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0212031400601000
曲靖市麒麟区民政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民政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民政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曲靖市麒麟区民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政策并组织实施。
2.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工作以及资金的分配统计、管理及监督检查;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3.贯彻落实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权限内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4.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实施意见,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地名管理规划和办法,审核申报麒麟区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变更等工作。承担中心城区街道名称和小区名称命名、更名的审核申报工作。承担行政区域界线管理、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实地认定不一致的纠纷调处、界桩管理和地名普查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全区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勘界档案和地名档案管理、地名数据库和勘界数据库更新工作。
6.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政策,负责辖区内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7.拟订殡葬事业发展规划、监督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依法查处违法丧葬行为。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办法,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0.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1.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区民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积极推动民政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一是在履职尽责方面。一是抓提质增效保民生。提高“政府救助平台”使用效率,办理申请事项773件;优化养老服务设施,城市社区覆盖比例达73.43%,农村覆盖比例达85.71%;深化六大行动,争创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区;进一步规范公墓管理,提升殡仪服务质量。二是抓示范带动保发展。推进42个智慧社区建设,提高办事服务效率;实施 “五社联动”社区治理项目18个;实施省级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试点项目4个。三是抓行业安全保稳定。开展“一卡通”管理使用专项治理及专项资金检查工作,常态化落实安全管理工作。
二是在办事公开方面。一是围绕中心工作,突出公开重点。党务、政务、财务在政府网站、“三务”公示栏及时公示,并按要求进行及时更新。二是围绕重点事项,及时公开工作动态、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政策法规206次。三是围绕便民服务,深化公开内容。强化点位窗口服务模式,梳理服务事项办理流程24项,公示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办事流程、结果,进一步扩大居民的知情权。
三是在工作效率方面。一是完善五责协同机制。建立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科室(单位)负责人狠抓落实责任、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的“五责协同”机制,对标三年行动目标任务,运用项目工作法,细化2022年重点工作十类34项,严格落实一月一调度,加快工作推进。二是强化上下联动机制。成立5个工作专班分片包保,进一步推动区、镇(街道)两级联动。三是落实沟通协调机制。强化对内、对外工作的沟通协调,畅通问题双向反馈渠道,抓好提升和突破。
四是在干部队伍建设方面。一是严管理。抓好责任落实,从严管理干部,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干部职工政治素养提升、业务素质提高密切结合。二是重教育。建立“第一议题”制度,与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三会一课”等制度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工作服务能力。三是抓保障。完成党总支、党支部换届工作;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完成职级晋升和干部提拔使用工作3批。
五是在廉政建设方面。制定《麒麟区民政局清廉机关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工作会议2次、集体廉政谈话1次;始终把正风肃纪摆在突出位置,开展纪律作风自查自纠专项行动,排查岗位风险点71个,制定防控措施90条。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基层政权与区划地名科、社会救助科、社会事务科、社会组织管理和执法监督科、计划财务科、殡葬管理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本级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曲靖市麒麟区民政局(本级)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曲靖市麒麟区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民政局(本级)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4人(离休0人,退休24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民政局(本级)2023年度收入合计14,316.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312.39万元,占总收入的99.97%;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3%。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359.35万元,增长19.7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360.41万元,增长19.7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减少1.06万元,下降20.95%。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减少其他收入的福利彩票代销费,二是单位城乡社会救助人员实行动态管理,救助人员增加,救助经费相应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民政局(本级)2023年度支出合计14,319.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25.95万元,占总支出的60.94%;项目支出5,593.80万元,占总支出的39.06%;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332.01万元,增长19.4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904.65万元,下降9.39%;项目支出增加3,236.66万元,增长137.3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根据预算管理的要求,部门城乡社会救助人员经费调整到项目支出,导致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麒麟区民政局(本级)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725.9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705.5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9.7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0.4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2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麒麟区民政局(本级)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593.80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五社联动项目支出,2023年支出180.89万元,主要用于麒麟区五社联动委托业务费支出。
2.麒麟区民政局业务补助经费352.28万元,2023年已经全部支付完成,主要用于社会购买服务人员工资及业务补助支出。
3.机关事业单位死亡抚恤金支出1,439.72万元,主要用于麒麟区机关事业单位死亡人员抚恤金发放。
4.惠民殡葬资金支出1,471.20万元,主要用于麒麟区享受惠民殡葬人员补助支出。
5.麒麟区养老机构补助资金支出379.70万元,已于2023年全部下拨至镇(街道)养老机构,主要用于麒麟区养老机构建设补助及运营补助支出。
6.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目,全年支出768.81万元,主要用于各乡镇街道的“儿童之家”建设以及养老机构消防设施提质改造工程支出,项目已经全部完工投入使用。
7.老年福利支出1001.20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度麒麟区高龄老年人高龄补贴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民政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543.5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58%。与上年相比增加1,677.90万元,增长14.14%,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养老项目资金在本年度支出,导致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0.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4%。其中:2013299其他组织事务支出180.39万元,主要用于麒麟区五社联动项目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331.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43%。其中:2080201行政运行支出198.59万元,主要用于民政局机关人员经费支出;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344.92万元,主要用于民政社会购买服务人员工资及养老机构运营补助支出;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33.87万元,主要用于民政局机关退休人员退休费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97万元,主要用于民政局机关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68万元,主要用于民政局机关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1441.9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死亡人员死亡抚恤金支出;2081001儿童福利支出262.12万元,主要用于麒麟区孤儿生活补助支出;2081002老年福利支出1,001.21万元,主要用于高龄老年人补贴及百岁老人重阳节及春节慰问支出; 2081004殡葬支出1,471.20万元,主要用于麒麟区范围惠民殡葬补助支出; 2081006养老服务支出379.70万元,主要用于麒麟区养老机构建设补助及运营补助支出。2081107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支出1,059.88万元,主要用于麒麟区范围残疾人生活补助及护理补助支出;208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3,706.59万元,主要用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08190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638.19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2082001临时救助支出73.35万元,主要用于麒麟区城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支出;2082101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10.15万元,主要用于麒麟区城市特困人员救助支出;20821021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665.55万元,主要用于麒麟区农村特困人员救助支出;2082502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支出16.53万元,主要用于揭批查“两案”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8.25万元,主要用于民政局机关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5.68元,主要用于民政局机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51万元,主要用于麒麟区民政局机关工伤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6.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2%。其中: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16.81万元,主要用于民政局机关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80万元,决算为8.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80万元,决算为7.8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7.95%,完成年初预算的101.0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1.0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2.05%,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民政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80万元,支出决算为8.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80万元,决算为7.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0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1.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因年初预算时,部门经济分类未细化,导致部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大于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77万元,增长9.4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77万元,增长248.3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婚育新风工作,接待费增加,导致部门公务接待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民政局机关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殡葬改革工作、社区治理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民政局(本级)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41万元,比上年增加0.32万元,增长1.59%,主要原因:本年度增加宣传殡葬改革政策印刷制作宣传资料费支出;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基层政权建设、殡葬改革、其他民政管理事务等保障民政业务工作开展完成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曲靖市麒麟区民政局(本级)资产总额1,013.2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48.79万元,固定资产671.24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93.25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03.8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67万元,流动资产减少504.5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37.6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37.6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32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7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25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25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30212031400601111
附件:曲靖市麒麟区民政局 (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