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门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涉及单位及住户的房屋征收补偿已完成,经核实,片区内有185宗土地未办理过或未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均已签订拆迁补偿协议,补偿款已兑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关于曲靖市麒麟区东门街片区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的决定》,现公告注销下列国有土地使用权。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公示之日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麒麟区人民政府南宁街道办事处(曲靖市麒麟区南宁南路141号),联系电话:0874-6069413),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将予以注销并作废国有土地使用证。
附件:东门街棚改项目未办理或未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宗地明细表
附件:东门街棚改项目未办理或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宗地明细表2.xlsx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南宁街道办事处
2024年4月12日