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区政任〔2017〕4号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
关于蔡辉等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区人民政府决定:
蔡 辉 任麒麟区供销社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俊燕 任麒麟区林业局副局长、森林防火指挥部专职副指挥长(正科,试用期一年);
李云杰 任麒麟区建宁街道办事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隽加宏 任麒麟区太和街道办事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抗勇 任麒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潘丽芳 任麒麟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叶光炳 任麒麟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林 洁 任麒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监督执法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赵宏寅 任麒麟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朱俊蓉 任麒麟区知识产权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洪利 任曲靖妇女儿童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梁 波 任麒麟区建宁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曹海波 任麒麟区三宝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红云 工作变动,不再担任麒麟区政府经济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职务;
李 华 工作变动,不再担任麒麟区温泉旅游度假区开发建设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