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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麟区教育体育局不得公开政府信息清单

  • 信息来源区教体局
  • 文  号
  • 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2023-11-17 16:06

麒麟区教育体育局不得公开政府信息清单

 

一、国家秘密类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国家教育考试命题、试卷印制工作安排及参与人员情况

(三)除国家允许公布的全国教育统一考试试题和参考答案外,国家教育全国、省级和市级统一考试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评分标准、评分细则、评分参考等;

(四)涉及教育体育领域思想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综合情况研判;

(五)处理教育体育敏感问题和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处理措施等相关情况

不予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教育部国家保密局关于教育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类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不予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有关法律法规

三、“三安全一稳定”类

(一)未公布的全区教育体育统计资料、年度计划和发展规划;

(二)未公布的教育体育经费预决算及教育体育经费使用情况;

(三)拟议中的机构、人员调整意见、方案及干部考核、晋升、聘任、奖励、处分等事项的内部讨论情况及有关材料

(四)掌握的教育体育社情动态情况;

(五)考试后不应公开的试题和考生答卷以及考生的档案材料;

(六)教育体育工作中不宜公开的内部文件和资料;

(七)教育体育工作中不宜公开的其他重大事项;

不予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教育部国家保密局教育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四、内部事务信息

(一)人事管理信息;

(二)后勤管理信息;

(三)内部工作流程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六条

五、过程性信息

(一)讨论记录信息;

(二)过程稿信息;

(三)磋商信函信息;

(四)请示报告信息;

不予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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