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麟区烟草专卖局
收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公告
因下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持证人停止经营业务六个月以上不办理停业手续,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五条规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一个月,期满仍未按要求办理停业手续或恢复经营的,我局将依法予以收回:
许可证号码 | 企业名称(字号) | 经营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经营地址 |
530302116667 | 曲靖市麒麟区红阳超市花柯店 | 蒋朴存 | 花柯社区第5、6、7号商铺 |
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烟草专卖局
2023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