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7日至2025年8月21日曲靖市麒麟区教育体育局在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网发布了《曲靖市麒麟区教育体育局关于曲靖市麒麟区东星阳光幼儿园等8所幼儿园注销办学许可证的公示》,无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民办教育机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决定对曲靖市麒麟区东星阳光幼儿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办学许可证号:云教民153220160000261号),曲靖市麒麟区东江花园阳光幼儿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办学许可证号:云教民153220160001401号),曲靖市麒麟区江滨花园阳光幼儿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办学许可证号:云教民153220160000341号),曲靖市麒麟区都市森邻阳光幼儿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办学许可证号:云教民353030260001701号),曲靖市麒麟区童心幼儿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办学许可证号:云教民153220160000021号),曲靖市麒麟区建宁街道童年堂幼儿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办学许可证号:云教民153220160000161号),曲靖市麒麟区育童幼儿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办学许可证号:云教民153220160000081号),曲靖市麒麟区小草幼儿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办学许可证号:云教民153220160000351号)进行注销公告。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8所幼儿园的办学许可证和印章同时作废,其不再具备办学资格,不得继续招生和举办相关教育活动,所从事的任何办学行为产生的后果均由举办者自负。
特此公告
曲靖市麒麟区教育体育局
202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