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拖拉机驾驶培训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21]8号)精神,曲靖市麒麟区见苍农机服务部经曲靖市麒麟区行政审批局批准,取得营业执照,可开展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培训经营活动,经曲靖市麒麟区农业农村局验收,符合拖拉机驾驶培训条件,准予开展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培训业务,现予公告。
曲靖市麒麟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