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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冠感染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不举办不参与“火把节”聚集性活动的通告

  • 信息来源麒麟区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2020-08-11 10:06
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持续巩固新冠感染疫情防控工作成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省、市新冠感染疫情常态化防控的有关要求,现就2020年“火把节”期间有关注意事项通告如下:
  • 在“火把节”期间,全区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景区景点不组织不开展聚集性民族节庆活动;
  • 宾馆、酒店、餐饮企业等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火把节”名义组织开展人员聚集性活动;
  • 各镇(街道)、村(社区)要落实疫情常态化管控属地责任,不组织不开展“火把节”聚集性活动、不接待外来人员,切实加强群众的宣传引导,完善应急预案,打好“火把节”期间疫情常态化防控战,确保安全稳定;
  • 鉴于当前疫情的严峻形势,云南多地明确取消举办“火把节”及民族节庆活动,为了广大市民和各族群众的健康安全,请大家不召集、不参与任何与“火把节”有关的聚集性活动;
  • “火把节”是彝族群众的传统节日,请广大彝族群众以居家过节方式自行过好民族节日,请各镇(街道)做好相关工作,为彝族群众过一个祥和、安全的“火把节”提供保障。
感谢大家的支持、理解和配合!请大家相互转告,不组织不参加人员聚集性活动,让我们携手共进、齐心协力共同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曲靖市麒麟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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