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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麟区民政局关于印发《麒麟区民政局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信息来源麒麟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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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1-07-23 15:29

麒麟区民政局关于印发《麒麟区民政局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麒民发〔202136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麒麟区民政局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曲靖市麒麟区民政局

2021722

 

 

 

 

 

 

 

麒麟区民政局福彩公益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明确管理责任,规范管理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2115)、《云南省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云财综202183)、《云南省民政部门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云财社202132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根据中央、省级和市级有关政策,从彩票公益金中按一定比例专项用于民政社会福利和相关公益事业发展的彩票公益金(以下简称福彩公益金)

第三条 福彩公益金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专款专用。

 福彩公益金使用管理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接受财政、审计、上级民政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 使用范围

 福彩公益金的使用应当遵循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主要用于资助为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群体提供服务的社会福利项目,以及符合宗旨的其他社会公益项目。

第六条  福彩公益金用于老年人福利类项目预算总额不得低于下达福彩公益金总额的50%。重大政策调整涉及彩票公益金分配比例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福彩公益金的使用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禁虚报套取、挤占挪用,不得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行政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以营利为目的活动以及其他不符合规定用途的支出。

第三章  项目申报和审批

第八条  项目申报单位按照福彩公益金项目规划和使用管理办法,开展立项及项目论证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向上级部门申报的项目由归口业务科室收集项目申报材料,报请局党组审核后以民政局的名义向上级部门报送项目申报材料。区本级分配项目,由项目申报单位向归口业务科室报送项目申报材料,提请局务会审议批准,项目单位向局归口管理科室提交的项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福利彩票发行宗旨以及民政部确定的使用分配原则;

(二)属于项目单位的职能范围,符合促进事业发展需要;

(三)有明确的项目目标施计划;

(四)经费项目符台相关领域,开从严把握,精打细算。

项目单位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基本信息;

(二)项目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方案;

(四)项目支出计划;

(五)项目支出明细;

(六)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七)要求报送的其他材料;

第四章  分配和使用管理

第九条  福彩公益金分为上级补助项目资金和本级项目补资金两部分,上级补助项目资金严格按照文件下达的具体项目拨付实施。本级项目资金按分配方案拨付实施。

第十条  本级福彩公益金自收到下达资金指标文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按程序审批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下拨。原则上当年安排的资金必须当年分配下拨和安排使用。

第十一条  本级福彩公益金分配,必须经集体研究决定。由本单位相关业务科室提出资金分配方案(含资金总量、分配依据及情况说明等)与单位财务部门达成一致意见,经局务公会议研究决定、审议批准

第十二条  本级福彩公益金资金分配方案审批通过后,由归口业务科室办理。资金分配下达文件同时送单位财务部门存查归口业务科室要及时将资金分配的原始记录、会议纪要、分配方案、拨付通知、发放登记、政策依据、指标文件等资料立档归件。

第十三条  福彩公益金对下补助项目资金下达到局二级单位、镇(街道)后,局二级单位、镇(街道)按照区民政局确定的资金使用方向和分配原则,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及时组织实施拨付资金。

第十四条  福彩公益金使用单位应当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加快执行进度,强化项目结项管理。

第十五条  福彩公益金项目资金下达后,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资金执行,不得擅自调整,不得截留、挤占、挪用资金,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项目变更、终止,确需调整的,应当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报局党组审核后进行调整。

第十六条 项目执行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单位负责人要对所承担项目资金的使用和效益负责。

第十七条 归口业务科室应建立台账,对项目实施进度、完成情况跟踪问效。

第十八条 财务部门应加强项目执行的日常监管,并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以及上级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九条 项目单位要按下达资金启动项目实施,及时申请拨付资金,减少项目结转结余资金。结转资金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结余资金按规定及时上交。
    第二十条  福彩公益金结转结余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按照财政部门有关结转结余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一条  福彩公益金使用过程中涉及政府采购的,按照国家有关政府采购的规定执行;用于基本建设项目的,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规定使用。

 信息公开

第二十二条  福彩公益金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有关规定,通过本单位的门户网站及时公开福彩公益金使用规模、资助项目、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等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三条  每年6月底前,区民政局应当将上年度福彩公益金使用规模、资助项目、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等向社会公告。

第二十四条  福彩公益金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使用福彩公益金资助标识。福彩公益金资助的基本建设设施、设备,项目单位应当在主体建筑物或设施设备显著位置设立悬挂或标注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的永久性标识。福彩公益金资助的服务类、培训类及社会公益活动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在服务、培训和社会公益活动过程中选择合适的方式设立展示资助标识。

监督检查与绩效管理

第二十五条   财务部门应当加强福彩公益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和专款专用。 

第二十六条   归口业务科室要主动加强福彩公益金资助项目建设的跟踪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每年计划安排1—2次福利彩票资助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每年工作总结要有管理检查方面的内容。

第二十七条  归口业务科室应当根据绩效管理相关要求,实施对福彩公益金的全过程绩效管理。所有项目均应当按规定编制绩效目标,对下分配资金时同步下达项目绩效目标。

第二十八条  财务部门、归口业务科室应当在项目执行中开展绩效目标执行监控。在年度执行结束后,按要求组织开展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改进管理、分配资金的参考和重要依据。

第二十九条  麒麟区民政局应当结合实际随机选取一定数量的项目委托第三方审计(会计)机构开展专项审计。

 责任追究

三十  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对本级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的资金分配决策、管理使用、项目建设和监督检查分别负主要领导责任和分管领导责任,归口业务科室负责对分管范围的资助项目建设、资金监管负直接责任,财务部门负监督责任。

三十一  在福彩公益金资助项目资金检查中,被检查的单位和个人提供虚假情况,拒绝、阻挠、搪塞、推拖检查的,应责令其纠正。

第三十二条  单位、组织或个人福彩公益金使用管理中存在违反各类财政违法行为和本办法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彩票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附则

  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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