号文,辞职1人,人员工资减少4.59万元。公用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1.48万元,增长36.22%,本年单位办公费支出增加1.8万元,工会经费增加0.2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减少0.6万元)。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7.06万元,增长115.55%,是因为本年其他交通费用支出增加2.54万元,办公费支出增加1.88万元,差旅费、培训费增加1.82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麒麟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8.2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2.6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7.0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5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9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麒麟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17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我单位本年项目支出主要是以前年度结转的质量安全工作补助经费,用于支付办公费6.53万元,支付邮电费0.11万元,支付差旅费1.62万元,支付培训费0.2万元,支付劳务费0.45万元,支付其他交通费用3.98万元,支付办公设备购置费0.2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8.20万,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46%。与上年相比增加11.07万元,增长6.25%,主要是因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其中:人员经费支出增加9.59万元,公用经费支出增加1.4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43%。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9%。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38.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41%。主要用于发放单位职工工资,日常运行维护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7.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7%。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为曲靖市麒麟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属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曲靖市麒麟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资产总额56.7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9.78万元,固定资产6.97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0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9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2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8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8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23年度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政府采购:指各级政府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服务,在财政的监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通过公开招标、公平竞争,由财政部门以直接向供应商付款的方式,从国内、外市场上为政府部门或所属团体购买货物、工程和劳务的行为。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监督索引号53030219033400101111

附件:曲靖市麒麟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CopyRight 2016-2022 版权所有 |  备案号:滇ICP备05005095号-2 滇公网安备53030202000210号 技术支持: 华海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